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童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顼的独立意见
根据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 ,我 们作为公司的独立
“
董事 ,基 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对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 公
”
司 )第 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
-、 关于 ⒛” 年度萎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倩况的专顼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⒛22年 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严格按照 《上海 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l号 —— 规范运作 》和 《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对 募集资金进行 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 ,
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披义务 ,不 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不 存在损害公司股
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 ,我 们同意公司 《关于 ⒛22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二、 关于 ⒛ zz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 意见
我们认为 :《 关于 ⒛22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 ——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 ——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 》的相
关规定 ,公 司制定的 ⒛22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公司 目前的发展阶段 、行
业发展情况 以及资金需求等各方面因素 ,符 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关于 2022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事项审议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 ,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
因此 ,我 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 ⒛22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事项 ,并 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⒛22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三、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 意见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 (特 殊普通合伙 )在 执行审计业务过程中,能 遵循独立、
客观 、公正 的原则 ,严 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执业准则的规定 ,能 够满足公司年
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 《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不 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也 不存在损害公司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 (特 殊普通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 (特 殊普通
合伙 )作 为公司 ⒛23年 度的审计机构 ,并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四、 关于公司 ⒛⒛ 年度 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 的独立 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己发生的关联交易 (不 包括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符 合公司业务
发展和经 营情况 ,定 价公允 ,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⒛23年 度
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真实 、客观 ,反 映了公平 、合理原则 ,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关 联董
事进行了回避表决 ,符 合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
们同意 《关于公司 ⒛23年 度 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五、 关于公司 ⒛⒛ 年萤事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董事会提交的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该 薪酬计划是基于独立、
客观判断的原则 ,并 结合同行业薪酬水平 、
公司发展经营规划等方面综合确定的 ,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 们同意该项议案 。
六 、 关于公司 zO⒛ 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董事会提交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该 薪酬计划是基
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 ,并 结合同行业薪酬水平 、公司发展经营规划等方面综
合确定的,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 们同意该项议案 。
七、 关于 zO”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 意见
公司 《关于 2022年 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和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相 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本次计提相关减值损失
后 ,公 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有 助于向投
资者提供更加真实 、可靠 、准确的会计信息,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 此一致 同意公司本次 ⒛22年 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
八 、 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 2∞ 3年 度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 民币 12
亿元 (最 终发生额 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授 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中短期
借款 、长期借款 、银行汇票 、票据贴现 、贸易融资、融资租赁 、开立信用证、供
应链金融和保函等 ,具 体授信业务品种 、额度和期限以最终核定为准 ;公 司及子
公司拟为上述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 12亿 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事项是基于公
司日常经 营及业务发展需求的基础 上 ,经 合理预测而确定的,符 合公司实际经 营
情况 ,担 保风险可控 。该议案涉及的担保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表 决程序
合法 ,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 ,我 们 同意公
司及子公 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 。
九 、 关于公司 zOzz年 限制性股票澈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
属条件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根据公司 《2⒆ 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 ,首 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 己经成就 ,本 次符合归属条件的 14名 激励对象的归属资
格合法有效 ,可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4,889股 。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
符合 《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 ,不 存在侵犯 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况 。
因此 ,我 们 一致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
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 。
十 、关于作废部分 ⒛” 年限制性股票澈励计划 已授予 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 ,
所做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
因此 ,我 们 一致同意公司作废部分 己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
(以 下无正文 ,为 签署页 )
(本 页无正文 ,为 (上 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萤事关于第四届第三
次萤事会会议相关事顼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
独 立 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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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萤事关于第四届第三
次萤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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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童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
独 立 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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