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 3—8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3〕5119 号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柯林公司)管
理层编制的 2022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杭州柯林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杭州柯林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杭州柯林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 号)的规定编制《关于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杭州柯林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第 1 页 共 8 页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杭州柯林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2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证发〔2022〕
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第 2 页 共 8 页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07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
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同时进行,向社会公
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3,975,000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33.44 元,共计募集资
金 467,324,000.00 元 , 坐 扣 承 销 和 保 荐 费 用 48,619,192.45 元 后 的 募 集 资 金 为
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
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7,503,679.23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391,201,128.32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
告》(天健验〔2021〕146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39,120.11
项目投入 B1 9,976.14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214.28
第 3 页 共 8 页
项 目 序号 金 额
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 B3 20,000.00
项目投入 C1 4,356.73
利息收入净额 C2 1,188.10
本期发生额
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 C3 -20,000.00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注] C4 3.06
项目投入 D1=B1+C1 14,332.87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402.38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 D3=B3+C3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注] D4=C4 3.06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D4 26,186.56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26,186.56
差异 G=E-F
[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附件 1 之说明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
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
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6 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半山支行、浙 商 银 行杭州延
安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解放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
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3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第 4 页 共 8 页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投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
案》,由于项目实施过程中受外部客观环境的影响造成项目建设工期滞缓,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
间进行调整,调整后,投资项目“电力设备数字化智能化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的日期延期至 2025 年 3 月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31.49 万元。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鉴证,并由其出具《关于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
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4185 号),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
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含)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月(含)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
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
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节余 3.06 万元,系实施项目时孳生的利息收入,本期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相应注销募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注]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39,120.11 万元低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 51,277.57 万元,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
第 7 页 共 8 页
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投资额进行调整,调整后,投资项目“电力设备数字化智能化建设项目”由原先的投资总额 35,419.48 万元调整为 28,620.11
万元,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由原先的投资总额 9,858.09 万元调整为 4,500.00 万元,投资项目“补充营运资金项目”保持不变
第 8 页 共 8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