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57 证券简称:普蕊斯 公告编号:2023-018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 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
利润为 72,985,141.65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公司以母公司的净利润 72,985,141.65 元人民币为基础,扣除提取的法定公
积金 7,298,514.17 元人民币之后,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
润为 65,686,627.48 元。2022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本年度可供分配
利润为 65,112,892.66 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在符合利润分
配原则、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
益,公司拟订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以 60,975,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8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 6,585,300 元,
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
度分配。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
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
具体调整情况。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
在保障公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与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
序,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维护了公司和股
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违反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
此,独立董事同意通过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
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维护了公司和
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