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眼镜: 关于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4-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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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22     证券简称:博士眼镜      公告编号:2023-016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
                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关于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及相关规定,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 8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
离职以及第一个行权期 21 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未达到全部获授数量可行
权条件,公司拟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97,600 份。现将相关内容公
告如下: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
记录。2021 年 5 月 7 日,公司监事会发布了《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
况说明及核查意见》,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
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董事
会发布了《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经自
查,在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相关
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
量、授予价格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
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
数量、授予价格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日
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 27 名激励对象授予 157.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并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
记完成的公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21 年 6 月 30 日。同日,
公司完成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日为 2021 年 6 月 28 日,向 341 名激励对象授予 396.10 万份
股票期权,并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
票期权登记完成的公告》。
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
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部分的
授予日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截至公示
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
馈记录。2022 年 2 月 11 日,公司监事会发布了《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
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制性股票的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工作,向 2 名激励对象授予 15.00 万股限制性股
票,并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限制
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22 年 3 月
部分授予登记工作,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日为 2022 年 2 月 25 日,向 54 名激励对
象授予 48.00 万份股票期权,并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的公告》。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
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
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
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条件成就的议
案》《关于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相关情况
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行权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
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公司拟对上述 8 名已离职的激励对象所持已
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 76,000 份进行注销。本次注销上述离职人员的
股票期权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股票期
权的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 46 人,股票期权预留部分授予数量调整为 404,000 份。
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行权数量×个人行权比例(Y)。激励
对象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鉴于获授股票期权 21 名激励对象的个人
层面绩效考核结果未达到行权条件或达到部分行权条件,公司拟注销上述 21 名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21,600 份股票期权。
  综上,本次合计注销股票期权总计 97,600 份。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
董事会已取得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拟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拟注销股票期权事项涉及 29 人,
拟注销股票期权数量为 97,600 份。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
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不符合激励条件、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股票期权注销事项审
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影响公司持续发展,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本次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和未达到行权条件的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五、监事会的核实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部分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个人考
核未达成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履
行了必要的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同意本次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和未达到行权
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六、律师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认为:
  (一)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解除限售及行权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本次解除限售及行权满足《激励计划》中规定的解除限售及行权条件,尚需办理
股份登记及解除限售所涉相关手续,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注销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注
销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
励计划》的规定,尚需办理股份注销所涉相关手续,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解除限售、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
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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