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江苏宏
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微科技”或“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人,根
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负责宏微科技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 2022 年度持续督导
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
保荐人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
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 保荐人已与宏微科技签订《保荐协
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 议》,已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
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 利和义务,并已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
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案
保荐人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及不定期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
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况,对宏微科技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
宏微科技在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期间
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应于披露前向上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
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
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
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 宏微科技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内未发生
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 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
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督导宏微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科技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 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
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 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
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
诺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
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 保荐人督促宏微科技进一步完善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的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
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
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 保荐人督促宏微科技进一步完善公司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 的内控制度并规范运行
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
和规则等
督促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
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 保荐人督促宏微科技进一步完善信息
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露文件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
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
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
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 保荐人对宏微科技的信息披露文件进
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 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
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
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
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关于
对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
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7
号,以下简称“《警示函》”),主
要原因系公司在《2021 年年度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编制过程中,存在前五大客户和关联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
交易部分内容披露不真实、不完整情
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
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
过程中,存在会计处理科目使用错误、
督促其完成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
编制合并报表时未抵消权益分类、未
正
按照新租赁准则列报的情况。公司受
到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不属于行
政处罚或重大违法违规情形。针对上
述事项,公司已加强财务会计基础工
作以及财务人员的合规培训,完善公
司内控流程,并且已根据江苏证监局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的要求于 2023 年 2 月按时报送了相关
警示事项整改措施报告,不会影响公
司的正常经营管理活动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宏微科技及其控
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
诺的情况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告,及时针
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经保荐人核查,
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
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
的情况
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
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行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
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告:(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
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
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宏微科技未发生
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 前述情况
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
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
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
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 保荐人已制定现场检查的相关工作计
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划,并明确了具体的检查工作要求
上述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自
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
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
项现场检查:
(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宏微科技不存在
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前述情形
(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资金
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五)上海
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人认为应当进行现场
核查的其他事项
二、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未发现宏微科技存在重大问题。
三、重大风险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主要的风险事项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功率半导体器件行业技术不断升级,持续的研发投入和新产品开发是保持竞
争优势的关键。公司现有的技术存在被新的技术替代的可能。如国内外竞争对手
推出更先进、更具竞争力的技术和产品,而公司未能准确把握行业技术发展趋势
并制定新技术的研究方向,或公司技术和产品升级迭代的进度跟不上行业先进水
平,新产品研发失败,将导致产品技术落后、公司产品和技术被迭代的风险。
(二)经营风险
产品中的核心原材料中自研芯片采用 Fabless 模式委托芯片代工企业生产,
外购芯片主要采购英飞凌等芯片供应商。如果公司主要芯片代工供应商产能严重
紧张或者难以通过供应商采购芯片,则可能导致公司产品无法及时、足量供应,
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随着公司改扩建项目的投产使用,在建工程将陆续转为固定资产,将会导致
固定资产折旧费用的增加。若公司未来因面临低迷的行业环境而使得经营无法达
到预期水平,则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带来的新增效益可能无法弥补计提折旧的金
额。
(三)财务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为 20.63% ,公司原材料的成本占成本的比
例超过 78%,如果未来公司产品技术优势减弱、市场竞争加剧、市场供求形势出
现重大不利变化、采购成本持续提高或者出现产品销售价格持续下降等情况,将
导致公司综合毛利率下降。
(四)行业风险
国际市场上,经过 60 余年的发展,以英飞凌、安森美、意法半导体为代表
的国际领先企业占据了全球半导体分立器件的主要市场份额。同时,国际领先企
业掌握着多规格中高端芯片制造技术和先进的封装技术,其研发投入强度也高于
国内企业,在全球竞争中保持优势地位,几乎垄断工业控制、新能源、电动汽车
等利润率较高的应用领域。
国内市场较为分散,市场化程度较高,各公司处于充分竞争状态。我国目前
已成为全球最大的半导体分立器件市场,并保持着较快的发展速度,这可能会吸
引更多的竞争对手加入从而导致市场竞争加剧,公司如果研发效果不达预期,不
能满足新兴市场及领域的要求,公司市场份额存在下降的风险。
(五)宏观环境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工业控制、新能源、电动汽车等行业,如果宏观经济波
动较大或长期处于低谷,上述行业的整体盈利能力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半导
体行业也将随之受到影响,从而对公司的销售和利润带来负面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单位:万元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
主要会计数据 2022年度 2021年度
减(%)
营业收入(元) 92,608.38 55,063.61 68.1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6,037.67 4,297.51 40.49
(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8,139.41 -7,407.49 9.88
净额(元)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
主要会计数据 2022年度 2021年度
减(%)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
主要会计数据 2022年末 2021年末
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资产(元)
总资产(元) 168,898.64 128,071.49 31.88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
主要财务指标 2022年 2021年
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7 0.60 -5.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7 0.60 -5.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
本每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
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
例(%)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92,608.38 万元,同比增加 68.18%;实现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870.81 万元,同比增加 14.3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6,037.67 万元,同比增加 40.49%,主要系
报告期内公司接受的订单饱满,整体产能提升,营业总收入和利润同比均有所增
长。
报告期末,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总资产 168,898.64 万元,较报告期初增加
主要系因公司实现经营利润增长。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139.41 元,同比增加 9.88%,主要系公司
下游需求旺盛,为了生产和经营的需要,公司购买原材料支付的现金增加以及公
司日常经营活动开支增加所导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技术优势
IGBT 作为一种功率半导体器件,是国际上公认的电力电子技术第三次革命
最具代表性的产品,是工业控制及自动化领域的核心元器件,属于国家战略高新
技术及核心关键技术。公司专注于功率半导体器件的研发和技术创新,始终坚持
“关注需求、赋予价值、成就品牌”的研发理念,以技术自主创新为根基,以研
发持续投入为保障,建立了完善的研发体系和强大的研发团队。公司已具备并掌
握先进的 IGBT、FRED 芯片设计能力、工艺设计能力、模块的封装设计与制造
能力、特性分析与可靠性研究能力、器件的应用研究与失效分析能力。公司自主
研发设计的芯片是公司模块产品具有高性价比的主要竞争力之一。经过十五年的
技术沉淀和积累,公司已在 IGBT、FRED 等功率半导体芯片、单管和模块的设
计、封装和测试等方面积累了众多优秀核心技术。其中芯片领域的核心技术主要
包括微细沟槽栅、多层场阻断层、虚拟元胞、逆导集成结构等 IGBT 芯片设计及
制造技术;软恢复结构、非均匀少子寿命控制技术等 FRED 芯片设计及制造技术;
高可靠终端设计等高压 MOSFET 芯片设计及制造技术等。
(二)产品优势
公司致力于功率半导体芯片、单管及模块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产品集中
应用于工业控制(变频器、伺服电机、UPS、开关电源等),部分产品应用于新
能源发电(光伏逆变器)、电动汽车(电动汽车电控系统、电动汽车充电桩)等
多元化领域。
目前,公司产品已涵盖 IGBT、FRED、MOSFET 芯片及单管产品 80 余种,
IGBT、FRED、MOSFET、整流二极管及晶闸管等模块产品 300 余种,公司产品
性能与工艺技术水平处于行业先进水平。
(三)客户优势
公司凭借先进的产品技术、可靠的产品质量和优质的服务与行业龙头企业及
众多知名客户保持了良好的商业合作关系,同时依托龙头企业产生的市场效应不
断向行业内其他企业拓展。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公司研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年度 上年度 变化幅度(%)
费用化研发投入 6,427.80 3,790.12 69.59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研发投入合计 6,427.80 3,790.12 69.59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 增加 0.06 个百分
比例(%) 点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 -
(%)
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 69.59%,主要系公司在研项目有序推进,研发费
用随各项目合理投入所致。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如有)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一)募集资金年度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30,446.66 万元,包
括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资金 6,596.66 万元以及未赎回理财产品余额 23,850.00 万
元。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收支项目 金额
减:以前年度发生净额 406,649,718.26
加:本年度募集资金累计增加金额 952,649,446.99
(1)理财产品赎回 942,000,000.00
(2)募集资金理财收益【注】 2,033,613.34
(3)利息收入 943,970.96
(4)变更募投项目退回土地使用权购置款 7,671,862.69
减:本年度募集资金累计减少金额 1,096,456,108.92
(1)购买理财产品 1,007,000,000.00
(2)新型电力半导体器件产业基地项目 83,796,949.37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413,140.00
(4)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228,400.00
(5)手续费支出 17,619.55
注:2022 年度理财收益合计 5,261,179.44 元,截至 2023 年 3 月 27 日,剩余 3,227,566.10 元
理财收益已全部划转至募集资金账户。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存入方
募集资金开户银行 账户类型 账号 金额
式
募集资金专
招商银行常州分行营业部 519902361910206 活期 26,280,236.80
户
募集资金专
中国银行常州分行营业部 474176508891 活期 29,365,842.17
户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 募集资金专
分行 户
中国农业银行常州新北支行 募集资金专
营业部 户
合计 - - - 65,966,625.50
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宏微科技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
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
及减持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年度内股份增减
姓名 职务(注) 年初持股数 年末持股数
变动量
董事长、总经理、
赵善麒 1,752.46 2,453.44 700.98
核心技术人员
董事、副总经理、
丁子文 414.72 515.61 100.89
董事会秘书
李四平 董事、副总经理 20.00 28.00 8.00
董事、副总经理、
刘利峰 89.32 109.55 20.23
核心技术人员
肖海伟 董事 0 0 -
汤胜军 董事 0 0 -
温旭 辉 独立董事 0 0 -
张玉青 独立董事 0 0 -
王文凯 独立董事 0 0 -
罗实劲 监事会主席 0 0 -
许华 监事 0 0 -
职工监事、核心技
戚丽娜 0 0 -
术人员
副总经理、核心技
王晓宝 124.42 152.44 28.02
术人员
常东来 副总经理 20.00 28.00 8.00
薛红霞 财务总监 0 0 -
许春凤 副总经理 0 0 -
俞义长 核心技术人员 0 0 -
麻长胜 核心技术人员 0 0 -
合计 - 2,420.92 3,287.04 866.12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宏微科技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持有的公司股权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人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人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
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李 阳 李 想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