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长华控股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华集团”或“公司”)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
导》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
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长华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0〕2101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
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168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
民币 9.72 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0,512.96 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6,588.05 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9 月 23 日存入募
集资金专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
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F10858 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明细 金额(万元)
加:定期存单和理财产品到期 0.00
减: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4,842.95
加: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减去支付银行手续费 97.76
(二)202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长华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3676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51,806,353 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14.67 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759,999,198.51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7,026,232.41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52,972,966.10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3 月 9
日存入募集资金专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
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F10080 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明细 金额(万元)
加:定期存单和理财产品到期(注 1) 5,084.68
减:置换先期自有资金投入 21,660.78
减: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28,617.01
减:购买定期存单和理财产品(注 2) 16,083.28
加: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减去支付银行手续费 348.60
注 1:理财产品兑付安排均为一次性支付产品收益及本金。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提前赎回中国银行 5000 万定期存单。
注 2:公司在受让大额存单时,需支付原持有人持有大额存单期间的利息,总计为人民
币 83.28 万元,受让后,公司享有该大额存单自产品成立日起至转让期间的收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了募
集资金专户。
(一)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长源”)会同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募集
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根据协议约定使用募集资金,
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因非公开发行股票需要,公司聘请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保荐机构,并
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与东吴证券签订了相关保荐协议,由东吴证券承接长城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鉴于公司保荐机构更换,为规范募集资
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公司及武汉长源按照相关规定,
于 2021 年 6 月 12 日重新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东吴证券签订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
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
根据协议约定使用募集资金,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对应募集资金
开户公司 开户银行 专户账号 金额(元)
投资项目
长华控股集 中国农业银行股
团股份有限 份有限公司慈溪 39505001040021006 4,676,791.17
公司 周巷支行
长华控股集 中国银行股份有
团股份有限 限公司慈溪周巷 394878510392 17,063,762.19 汽车冲焊件(武
公司 支行 汉)生产基地建
武汉长华长 招商银行武汉分 设项目
源汽车零部 行经济技术开发 127909032110703 13,571,385.91
件有限公司 区支行
合计 35,311,939.27
(二)202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周巷支行、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和保荐机
构东吴证券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
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
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根据协议约定使用募集资金,协议履
行情况良好。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对应募集资
开户公司 开户银行 专户账号 金额(元)
金投资项目
中国农业银 年产 20 亿
长华控股集
行股份有限 件汽车高强
团股份有限 39505001040022673 40,697,027.65
公司慈溪周 度紧固件生
公司
巷支行 产线建设项
中国银行股 目(一期)、
长华控股集
份有限公司 汽车冲焊件
团股份有限 398780787478 33,857,559.12
慈溪周巷支 (广清产业
公司
行 园)生产基
地建设项目
浙商银行股 (一期)、
长华控股集
份有限公司 轻量化汽车
团股份有限 3320020710120100065491 57,812,273.23
宁波周巷支 铝部件智能
公司
行 化生产基地
项目
招商银行股 轻量化汽车
武汉长华长 份有限公司
铝部件智能
源汽车零部 武汉经济技 127909032110518 9,910,523.18
化生产基地
件有限公司 术开发区支
行 项目
汽车冲焊件
招商银行股
广东长华汽 (广清产业
份有限公司
车零部件有 763900449610101 1,417,748.53 园)生产基
清远分行营
限公司 地建设项目
业部
(一期)
合计 143,695,131.71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
资金人民币 15,291.14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发表了
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
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F10912 号《浙江长华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
民币 21,660.78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
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F10187 号《浙江长华汽车
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
月。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批准的现金
管理额度、投资的产品品种和现金管理期限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具体执行事项由
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
机构东吴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明细如下表所示:
报告
投资
序 产品 金额 产品 产品 期内
签约方 收益
号 名称 (万元) 认购日 赎回日 是否
(万元)
归还
中国农业
期公司类法人
客户人民币大
有限公司
额存单产品
中国农业
公司类法人客
户人民币大额
有限公司
存单产品
中国银行
公司
浙商银行 浙商
公司 (可转让)
合计 16,083.28 84.68
注:截至 2023 年 3 月 11 日,上述理财产品均已全额赎回。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
整地披露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认为:“长华集团
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 1 号——公告格式(2023 年 1 月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长华
集团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
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
用。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签名:
章龙平 柳以文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1: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6,588.0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842.9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3,483.8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已变
更项 项目达 项目可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至期末
目,含 募集资金 本年度 截至期末 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 行性
承诺投资项 调整后投 承诺投入 入金额与承诺投 投入
部分 承诺投资 投入金 累计投入 可使用 实现的 到预计 是否发
目 资总额 金额(1) 入金额的差额 进度(%)
变更 总额 额 金额(2) 状态 效益 效益 生重大
(注 1) (3)=(2)-(1) (4)=(2)/(1)
(如 日期 变化
有)
汽车冲焊件
(武汉)生产 2021 年 否(注
基地建设项 末 2)
目
合计 36,588.05 36,588.05 36,588.05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三、(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为 3531.19 万元,主要系募投项目部分辅助生产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设施设备尚需投入,部分基建工程、生产设备的质保金未达到支付条件,款项未支付。因此,
募集资金尚有结余,后续将持续投入。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注 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2:募投项目于 2021 年末投产,报告期内,一方面生产受不利因素影响,另一方面募投项目产能尚处于爬坡阶段,刚性成本较高,未能发挥自动
化大生产规模优势。
附表2: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75,297.3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注 1) 50,277.7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0,277.7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已变
更项 截至期末 项目达 项目可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累计投 本年
目,含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投入 到预定 是否达 行性
承诺投资项 调整后投 承诺投入 本年度投 入金额与承诺投 度实
部分 承诺投资 累计投入 进度(%) 可使用 到预计 是否发
目 资总额 金额(1) 入金额 入金额的差额 现的
变更 总额 金额(2) (4)= 状态 效益 生重大
(注 2) (3)=(2)-(1) 效益
(如 (2)/(1) 日期 变化
有)
汽车冲焊件 2023 年 不适 不适
(广清产业 26,224.58 26,224.58 26,224.58 20,495.67 -5,728.91 78.15 否
园)生产基地 (注
建设项(一 3)
期)
轻量化汽车 不适
铝部件智能 2023 年 不适
化生产基地 末 用
项目 3)
年产 20 亿件 不适
汽车高强度
紧固件生产 35,192.15 35,192.15 35,192.15 25,186.16 -10,005.99 71.57 否
线建设项目
(一期) 3)
合计 -25,019.51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三、(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详见“三、(四) 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尚在投入募投项目的过程中。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注 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28,617.01 万元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21,660.78 万元。
注 2: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3: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尚在建设期,尚未达到预计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