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3-039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并于 2023 年 4 月
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2 年
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2 年
度财务决算报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2 年
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
们作为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2022 年度报
告全文及摘要》,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22 年度报告全文》及《公司 2022 年度报告摘要》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四、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2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 年公司共实现归属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59,317,994.42 元 , 公 司 期 末 累 计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8,070,983,282.22 元,根据《公司章程》有关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拟定 2022 年
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五、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2 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结合行业特点、公司规模及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进一
步健全和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
理实际需要,《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六、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2 年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2022 年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七、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
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2 年度审计工作中,
计划安排详细,派驻的审计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熟悉资本市场,审计工作
经验丰富,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拟续聘为公司 2023 年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八、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开
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在保障日常经营运作的前提下,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有利
于降低货币汇率波动对经营成果造成的影响,公司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履
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
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择机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
《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及《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
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九、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
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有利于资金增值,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依据
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
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
可靠的财务信息,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
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违规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三、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
们作为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2023 年第一
季度报告》,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
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