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广宇发展 公告编号:2023-033
天 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 、完整 ,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助理夏松乾先生因
疏忽大意导致在敏感期买入 7,200 股公司股票,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违规买入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总经理助理夏松乾先生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在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方式买
入 7,200 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0387%,成交均价均为 11.450 元/股,成
交金额为 82,440.00 元。经公司核实,夏松乾先生系因疏忽了关于禁止季度报告披
露敏感期买卖股份的要求而买入公司股票。
公司将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披露《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3-029),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有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日,夏松乾先生共计持有公司股票 7,200 股。
二、对本次违规买入公司股票情况的处理
告前的敏感期内发生,但公司已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披露《2023 年一季度业绩预告》
(公告编号:2023-027),不存在因提前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亦
不存在主观故意。
向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深刻反省,并将进一步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杜绝此类
事件再次发生,其就本次交易构成的敏感期买入公司股票行为给上市公司和市场带
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定,持有的公司股票自买入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
《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公司将持续督促相
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