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3-027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67 号)核准,公司以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 4,6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5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84,840,000.00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人民币 27,443,773.58 元后,实际收到出资款人民币 457,396,226.42
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1,925,122.23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445,471,104.19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0 年 8 月 18 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验,并出具立信中联验字[2020]D-0030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
存储制度。
(二)2022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账户情况 金 额
期初募集资金净额 278,085,891.12
(1)专户利息收入 2,320,182.41
(2)赎回上期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
(3)赎回本期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
(4)理财产品收益
(5)其他
小 计 2,320,182.41
(1)部分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2)支付专户手续费支出 1,918.04
(3)对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 130,509,223.50
小 计 130,511,141.54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
证发〔2022〕2 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20 年 8 月 18 日,
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存放机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宁波中山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丈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西门支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仑支行签署了
《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三方
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分别与募集资金存放机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百丈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西门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
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仑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2021 年
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序号 开户公司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截止日余额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32006293013000190
份有限公司 宁波北仑支行[注 1] 262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百丈支行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 上海浦发银行股份有限 940500788015000006
份有限公司 公司宁波西门支行 76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区支行[注 2]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北仑分行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四明支行[注 3]
合 计 149,894,931.99
注 1:本公司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中山支行业务转至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宁波北仑支行,银行账户未发生变更。
注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分行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
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系总分行关系,实际开户银行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经
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注 3: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为便于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
高工作效率,新增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明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
发行费用后,将按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2 万吨/年氢化苯乙烯-异戊二烯-苯乙烯热塑性
弹性体(SEPS)技改项目”和“25 万吨/年溶液丁苯橡胶扩能改造项目二期”。根据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将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对预先投入的自有或自筹资金进行置换。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见。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立信中联专审字[2020]D-0239 号),保荐机构华西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
金金额 11,000.00 万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
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2 个月,到期日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户。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持续督导保荐机构甬兴证券出具了《关于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
见》。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
(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
本型的理财产品。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
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
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使用 产品成立 产品到期 实际到期
协议方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月 31 日投
金额 日 日 日
资金额
上海浦发银行 利多多公司稳利 保本浮动收 2020 年 10 2021 年 4 月 2021 年 4 月
股份有限公司 20JG8996 期人民 11,000.00 0.00
宁波西门支行 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益型 月 19 日 19 日 19 日
交通银行股份 蕴通财富定期型结
保本浮动收 2020 年 10 2021 年 3 月 2021 年 3 月
有限公司宁波 构性存款 130 天 9,000.00 0.00
北仑支行 益型 月 23 日 2日 2日
(黄金挂钩看涨)
交通银行股份 蕴通财富定期型结
保本浮动收 2021 年 3 月 2021 年 10 月 2021 年 4 月
有限公司宁波 构性存款 218 天
(挂 9,000.00 0.00
北仑支行 益型 8日 12 日 7日
钩汇率看跌)
利多多公司稳利
上海浦发银行 21JG5823 期(三层 保本浮动收 2021 年 4 月 2021 年 7 月 2021 年 7 月
股份有限公司 11,000.00 0.00
宁波西门支行 看涨)人民币对公 益型 22 日 22 日 22 日
结构性存款
交通银行股份 蕴通财富定期型结
保本浮动收 2021 年 4 月 2021 年 10 月 2021 年 10
有限公司宁波 构性存款 177 天
(黄 9,000.00 0.00
北仑支行 益型 14 日 8日 月8日
金挂钩看涨)
合 计 0.00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5 万吨/年溶液丁苯橡胶扩能改造项目二期前次延期情况
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25 万吨/年溶液丁苯橡胶扩能改造项目二期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原定的 2022 年 4 月延期至 2022 年 12 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
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04)
。
(2)25 万吨/年溶液丁苯橡胶扩能改造项目二期本次延期情况
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5 万吨/年溶液丁
苯橡胶扩能改造项目二期”进度计划作出调整,将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
根据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立信中联专审字[2022]D-0001 号),25 万吨/
年溶液丁苯橡胶扩能改造项目二期原预计于 2022 年 12 月建成完工。因以下原因,该项目
将延期:
自 25 万吨/年溶液丁苯橡胶扩能改造项目二期前次延期以来,公司一直就前次延期事
项中所涉及的高压铁塔移位事项与相关政府单位、电力公司进行着积极协调。但由于高压
铁塔移位的前期准备工作以及相关手续办理等情况较为复杂,办理周期长,导致高压铁塔
移位事项比预计时间有所延后,因此造成该项目的建设进度比预计进度滞后。截至目前,
公司已就高压铁塔移位事项进行备案,并将高压铁塔移位的实施工作委托给宁波送变电建
设有限公司实施。
基于上述情况,公司将 25 万吨/年溶液丁苯橡胶扩能改造项目二期预计可使用状态日
期调整为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
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
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长鸿高科募
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甬兴证券有限公司认为:
长鸿高科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
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保荐人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4,547.1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3,050.9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0,656.6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已变更项目,含部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
分变更(如有) 投资总额 总额(1) 额 入金额(2) (%)
(3)=(2)/(1) 使用状态日期 的效益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化
二烯-苯乙烯热塑性弹性体 否 11,000.00 11,000.00 11,000.00 100.00 2019 年 10 月 34,828.96 是 否
(SEPS)技改项目
否 33,547.11 33,547.11 13,050.92 19,656.64 58.59 2023 年 12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能改造项目二期
合 计 44,547.11 44,547.11 13,050.92 30,656.64 68.82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募集资金 11,000.00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立信中联专审字[2020]D-0239 号),保荐
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 11,000.00 万元。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2 个月,到期日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持续督导保荐机构甬兴证券出具了《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投资相关理财产品余额为 0。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