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文件
深证上审〔2023〕333 号
关于受理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的通知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所对你公司报
送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
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申请文件经本所受理后,审核程序包括重组委审议、证监会
注册。请你公司、交易对方及有关各方、独立财务顾问、证券服
务机构按照相关规定,严格遵守问询回复、信息披露、文件报送
等相关要求,配合做好重组申请审核工作,不得私下接触重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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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审核工作。深交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审核程序、计时规则的相关规定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深交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程序、计时规则的
相关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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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深交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程序、计时
规则的相关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
会和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深交所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适用小额快速审核机制的,审核程序、计时
规则的主要要求如下:
【重组委审议】本所重组委审议会议召开五个工作日前,公
布审议会议的时间和拟参会委员名单。会议召开二日前,本所将
委员问询问题告知你公司。请你公司、交易对方、独立财务顾问、
证券服务机构认真准备,回答并购重组委委员提出的问题。
【注册反馈】本所审核通过的,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审核意见、
相关审核材料和申请文件。中国证监会要求本所进一步问询的,
由本所提出反馈问题。请你公司、交易对方、独立财务顾问、证
券服务机构及时、逐项回复,相应补充或者修改重组申请文件。
【投诉等事项】本所受理申请文件后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
收到相关投诉举报、发生影响发行上市条件或信息披露的重大事
项,可以就相关事项进行问询,要求你公司、交易对方、独立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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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顾问、证券服务机构作出解释说明,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要求独立财务顾问、证券服务机构进行必要的核查并向本所
报告核查结果。请你公司、交易对方、独立财务顾问、证券服务
机构按照要求,及时、逐项核查、说明或披露。
你公司申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自受理重组申请文件之日
起,本所审核时间总计不超过两个月,本所审核和中国证监会注
册的时间总计不超过三个月;申请重组上市的,本所审核和中国
证监会注册的时间总计不超过三个月。你公司回复本所审核问询
的时间总计不超过一个月(重组上市不超过三个月)
,如确有必要
需延期回复的,延期回复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中止审核、咨询
行业专家、就必要事项向相关主管部门征求意见、实施现场检查
或者现场督导、落实重组委意见、暂缓审议、处理会后事项、进
行专项核查,并要求你公司补充或者修改申请文件等情形,不计
算在前述时限内。
抄送: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 2023 年 4 月 24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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