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海尔智家 股票代码:600690 编号:临 2023-017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部分 A 股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的种类:本公司发行的 A 股股票;
? 拟回购金额:不超过 30 亿元且不低于 15 亿元;
?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2 元/股;
? 回购数量:按照回购金额上限 30 亿元和回购价格上限 32 元/股的条件下
测算,预计回购数量不超过 9,375 万股,具体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数
量为准;
? 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 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内暂
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有相关计划将按规定履行披露程序。
相关风险提示:
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存在因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
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参与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转让的风险,从而存在回购
专户库存股有效期届满未能将回购股份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的风险。
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
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并结合公司经营
情况、主营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拟使
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 A 股社会公众股股份,用于实施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以此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构建管理团队持股的长期激励与
约束机制,确保公司长期经营目标的实现,推动全体股东的利益一致与收益共享,
提升公司整体价值。
二、 回购股份的方案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
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有关回
购价格不超过董事会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的规定,确
定本次回购价格拟不超过人民币 32 元/股,具体回购价格将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
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董事会决议日至回购完成前,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
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本次拟回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且不低于 15 亿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
有资金。
回购股份的种类为本公司发行的 A 股股票,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及回购
价格上限测算,拟回购股份数量的上限为 9,375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约 0.99%,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董事会决议日至回购完成前,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
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如果在回购期限内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即回购方案实施完
毕:
(1)如果在上述期限内回购股份金额达到 30 亿元的上限金额,则回购方案
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金额达到 15 亿元下限金额的情况下,如根据市场情况及员工持
股计划的股份需要,公司管理层根据董事会授权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
(3)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依法予以实施。
按照回购股份金额上限 30 亿元和下限 15 亿元,以及回购价格上限 32 元/
股测算,对应的回购数量上限和下限分别为 93,750,000 股及 46,875,000 股。根据
公司 2023 年 3 月 31 日最新的股权结构,假设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并
全部锁定,则预计回购且股份转让后公司总股本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按照回购股份数量上限 93,750,000 股测算: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类别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境内上市内资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 0.00 93,750,000 0.99
股(A 股)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308,552,654 66.78 6,214,802,654 65.79
其中:目前回购专户
中股份
合计 6,308,552,654 66.78 6,308,552,654 66.78
境外上市外资
合计 271,013,973 2.87 271,013,973 2.87
股(D 股)
境外上市外资
合计 2,867,031,866 30.35 2,867,031,866 30.35
股(H 股)
股份总数 9,446,598,493 100.00 9,446,598,493 100.00
按照回购股份数量下限 46,875,000 股测算: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类别 股份性质 比例
股份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 0.00 46,875,000 0.5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308,552,654 66.78 6,261,677,654 66.29
境内上市内
资股(A 股) 其中:目前回购专户 87,005,643 0.92 87,005,643 0.92
中股份
合计 6,308,552,654 66.78 6,308,552,654 66.78
境外上市外
合计 271,013,973 2.87 271,013,973 2.87
资股(D 股)
境外上市外
合计 2,867,031,866 30.35 2,867,031,866 30.35
资股(H 股)
股份总数 9,446,598,493 100.00 9,446,598,493 100.00
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成后,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仍为
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 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等的分析及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
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 2,358.42 亿元,货币资金为
人民币 541.39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人民币 934.23 亿元,公司
资产负债率 59.84%。假设此次回购金额按照上限人民币 30 亿元,根据 2022 年
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3.21%。
根据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情况,公司认为人民币 30 亿元的股份回购
金额上限,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全体董事承诺,全体董事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
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
营能力。
四、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作
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是否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是否与本次回
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
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咨询企业(有限合伙)实施了增持计划,该增持系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
和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合理判断做的相应安排。除此之外,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
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也不存在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或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
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除前述提及的青岛海创智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的增持计划将按承诺继
续实施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回购期间
无其他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 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
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公司已分别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
上的股东发出问询,问询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收到
的回复如下: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
上的股东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无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若有相关计划将按
规定履行披露程序。
六、 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
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公司
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 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如果本次回购股份在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未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则就该等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届时亦
将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债权人通知等程序。
八、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规性、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等相关
事项的意见
《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7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划,以此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构建创新的管理团队持股的长期激励与约束
机制,确保公司长期经营目标的实现,推动全体股东的利益一致与收益共享,提
升公司整体价值。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
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回购社会公众股份合法、合规,具有必要
性、合理性和可行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九、 开立回购专用账户的情况及相关安排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的规定,
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十、 回购股份事项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部分 A 股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独
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意见与本公告同日进行了披露。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
股计划,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在董事会的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回购期间的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 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授权
为确保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
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
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公司管理层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相关事宜;
(2)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有关规定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包括回购的具体时
间、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
(3)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不低于最低限额的前提下,根据市场
情况及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需要等综合因素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
(4)授权公司管理层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回
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发生的协议、合同和文件,并进行相关申报;
(5)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规定调整实施具体方
案,办理与回购股份相关的其他事宜;
(6)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
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
日止。
十二、 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参与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转让的风险,从而存在回购
专户库存股有效期届满未能将回购股份过户员工持股计划的风险。
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十三、 备查文件
项的意见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