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球资源: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4-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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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1388       股票简称:怡球资源           编号:2023-010 号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中 有3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此部分股票共计
此部分股票共计4,500.00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怡球金属资源再
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决定
对上述3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86,99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
致公司总股本减少186,990.00股,注册资本相应减少186,990.00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
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
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
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
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
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
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
可采取现场、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地址:太仓市沪太新路38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申报时间:自2023年4月28日起45天内。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
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3)联系人:高玉兰、施佳佳
  (4)联系电话:0512-53703986
  (5)传真号码:0512-53703950
   特此公告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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