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78 证券简称:野马电池 公告编号:2023-014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交易品种和交易金额: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公司因进出口业务
带来的潜在汇率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
务,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减少汇率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
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不超过 5.5 亿元人民币,交易金额在上述额度范围
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主要进行的外汇衍生品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
售汇、结构性远期、外汇掉期、货币期权等产品及上述产品的组合。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
易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锁定汇率原则,保持风险
中性理念,但同时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也会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内部控制
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和法律风险。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
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
月内开展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5 亿元或等值外币金额的外汇衍生品业务,该额度
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的其他人员在
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事宜。根据《浙江野马电池
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目的
公司为出口企业,外汇收款占比较大,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
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公司因进出口业务带来的
潜在汇率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提
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减少汇率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
二、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
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等跟实际业务相
关的币种。主要进行的外汇衍生品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结构性远
期、外汇掉期、货币期权等产品及上述产品的组合。
预计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金额
不超过 5.5 亿元人民币,交易金额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次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
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
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或
总经理指定的其他人员在批准的额度范围内行使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审批权
限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锁定汇率原则,保持风险中性理念,但同时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生品发生较大公允价值波动,若市场价格优于公司锁定价格,将造成汇兑损
失。
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的风险。
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义务,控制交易风险。
品开展业务。在签订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时将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并严格按
照相关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控制风险。
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管理层,提
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务,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
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
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
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相关项目。
六、公司履行的决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
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开展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 5.5 亿元或等值外币金额的外汇衍生品业务,该额度在有效期内
可以滚动使用,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的其他人员在额度范围
内具体实施上述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事宜。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经营发
展需要,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减少汇兑损益,降低财务成本。
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减少汇兑损
益,降低财务成本,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就本次拟开展的交易进行了相关风
险分析和可行性分析,并出具了《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
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司已建立相关内控制度以及有效的风险控制
措施,能够有效规范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品投资行为,控制远期结售汇等外汇
衍生品的投资风险。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汇率风
险管理相关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可以有效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保持公司相对稳定的利润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
交易业务。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事项,在保证正常经营
的前提下,有利于规避汇率的变动风险,提高公司抵御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公
司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
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202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在批准额度范围内开展
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