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福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重庆再升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再升科技”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再升科技
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确保关联交易合法合规,再升科技采取于每年初对当年与关联方可能发
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测统计,并根据审批规定及公司实际需要,将有关交易
预估情况提交相应审批层级审议,随后定期对交易发生情况进行跟踪的做法。为
满足业务发展需要,2023年再升科技及其他部分关联企业进行日常性关联交易。
空节能新材料(重庆)有限公司、四川迈科隆真空新材料有限公司预计发生关联
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本次预计金额(万元)
松下真空节能新材料(重庆)有限
公司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四川迈科隆真空新材料有限公司 16,000.00
小计 16,020.00
松下真空节能新材料(重庆)有限
向关联人提供技术顾 120.00
公司
问咨询
小计 120.00
意大利法比里奥有限责任公司 8,000.00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松下真空节能新材料(重庆)有限
商品 7,000.00
公司
四川迈科隆真空新材料有限公司 22,000.00
小计 37,000.00
向关联人提供房屋、 四川迈科隆真空新材料有限公司 2,400.00
设备租赁、水电
小计 2,400.00
注 1:以上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
注 2:关联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格和公司同类型的产品价格,其交易定价方式和定价
依据客观、公允。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外商投资的投资性公司投资)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锦衣路31号
法定代表人:陶伟
注册资本:255825.9万日元整
成立日期:2015年9月21日
营业期限:2015年9月21日至2035年9月20日
经营范围:开发、生产、采购、销售真空绝热板、真空绝热板应用产品以及
关联零部件、产品及其售后服务。(依法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依法应经许可审
批而未获许可批准前不得经营)
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49%股权。
主要经营范围及优势:法比里奥是一家致力于室内和室外过滤应用和解决方
案的开发、设计和销售的公司。法比里奥为欧洲过滤行业知名企业,其核心技术
人员从事过滤行业二十余年,技术领先,服务优质,是行业内优秀的既能提供室
内空气过滤又能提供室外空气治理解决方案的企业。法比里奥拥有核心技术研发
实力,在室外空气过滤,工业及商业应用端过滤及新型过滤材料等前沿技术的研
发成果显著。
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25%股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宣汉县普光微玻纤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冉启明
注册资本:3214.2826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01月11日
营业期限:2017年01月11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真空绝热板、复合真空绝热材料、真空绝热设备、冷链保温箱、
建筑保温板、保温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从事货物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
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郭茂先生姐姐郭彦女士持有其22.22%股权。
上述公司前期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正常履约。目前,上述公司经营和财务
状况正常,具有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以上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内容均为公司日常经营范围内容。公司与关联
方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业务与资金往来,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所进行的关联交易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以上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上述日常关
联交易符合《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
结算,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
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
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4日以电话、邮件或专人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
表决董事九名,关联董事郭茂先生、郭思含女士、陶伟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其余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关联交易和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
效。
经认真阅读有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预计产生关联交易,其交
易定价方式和定价依据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行为。该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对公司独立运行产生影响。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观、公允,内容和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该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
影响。因此我们同意该事项内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表决。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会议。会议
通知已于2023年4月14日以电话、邮件或专人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
决监事三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三名,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关联交易
和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3年,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预计,其交易
定价方式和定价依据客观、公允,内容和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公司章程》及《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等有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
产生不良影响。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再升科技本次审议的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
系基于公司日常经营发生,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并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未损害
其他股东的利益,华福证券对再升科技本次审议的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无
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