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71 证券简称:福石控股 公告编号:2023-033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
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69人,限制
性股票拟归属数量:2,576.9750万股,归属价格为1.26元/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限制性股票。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介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
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5.6812%。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1-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 50%
第一个归属期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 30%
第二个归属期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48个月 20%
第三个归属期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
授出,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安
排一致。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
授出,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 50%
第一个归属期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 50%
第二个归属期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
红利.股份拆细.配股而增加的权益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前不得转让.质押.
抵押.担保或偿还债务等。届时,若相应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
述原因获得的权益亦不得归属。
归属期内,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可由公司办理归属事宜;未满足
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或激励对象未申请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
失效,不得递延。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2年-2024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2-
归属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归属期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归属期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三个归属期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准。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
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
授出,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年度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年
度考核目标一致。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
授出,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归属期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归属期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准。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
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若各归属期内,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
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所属的业务单元上一年度
的业绩考核挂钩,根据业务单元的业绩完成情况设置不同的业务单元层面的归属
比例,具体业绩考核要求按照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的《业务单元业绩承诺协议书》
执行。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
施,公司将依照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归属比例。激励对象绩效考
-3-
核结果划分为 A.B.C.D 四个档次,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如下:
考评评级 A B C D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80% 60% 0%
若各归属期内,公司满足当年业绩考核目标的,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
规定的比例归属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可归属额度=个人计划
归属额度×业务单元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
则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实施本激
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
在公示的期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22
年 4 月 6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
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次
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
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中
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确定的预留
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
意见。
会第十八次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符合归属资格的激励对象共计 69 人,可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共计 2,576.9750 万股;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 4 人因个人原因已离
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86.05 万股
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的差异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鉴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 4 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
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86.05 万股不得归属,由公司
作废。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资格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除上述内容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
异。
-5-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2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
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为符合归属资格的 69 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
股票归属事宜,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576.9750 万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审议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关联董事
陈永亮.袁斐.朱文杰.李振业.黄宇军回避表决。
(二)激励对象本次归属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
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
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4 月 11 日,截至目前,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
可办理归属: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
报告;
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
审计报告;
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6-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人选;
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 激励对象未发生任一情形,满足条件。
禁入措施;
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的;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根据计算口径,公司 2022 年实现的营业收
业务单元层面业绩考核: 根据计算口径,公司 2022 年业务单元层面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实现的营业收入已满足业绩考核目标。
与其所属的业务单元上一年度的业绩考核挂
钩,根据业务单元的业绩完成情况设置不同的
业务单元层面的归属比例,具体业绩考核要求
按照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的《业务单元业绩承
诺协议书》执行。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共计 73 人,其中 4
考评评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
A B C D
级
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
个人层
面归属 100% 80% 60% 0% 归属,由公司作废;其余 69 人均符合归属
比例
资格,考核评级均为 A 级,对应归属比例为
公司满足相应业绩考核的,激励对象当期实际
-7-
可归属比例根据考核评级确定,激励对象个人 100%。
当年可归属额度=个人计划归属额度×业务单
元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对应当
期未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不可递
延至下一年度。
综上,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依据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资格的激励
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公司将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
定为归属日。
(三)部分或全部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中有 4 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
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86.05 万股不得归属,由
公司作废。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可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2 年 4 月 11 日;
(二)归属数量:2,576.9750 万股;
(三)归属人数:69 人;
(四)授予价格:1.26 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限制性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本次可归属数
获授数量 本次可归属数
序号 姓名 职务 量占获授数量
(万股) 量(万股)
的比例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
总监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
-8-
核心业务骨干(64 人) 3,723.45 1861.725 50%
注:1.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四、独立董事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可归属的激
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归属安排未违反有关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
同意公司依据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资格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
宜。
五、监事会意见
(一)监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发表的明确意见
公司监事会监事一致同意: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等有关规定,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
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依据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资格的 69 名激励对象
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576.9750 万股。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除 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符合归属条件之外,本次可归属的 69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
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
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
六、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董事会决议
日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9-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嘉润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
(一)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已
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的归
属条件已成就,相关归属安排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八、独立财务顾问的结论性意见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
项已经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
关规定。公司尚需依据有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九、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资格的激励对象办
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
业务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司《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有关规定,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份支付费用的计量应当参照股票期权执行。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
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在本激励计划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
据可申请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人数变动.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的完成情况等后续信
息,修正预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
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授予日后,公司已根据中
- 10 -
国会计准则的要求,在对应的等待期内对授予限制性股票产生的激励成本进行摊
销。
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为2,576.9750万股,不考虑其他因素,办理归属登
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至多增加2,576.9750万股,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
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归属登
记完成后,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登记完成后,
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
更。本次归属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十、备查文件
见;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
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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