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7 证券简称:伊利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3-034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
增加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DFI)发行规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通过了《公司关于申请增加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DFI)发行规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股东大会申请增加 50 亿元的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DFI)发
行规模,本次增加发行规模后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DFI)项下所有债务
融资工具的余额合计不超过 400 亿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2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同意公司境内发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DFI)
项下所有债务融资工具的余额合计不超过 350 亿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简称“交易商
协会”)出具的编号为“中市协注〔2022〕DFI19 号”《接受注册通知
书》,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的公
告》(公告编号:临 2022-086)。
为进一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向
股东大会申请增加 50 亿元的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DFI)发行规模,本
次增加发行规模后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DFI)项下所有债务融资工具的
余额合计不超过 400 亿元人民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增加
发行规模后的发行方案及授权事项具体如下:
一、发行方案
(一)发行主体
发行主体为公司。
(二)发行产品
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DFI)项下所有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超短期融
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票据、乡村振兴票据、绿色债
务融资工具等),具体发行产品根据公司需求及市场情况确定。
(三)发行规模
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DFI)项下所有债务融资工具的余额合计不超
过 400 亿元人民币。
(四)发行利率
发行利率根据资金市场供求关系确定。
(五)发行期限
根据发行产品期限标准、公司的资金需求以及市场情况确定,最长
不超过 10 年。
(六)发行时间
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相关监管机构审批、备案或注册有
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七)发行方式
采用公开或定向发行方式。
(八)发行对象
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DFI)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
(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发行。
(九)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将用于项目投资、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偿还金融机构借款
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
二、本次发行相关的授权事项
为了高效完成发行相关事宜,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
会转授权总裁或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全部事项,包
括但不限于:
(一)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决
定本次发行的发行时机,制定本次发行的具体发行方案,修订和调整本
次发行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发行品种、分期发行额度、发行期限、
发行利率、发行币种、发行方式、还本付息的期限及方式、担保事项、
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募集资金用途及资金使用安排等。
(二)就本次发行作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行动及步骤,包括但不限
于聘请主承销商及其他有关中介机构,代表公司向有关监管机构申请办
理本次发行相关的审批、登记、备案等程序及监管机构要求的其他调整
事项,签署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所有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为本次
发行选定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办理发行、上市、
交易等有关的其他事项。
(三)决定或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具体事宜。
(四)授权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
注册有效期内办理发行事宜。
三、本次发行相关的审批程序
本次申请增加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DFI)发行规模及增加发行规模
后的发行方案、授权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
项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
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注册有效期内办理发行事宜。公司将按照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兑付情况。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