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
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
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本公告僅供參考之用,並不構成收購、購買或認購證券的邀請或要約,亦不構成就進行前述任
何事宜訂立任何協議的邀請,且其不被視為要約收購、購買或認購任何證券的邀請。
本公告並不構成或成為於美國購買或認購證券之任何要約或招攬之一部分。根據該計劃(定義
見下文)發行的票據概無及將不會按照經修訂的1933年美國證券法(「美國證券法」)或向美國任
何州份的證券監管機構登記,亦不得在美國境內或向美國人士(其定義見美國證券法項下S規
例)或為美國人士的利益招售或出售,惟獲豁免或毋須遵守美國證券法或地方證券法登記規定
的交易除外。
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之通告
Haitong International Finance Holdings Limited
(「發行人」)
(根據英屬維爾京群島法律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由
(「擔保人」)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香港聯合交易所股份代號:6837;上海證券交易所股份代號:600837)
無條件及不可撤回地提供擔保
安排行及交易商
海通國際 海通銀行
本發行人已向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就發行人的該計劃於2023年4月26日後12
個月內以僅向專業投資者 (定義見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 37
章) 發行票據之方式申請上市, 有關詳情載於日期為2023 年4 月26 日之發售通
函。 預期該計劃的上市將於2023年4月27日生效。
於本公告日期,發行人之董事為張少華先生及孫彤先生。
於本公告日期,擔保人執行董事為周杰先生及李軍先生;擔保人非執行董事為
屠旋旋先生、周東輝先生、余莉萍女士及許建國先生;擔保人獨立非執行董事為
張鳴先生、林家禮先生、朱洪超先生及周宇先生。
* 僅供識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