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虹: 四川长虹第十届监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4-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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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3-020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监事
会第五十二次会议通知与会议材料于 2023 年 4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公
司全体监事,会议于 4 月 25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5 名,实际
出席监事 5 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
会主席王悦纯先生召集和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
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客观地反
映出公司 2022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截至本次监事会会议召开之
日,未发现参与 2022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上交所和《公司章程》就利润分配事项的相关规定,
同时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同意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0 元(含税)。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
公司总股本 4,616,244,222 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共计 184,649,768.88
元(含税),占 2022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9.47%;2022
年度公司不送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
动的,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即为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0 元(含税),相应调
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
预案不存在差异化分红情形。
  监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
公司经营实际,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预计负债的
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2 年末,公司对各项资产的状况进行清查,对相关资产计
提的减值准备及对预计负债进行谨慎评估,符合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
定,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计提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能够使公司关于
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公允、合理。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 2022 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认为
该报告体现了公司在保护生态环境、履行社会责任以及公司治理方面的客观情
况,对该报告无异议。监事会认为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公司建立的内部控制机制和制度是有效
的,能够有效防范内部风险。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发现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风险评估报告及风险评估
审核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等金融机构申
请授信额度等相关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
信额度等相关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良性发展。该议案
提交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
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对各项资产的状况进行清查,对相关资
产计提的减值准备,符合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
策程序合法,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能够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
公允、合理。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规定要求进行相
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客观地反映出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的
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以上议案中第一、二、三、四、五、六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
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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