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56 证券简称:天振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6
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
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过程中涉及外币业务,进出口业务主要结算币种是美元,为有效规避和应对汇率
波动等对公司及子公司带来的风险,减少对经营的影响,增强财务稳健性以及为
有效利用外汇资金,降低汇率、利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继
续开展外汇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掉期、期权合约等或上述产
品的组合;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为 3 亿元人民币或其
他等值外币额度,使用期限自该事项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为 1.5 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上述额
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余额不超过 3 亿人民币或
其他等值外币。
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
易。
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
于公司实现稳健经营目标,但也可能存在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
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法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外币业务,进出口业务主要结算币种是美元,为
有效规避和应对汇率波动等对公司及子公司带来的风险,减少对经营的影响,增
强财务稳健性以及为有效利用外汇资金,降低汇率、利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拟继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掉期、期权合
约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预期管理的风险敞口不高于因外
汇等特定风险引起的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关的风险敞口总额;公司拟选用的外汇衍
生品与上述风险敞口存在风险相互对冲的经济关系。
(二)交易金额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为 3 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
值外币额度,使用期限自该事项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预
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为 1.5 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上述额度
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余额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或
其他等值外币。
(三)交易方式
交易场所为境内,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掉期、期权合约等或上述产
品的组合。
(四)交易对手方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对手方为经营稳健、资信
良好,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该业务的情形。
二、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主要是以规避和应对汇率波动等对公司
带来的风险,减少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为目的,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
如下:
(一)价格波动风险
可能产生标的汇率、 利率市场价格波动,造成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亏损
的市场风险。
(二)内部控制风险
金融衍生品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
善而造成风险。
(三)流动性风险
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四)履约风险
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按时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五)法律风险
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
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风险控制措施
(一)明确交易原则: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
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不得超过经董事
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授权额度。
(二)制度完善:按照公司制度要求,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和内部风险报告制度,控制交易风险。
(三)交易对手管理:严格筛选交易对手方,与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衍生品交易,审慎审查与对
方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信用风险和法律风险。
(四)产品选择:在进行外汇金融衍生品交易前,在多个交易对手与多种产
品之间进行比较分析,选择最适合公司业务背景、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衍
生工具开展业务。
(五)监督检查: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业务相关交易流程、审
批手续、办理记录及账务信息进行核查,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购买的衍生金融产品
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人员配备:金融衍生品交易由公司财务部管理,并设专人对持有的金
融衍生品合约持续监控,在市场波动剧烈或风险增大情况下,或导致发生重大浮
盈浮亏时及时报告公司管理层,并及时制订应对方案。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并有效控制风险
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应
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不利影响;有利于规避产品
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潜在风险,通过利用合理的金融工具锁定成本,
减少因产品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保证公司经营业绩的相对稳定,符合
公司稳健经营的要求。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
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
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与
会计处理,并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中。
六、相关审议程序与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关于 2023
年度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
子公司 2023 年度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使用自有资金开展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
或其他等值外币的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额度使用期限自该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 12 个月内有效,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为 1.5 亿元
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
的投资余额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投资金融衍生品必须以公司的
名义进行购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方庆华先生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
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衍生品交
易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有利于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及汇率波动的风险,
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已制定相关制度及相关的
风险控制措施,为公司从事金融衍生品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本次开展金融
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批准额度范围内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年度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及汇率波动的风险,合理降
低财务费用,保证公司经营业绩的相对稳定,符合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
则和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开展上述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
易业务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
交易业务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