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24 股票简称:海洋王 公告编号:2023-024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同意公司滚动使用不超过 5,000.00 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选择低风险、流动性较高、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短期(不超过一年)产品,
投资品种为短期(不超过一年)、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能保障本金安全的产品,
包括能保障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低风险、能保障本金安全
的投资产品,不包括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等标的。该事项自获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1055 号文核准,海洋王公开发行 5,000 万股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发行价格 8.88 元/股,其中,网下发行 500 万股,网
上发行 4,5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4,4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9,804.1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549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06 月 11 日非公
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23,032,258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的余额 12,137.70 万元已存入公司开设的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中,并与保荐
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事
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中审亚太审字[2014] 011211 号《海洋王照明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置换金额为
(http://www.cninfo.com.cn)。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
项目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鉴证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20]020774 号),置换金
额 为 276.46 万 元 。 以 全 文 详 见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41,427,612.75 元。
三、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
金,增加公司收益,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正常建设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滚
动使用不超过 5,0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募集资金拟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能保障本金安全的产品,包括能保障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
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低风险、能保障本金安全的投资产品,不包括股票、利率、
汇率及其衍生品种等标的。
公司投资的品种为短期(不超过一年)的现金管理产品,收益率明显高于同
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现
金管理规划。
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
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现金管理的风险及控制措施
(1)现金管理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
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 流
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投资。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
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审计、监督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定
期对所有现金管理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
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董事会对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
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
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现金管理,
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将暂时闲置的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
公司及全体股东获取更多的资金回报。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正常建设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滚动使用不超
过 5,0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增加公司收益。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审议、表
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
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正常建设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
提下,滚动使用不超过 5,0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进行现金管理
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董事会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决策程序合
法合规。
求、资金安全和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5,000.00 万元使
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确保该部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其决策程序及
信息披露合法合规, 以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切实履行
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并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时发表
明确保荐意见。
基于以上意见,本保荐机构同意海洋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
七、备查文件
意见。
特此公告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