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502 证券简称: 新易盛 公告编号: 2023-020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监事
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高光荣先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戴学敏女士、王
诚先生、陈巍先生,公司监事幸荣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司回购专用账户 4,200 股后的总股本比例 8.38%)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光
荣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后总股本比例的 0.99%),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
月内进行。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不超过
公司股份总数的 2%;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
数的 1%。
回购专用账户 4,200 股后的总股本比例 0.70%)的高级管理人员戴学敏女士计划
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
份不超过 8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16%,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4,200
股后总股本比例的 0.16%)。
购专用账户 4,200 股后的总股本比例 0.016%)的高级管理人员王诚先生计划自
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不超过 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4%,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4,200
股后总股本比例的 0.004%)。
回购专用账户 4,200 股后的总股本比例 0.037%)的高级管理人员陈巍先生计划
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
份不超过 4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9%,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4,200
股后总股本比例的 0.009%)。
购专用账户 4,200 股后的总股本比例 0.004%)的监事幸荣女士计划自本公告之
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本比例的 0.001%)。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学敏女士、王诚先生、陈巍先生,公司监事幸荣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
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姓名 任职情况 持 股 总 数 占 公 司 总 占剔除公司
股本比例 回购专用账
(股) 户后总股本
比例
人、董事长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股东高光荣先生的减持计划
月 24 日-2023 年 11 月 23 日)。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
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
份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股本比例的 0.99%,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4,200 股后总股本比例的 0.99%),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或缩股等除权事项,减
持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
(二)股东戴学敏女士的减持计划
所授予股份、公司 2016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送转的股份。
月 24 日-2023 年 11 月 23 日)。
比例 0.16%,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4,200 股后总股本比例的 0.16%),若计
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或缩股等除权事项,减持股
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股东王诚先生的减持计划
交易增持的股份、股权激励计划所授予股份、公司 2016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送转的股份。
月 24 日-2023 年 11 月 23 日)。
例 0.004%,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4,200 股后总股本比例的 0.004%),若计
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或缩股等除权事项,减持股
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四)股东陈巍先生的减持计划
所授予股份、公司 2016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送转的股份。
月 24 日-2023 年 11 月 23 日)。
例 0.009%,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4,200 股后总股本比例的 0.009%),若计
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或缩股等除权事项,减持股
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五)股东幸荣女士的减持计划
交易增持的股份、股权激励计划所授予股份、公司 2016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送转的股份。
月 24 日-2023 年 11 月 23 日)。
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或缩股等除权事项,减持股份
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 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高光荣承诺:①本人除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根据发行人股东大会决
议将持有的部分发行人老股公开发售外,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
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等股份。②依法及时向发行人申
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发行人的股份不超过
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
有的发行人之股份。
戴学敏、王诚、陈巍承诺:①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
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
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等股份。②依法及时向发行人申报所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发行人的股份不超过本人
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
月内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报离
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以上申报离职,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
所持有的发行人之股份。
幸荣承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高光荣承诺: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
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本人保证不会因职务变更、离
职等原因不遵守上述承诺。如本人未履行承诺,本人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的 12 个月内,本人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
公司股份总数的 20%,在锁定期满后的 24 个月内,本人减持股份数量累计不超
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40%。
截至本公告日,高光荣先生、戴学敏女士、王诚先生、陈巍先生、幸荣女士
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
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
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
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陈巍先生、幸荣女士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
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更变的风险。
五、备查文件
高光荣先生、戴学敏女士、王诚先生、陈巍先生、幸荣女士出具的《股份减
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