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70 证券简称:德龙激光 公告编号:2023-003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限售股份数量为 2,584,000 股,限售期为自苏
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德龙激光”)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
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 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 41,195,000 股,限售
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5 月 4 日。
一、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 年 3 月 4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德龙
激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60 号),
公司获准以首次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84.00 万
股,并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通。
披露的《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
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22)。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和部分限售股,
限售股股东数量为 12 名,锁定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
月,该部分限售股股东对应的股份数量合计为 43,779,000 股,占公司发行完成后
总股本的 42.36%。其中,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2,584,000 股,占公司发行完成后
总股本的 2.50%,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 41,195,000
股,占公司发行完成后总股本的 39.86%,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3 年 5 月 4 日起
上市流通。
二、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
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及《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对其持有的股份承诺如下:
(一) 股东北京沃衍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江阴沃衍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无锡悦衍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江阴天龙重工机械有限公司、江苏中煤矿山设
备有限公司、苏州德展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企业持有的首次发行上市前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3)本企业同时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关于股份锁定的其他规定。如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于
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安排有不同意见,本企业同意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对上述锁定
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以执行。”
“(1)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首次发行上市前股份锁定的承诺,在
限售期限内不减持持有的公司股票。
(2)限售期限届满后,本企业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减持。如本企业在
限售期限届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
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3)本企业在限售期限届满后减持所持公司股票的,将严格遵守《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
露的规定。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就股
份减持出台了新的规定或措施,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时,
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4)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股份,则本企业由此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若对
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并赔偿因违反承诺减持股份给公司或其他股东因
此造成的损失。”
(二) 股东上海尚理投资有限公司、无锡冠赢投资有限公司、武汉高投金运
激光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思通盛达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无
锡来德电子有限公司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企业持有的首次发行上市前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同时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关于股份锁定的其他规定。如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于
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安排有不同意见,本企业同意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对上述锁定
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以执行。”
(三) 中信建投基金-共赢 5 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承诺本
次获得配售股票的限售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
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德龙激光本次上市流通
的限售股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其在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时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德龙激光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
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公开发行自律委员会促进科创板初期企业平稳发行行业倡导建议》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德龙激光首次公开发行
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五、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 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2,584,000 股,本公司确认,上
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
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 41,195,000 股。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43,779,000 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 42.36%,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二)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5 月 4 日;
(三) 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
本次上市流 剩余限售
序 持有限售股 股占公司
股东名称 通数量 股数量
号 数量(股) 总股本比
(股) (股)
例(%)
北京沃衍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江阴沃衍
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持有限售
本次上市流 剩余限售
序 持有限售股 股占公司
股东名称 通数量 股数量
号 数量(股) 总股本比
(股) (股)
例(%)
湖北高投金运激光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武汉
高投金运激光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信建投基金-工商银行-中信建投基金-共赢
合计 43,779,000 42.36 43,779,000 0
注:持有限售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总数与各
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四)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月)
合计 43,779,000 12
六、 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