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峰铝业: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4-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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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702     证券简称:华峰铝业     公告编号:2023-017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
称“本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下午1点30分在公司1号会议室
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其中监事潘利
军采用通讯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祁洪岩女士召集和主持。董事会秘
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
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并发表书面
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制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
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
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
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承诺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内
部控制审计报告(2022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
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
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854,476.67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2.5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577.15万元,
较上年同期增长33.1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在充分考虑各项主要因素无重大变化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的实际运行情况以
及各项现实基础、经营能力以及未来经营计划,秉着稳健、谨慎的原则,公司编
制了2023年度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综合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及未来业务发展需要以及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
报,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截至 2022年 12月31 日,
公司总股本998,530,6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9,853,060.00元(含税)。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15%。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
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盈利情况、可分配利润
的充裕程度及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
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表决情况: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薪酬制度,并结合公司监事的实际工作情况,鉴于
公司本届监事会中的潘利军监事已在公司控股股东华峰集团领取薪酬,公司拟不
向该位监事发放薪酬。公司其他监事根据公司相关薪酬制度结合其工作情况进行
确定,2022年度监事薪酬情况为:
                                  从公司获得的税
                                             是否在公司关
 姓名     职务    性别     任职状态          前报酬总额
                                             联方获取报酬
                                    (万元)
蔡晓峰   监事会主席   男                     125.82     否
                        离任
祁洪岩   监事会主席   女     接替蔡晓峰           148.95     否
                   任监事会主席
潘利军     监事    男        现任             0        是
谢永林     监事    男                     102.93     否
                   任职工代表监事
  因无关联关系监事不足三人,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
信息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形,亦不
存在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违规情形。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公告编号:2023-010)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披露。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
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2023年度日常管理交易进行合理预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合同金
额不超过人民币7,428.32万元。超出预计情况的其他重大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
关联交易相关管理规定执行。监事会将加强对公司关联交易的监督监察工作。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
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3年度关联
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解释第16
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进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
的《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13)。
  表决情况: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监事会对《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认真审核,
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制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的
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
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编制和审议
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承诺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
的《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继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包括远期
结售汇及相关组合业务,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或等值外币,在交易额
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投资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4
月30日止。有效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任意时点余
额不超过人民币 10亿元(或等值外币)。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批通过后有效期
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
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继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015)。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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