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78 证券简称:野马电池 公告编号:2023-011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
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实现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净利润 98,665,371.53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可供
分配利润为 271,088,177.50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2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
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0 元(含税)。截至 2022 年
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67.5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
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
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
式、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公司董事会对于该项
预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充分
考虑公司后续发展及资金现实需求等因素情况下制定的,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
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
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
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