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31 证券简称:荣信文化 公告编号:2023-043
荣信教育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荣信教育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告如下:
一、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度合并报
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3,413,329.87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
润 17,953,527.27 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
法》”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按 2022 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 10%提取法
定盈余公积 1,795,352.73 元,母公司 2022 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
配利润为 21,617,977.14 元。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191,752,438.46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69,769,081.88 元。根据利润分配应当以母公司
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 2022 年度
实 现 的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为 16,158,174.54 元 , 累 计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为
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
未来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拟定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 2022 年
金股利 1.60 元(含税)
,共分配现金股利 13,504,000 元(含税)
,剩余未
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则以分配方案实施时确定
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
进行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需
求、财务状况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
展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全体股东共
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
三、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公司章程》等规定,符
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作出
的相关承诺。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发展阶段,
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议案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程序及意见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当前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对
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
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三)《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荣信教育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