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8号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非公开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易平川
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 号)核准,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万润科技”)向易平川、余江县
万象新动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余江万象”)(以下简称“发行
对象”、“业绩承诺人”)合计发行 24,944,320 股股票,以及使用部分现金用于
收购北京万象新动移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象新动”)100%股权,其中:
收购易平川持有的万象新动 1%股权,收购余江万象持有的万象新动 99%股权。
该等股份已于 2017 年 2 月 1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7
年 2 月 9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及其摘要。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855,125,963 股,其中:有限售股份数量为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发行对象履行承诺情况
限售股
承诺类
序号 持有人 承诺内容 承诺履行情况
型
名称
万象新动 2016 年度、2017 年度、
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
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分别为 4,139 万元、5,612
万象新动 2016 年度、 万元、6,095 万元和 3,224 万元。
请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 业绩承诺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和减
易 平 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 值补偿义务。截至目前,业绩承诺
业绩承
诺
江万象 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 已完成 2019 年度业绩补偿和减值
东所有的净利润分别不 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公司于 2019
低 于 4,000.00 万 元 、 年 12 月 18 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
万元、7,774.00 万元。 司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141 号),于
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完成的
公告》
(公告编号:2021-059 号)。
公司已收到余江万象、易平川应返
还给公司的现金分红收益。
市之日起届满 36 个月
前,易平川及余江万象
不得转让其于本次发行
获得的股份。
发行对象持有的万
利润经上市公司聘请的 润科技股份自 2017 年 2 月 10 日上
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市至申请的上市流通日已届满 36
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 个月。
计确认完成或业绩承诺 2、业绩承诺人已按照《盈利预测
人按照《盈利预测补偿 补偿协议》的约定履行 2018 年度
协议》的约定履行完毕 业绩补偿义务、2019 年度业绩补
易 平 业绩补偿义务并自本次 偿义务和减值补偿义务。
股份限
售承诺
江万象 届满 36 个月后,易平川 普通合伙)出具《关于北京万象新
及余江万象可转让其于 动移动科技有限公司 2019 年末应
本次发行获得的全部股 收账款余额在 2020 年度回款比例
份的 75%。 大于 70%的专项审核报告》(信
象自本次发行的股份上 万象新动 2019 年末的应收账款余
市之日起届满 36个月后 额在 2020 年度累计回款比例大于
解锁的股份,解锁时尚 70%。业绩承诺人可按约定比例
须符合如下条件:经上 75%解锁所持股份。
市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
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
万象新动前一会计年度
末的应收账款余额在本
年度 的累计回 款比例
(以 下简称“ 回款比
例”)达到 70%。如果
上述回款比例不达标,
则自万象新动回款比例
达到 70%的当月末起,
易平川及余江万象可按
约定 比例解锁 所持股
份。
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均
经上市公司聘请的具有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
认完成或业绩承诺人按
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的约定履行完毕业绩补
偿义务且业绩承诺人按
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的约定履行完毕减值补
偿义务并自本次发行的
股份上市之日起届满 48
个月后,易平川及余江
万象可转让其于本次发
行获得的剩余股份。
象自本次发行的股份上
市之日起届满 48个月后
解锁的股份,解锁时尚
须符合如下条件:经上
市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
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的万象新动应收账款余
额全部收回。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应收账
款余额全部或部分未收
回的,由易平川及余江
万象缴存与未收回应收
账款同等金额的款项至
上市公司指定账户作为
担保后,易平川及余江
万象可解锁所持股份。
待万象新动应收账款收
回时,上市公司再将已
收回的应收账款部分所
对应的担保款项退还给
易平川及余江万象(按
季度进行结算,季度结
束后 30 日内支付)。
鉴于业绩承诺人已按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履行 2018 年度业绩补
偿义务、2019 年度业绩补偿义务和减值补偿义务,且万象新动经审计的 2019 年
末的应收账款余额在 2020 年度累计回款比例大于 70%;同时,余江万象、易平
川已将应返还给公司的现金分红收益全额返还,故业绩承诺人持有公司 75%比例
股份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
截止目前,余江万象、易平川分别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9,576,765 股、
产协议》约定,解除余江万象、易平川当前持有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 75%,即解
除余江万象、易平川分别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限售股股票 7,182,573 股、72,551
股,合计解除 7,255,124 股限售股并上市流通。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本次可上市
本次可上市 冻结/标记的
限售股份持有 持有限售股份 流通股数占
序号 流通股数 股份数量
人名称 数(股) 公司总股本
(股) (股)
比例(%)
合计 9,673,500 7,255,124 0.85% 0
四、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本次变动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股份性质
股数(股) 比例 数(股) 股数(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50,254,525 5.88% 0 50,254,525 5.88%
首发后限售股 27,777,796 3.25% -7,255,124 20,522,672 2.4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777,093,642 90.87% +7,255,124 784,348,766 91.72%
总股本 855,125,963 100% 0 855,125,963 100%
五、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核查意见,认为:万润科技本
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限售股份解
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独立财务顾问对本
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其他事项
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等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的行为。
七、备查文件
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