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诺特玻: 董事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4-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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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188      证券简称:力诺特玻        公告编号:2023-015
          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
事长孙庆法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其
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 8 名,分别是杨中辰、李雷、宋来、汤迎旭、
徐广成、邢乐成、李奇凤、蒋灵。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制定了《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 年
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蒋灵、李奇凤、邢乐成向董事会递交了《2022 年度独立董事
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详见公司同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蒋灵)、《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奇凤)、《2022 年度独立董事
述职报告》(邢乐成)。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 年
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7)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利润 116,654,713.97 元,同比下降 6.51%。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报告客观、
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
  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 年
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2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披露的募
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
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9)。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
见,审计机构出具了鉴证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
上,公司编制了《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报告结论:公司对纳入评
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
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
见,会计师出具了专项说明。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现有总股本 232,410,0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具备合法性、
合规性、合理性。
  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
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地审计原则,
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
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拟继续聘任其担 任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人员的薪酬管理与绩效考核,促进公司效益增长与可
持续发展,根据《公司章程》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综
合考虑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及年度经营计划,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
平、各任职人员的具体职责,公司拟定了 2023 年度董事的薪酬方案:在公司担
任实际管理岗位的非独立董事的薪酬由基本薪酬与绩效奖金构成,并依据其所处
岗位、工作年限、绩效考核结果确定,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不在公司任实际管
理职务的外部非独立董事,不从公司领取薪酬与董事津贴。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
为每人每年 6 万元(税前)。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与绩效考核,促进公司效益增长
与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章程》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
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公司
拟定了 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与
绩效奖金构成,并依据其所处岗位、工作年限、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本议案董事杨中
辰、宋来、李雷回避表决。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 7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披露要求》,并结合公
司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2022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24)。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由于首次授予的 1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
职,不具备公司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同意作废其已获授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 50 万股;同时因 2022 年度公司未达到激励计划规定的业绩考核
指标,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未成就,董事会同意对首次授予的
需要作废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303.6 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3-025)。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该议案关联董事孙
庆法、杨中辰、宋来、李雷回避表决。
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
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
日起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26)。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于 2023 年
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7)。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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