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27 证券简称:福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1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并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即时通讯等方
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董事共九人,
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董事共九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
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
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
议:
(一)审议批准《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
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对公司 2022 年度经营情况、主要工作情况进
行了总结,并对 2023 年度公司工作重点作出了安排。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
《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
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对公司 2022 年度经营情况、董事会在 2022
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并对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重点作出了安排。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
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其在 2022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总结。经审议,公司董
事会同意《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独立董事
(四)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表决结果
为:同意 9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
情况报告》。
(五)审议通过《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无
反对票;无弃权票。
依据 2022 年度的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拟定了《2022 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情况、经济效益、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总结和
分析。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无
反对票;无弃权票。
在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的基础上,综合分析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以及行
业形势、市场需求等因素的影响,并在考虑公司目前经营能力的前提下,公司谨
慎地对 2023 年度的经营情况进行预测并拟定了《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对
公司 2023 年度主要经营情况、经济效益进行了预算分析。该财务预算报告仅代
表公司对 2023 年度生产经营情况的预测分析,不构成亦不作为公司对 2023 年度
的盈利预测及利润承诺。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3 年度财务
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22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无
反对票;无弃权票。
《2022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对公司在 2022 年度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进行了
总结,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2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2022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 9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了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2022 年年度报
告摘要》,该报告及其摘要所涉及的财务数据已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 (以下简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
公司编制的《2022 年年度报告》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2022 年年度报告》及《2022 年度
报告摘要》。
(九)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本
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规
定,结合 2022 年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
司编制了《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经审议,公
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2022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3)。
(十)审议通过《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表决
结果为:同意 9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经 华 兴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计 , 2022 年 度 公 司 母 公 司 报 表 实 现 净 利 润
法定盈余公积金 34,675,056.70 元,截至 2022 年末,母公司报表累计可供股东
分配的净利润为 882,679,732.82 元。
为持续、稳定地回报股东,让股东分享公司发展成果,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
点、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公司拟定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预案为:
司总股本为 521,300,000 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股利 208,520,000 元(含税),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分配。按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计算,本年度现
金分红比例为 60.14%。
本 521,300,000 股进行测算,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 677,690,000 股(最终
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为准)。
如在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
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利润分配、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转增
比例。
同时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及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根据实施结果适时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相关
条款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拟定的《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预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2022 年度利润
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告编号:2023-014)。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公司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联合授予的从事证
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已按相关规定办理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业务备案。
通过多年的合作,公司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水平较高,工作态度认
真,能够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为公司提供优质、高效的审计服务。鉴此,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
司提供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相关服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参考审计服务收费的市场行情,与华兴会计
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年度审计服务费。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时,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同意;本议案尚需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2023 年公司生产经营综合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在综合分析了 2023 年消费电子行业市场形势、市场需求、公司生产能
力等因素后,拟定了《2023 年公司生产经营综合计划》。该生产经营综合计划
仅代表公司对 2023 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工作任务的规划和安排,不构成亦不作
为公司对 2023 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预测及业绩承诺。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
公司编制的《2023 年公司生产经营综合计划》。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23 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根据公司产品发展方向,为了提升装备技术水平,提高生产效率,确保公司
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环境中继续保持领先优势,公司将根据市场和资金情况,
计划在 2023 年投资 1,765 万元用于项目新建、改建。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福
建省福蓉源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计划在 2023 年投资 14,000 万元建设年产 10
万吨再生铝及圆铸锭项目,福建省福蓉源新材料高端制造有限公司计划在 2023
年分别投资 35,000 万元、12,000 万元建设年产 6 万吨消费电子铝型材及精深加
工项目、二期项目。具体投资计划如下:
序 项目总投资 预计投入资
实施主体 项目名称 数量 项目进度
号 (万元) 金(万元)
全自动激光打码生
产线
精锯片检硬度检测
产线
铝棒超声波探伤项
目
熔铸三线 35 吨铝棒
均热炉
技股份公司
熔铸二线电磁搅拌
改造
编制
新建型废堆放钢棚
(1000 平方米)
环保节能高品质圆
铸锭生产线
小计 19,495 1,765
福建省福蓉
一期:年产 10 万吨
源再生资源
开发有限公
目
司
福建省福蓉
一期:年产 6 万吨消
源新材料高
端制造有限
深加工项目
公司
福建省福蓉
源新材料高
端制造有限
公司
合计 161,340 62,765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23 年度投资计划的议
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公司及全
资子公司 2023 年度投资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各家银行机构申请融资额度
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确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建省福蓉源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福建省福
蓉源新材料高端制造有限公司有充足的资金用于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公司董事
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 2023-2024 年度拟向各家银行机构申请的融资额度
总计不超过 600,000 万元整,期限为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具体向每家银行机构申请的融资金额及具体内容
将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对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公司及
全资子公司可在经批准的融资额度内,根据实际需求确定、调整给予公司及全资
子公司融资额度的银行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公司及全
资子公司向各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17)。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公司董事绩效考核结果及年度薪酬的议
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制定的《公司章程》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2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与考
核实施细则》等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专职董事在
董事 2022 年度薪酬。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结果及年度
薪酬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公司独立董事
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制定的《公司章程》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管理制度》《2022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与考核
实施细则》等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员 2022 年度薪酬。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所确定的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
(十七)审议通过《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
上,公司对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
效性进行了评价,编制了《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董事会认为该
报告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并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作出了适
当评价,同意公司编制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各家银行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提供
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公司独立董事
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为满足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福建省福蓉源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福建省福
蓉源新材料高端制造有限公司项目建设、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全资子公司拟
在 2023-2024 年度向各家银行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
公司上述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期限为
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具体以公司与全资子公
司或银行机构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在担保期限内累计担保额度不超过 480,000
万元。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实际金额将视全资子公司的项
目建设及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来确定。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公司及全资
子公司向各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17)。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鉴于公司福建南平分公司目前已不再发挥作用,继续存在的意义不大。因此,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
注销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福建南平分公司。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调整公司组
织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2023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绩
效薪酬与考核实施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
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为推动公司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适应市场经济的激励机制,合理地
确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收入,从而充分调动相关人员的积极性和
创造性,为公司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为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并根据《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相
关规定,拟定了《2023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与考核实
施细则》。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2023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绩效薪酬与考核实施细则》。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
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管理,防范财务风险,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
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公司相
关会计政策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共计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坏账核销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 9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马琴女士为公司审计部
负责人,职务为审计部副经理(主持工作),聘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
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 9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了《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该报告所涉及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审议,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为落实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
进行适当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
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
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会计政策变
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 9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上午 10 时在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崇双
大道二段 518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网络方式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
东大会的会议议题如下:
的议案》;
实施细则>的议案》。
截至 2023 年 5 月 10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
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
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0)。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