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审核问询函
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大华核字[2023]005854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审核问询函
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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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申请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审核问询函 1-66
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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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于 深 圳 市 德 赛 电 池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申 请 向 原 股 东 配 售 股 份 的 审 核 问 询 函
中 有 关 财 务 事 项 的 说 明
大华核字[2023]005854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原股东配售股
份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奉悉。我们已对审核问询
函所提及的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赛电池、
公司或发行人)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汇报如下:
注:发行人 2022 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问题 1
根据申报材料: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前五大客户销售占比分别为
发行人智能手机类业务收入持续下滑,但净利润逐年增长,主要原因
为高毛利的电动工具、智能家居和出行类产品营业收入规模不断扩大。
报告期内,发行人毛利率分别为 8.36%、8.67%、9.37%、9.79%,整体
毛利率小幅上涨,然而同行业可比公司欣旺达毛利率分别为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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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59,456.99 万元、128,215.79 万
元、48,040.95 万元和 23,160.82 万元,逐期下滑。发行人净利润为
元,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趋势存在一定差异。报告期
各期末,发行人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201,555.89 万元、169,932.32
万元、258,306.57 万元和 285,434.20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货。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392,491.07 万元、464,376.77
万元、515,021.66 万元和 478,275.95 万元,占当期总资产比例为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账面余额为 26,476.96 万元,
面临一定短期偿债压力。报告期内,公司陆续投入建设惠州电池物联
网电源高端智造项目、德赛矽镨 SIP 封装产业项目以及德赛电池储能
电芯项目等,德赛电池储能电芯项目一期将投入使用,项目分三期布
局全部达产产能为 20GWH。2022 年 1-9 月,发行人锂电池电源管理系
统及封装集成产品产能利用率下降较为明显,分别为 67.48%及
率下降原因是,2022 年智能手机等消费电子产品出货量较 2021 年出
现下降。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智能穿戴类、平板/笔记本电脑类、电
动工具、智能家居和出行类等其他业务收入上升原因,是否与行业可
比公司业务发展状况以及行业周期一致,报告期内相关业务主要新增
客户基本情况,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特殊利益关系,销量与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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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和需求匹配性,销售是否真实、可持续,是否实现最终销售,定
价是否公允,产品毛利率与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
(2)发行人
毛利率变动趋势与可比公司欣旺达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3)量
化分析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逐期下滑的具体原因,与净利润
的匹配性;
(4)各类别存货的存放方式、地点,是否存在异地存放情
形及其具体情况,存货盘点比例、盘点方式、监盘比例、盘点差异及
其处理情况,结合市场价格变动、在手订单情况、存货库龄、产品定
制化特征等情形,测算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性,与可比公司是否存
在重大差异;
(5)应收账款按 1-3 个月、3-6 个月、1 年以内等划分
的账龄结构,超出信用期的应收款余额情况,主要应收款客户情况、
与主要客户是否一致,应收账款与营业收入增长匹配性,应收账款占
收入的比例、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应收款
期后回款情况,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6)分析发行人资产负债、
现金流状况、偿债能力以及在建拟建项目资金需求,是否存在债务偿
付风险;(7)结合物联网电源、SIP 封装、储能电芯市场供需状况、
行业竞争格局、同行业新增和在建产能情况、技术发展情况等,说明
发行人相关在建和拟投入项目的市场前景,发行人产能利用率下降的
具体原因,是否存在新增产能不能消化风险,以及是否存在新增项目
预期效益无法实现风险;
(8)前五大客户开发方式及合作历史,报告
期内主要客户变动的原因,是否存在长期业务合作协议和特殊利益安
排或者关联关系,是否存在被取代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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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发行人补充披露(4)(5)
(6)(7)
(8)相关风险。
请保荐人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会计师核查(1)-(6)并发
表明确意见。
(一) 发行人说明
一、智能穿戴类、平板/笔记本电脑类、电动工具、智能家居和出行类等其
他业务收入上升原因,是否与行业可比公司业务发展状况以及行业周期一致,报
告期内相关业务主要新增客户基本情况,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特殊利益关系,
销量与客户规模和需求匹配性,销售是否真实、可持续,是否实现最终销售,定
价是否公允,产品毛利率与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
(一)智能穿戴类、平板/笔记本电脑类、电动工具、智能家居和出行类等
其他业务收入上升原因,是否与行业可比公司业务发展状况以及行业周期一致
报告期内,智能穿戴类、平板/笔记本电脑类、电动工具、智能家居和出行
类等其他业务收入及增速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注
金额 增速 金额 增速 金额 增速 金额
智能穿戴类 233,989.48 -1.57% 316,976.15 1.75% 311,535.02 121.64% 140,557.20
平板/笔记本电脑
类
电动工具、智能
家居和出行类
注:2022 年 1-9 月增速为年化计算所得,下同。
发行人智能穿戴类业务下游主要包括 TWS 耳机、智能手表、AR/VR、智能手
环等。报告期内,发行人智能穿戴类业务受核心客户影响较大。
(1)行业情况
智能穿戴设备作为消费电子行业的新生代成员,技术不断迭代升级,便携性
与实用性大幅增强,市场接受度不断提升。根据 IDC 数据统计,2019 年、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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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2021 年全球可穿戴设备出货量分别为 3.37 亿台、4.45 亿台及 5.33 亿台,
设备市场急剧增长以及 2022 年具有挑战性的全球宏观经济环境压力下,2022 年
全年的全球可穿戴设备出货量为 4.92 亿台,同比下降了 8%,这是近年来首次出
现下降。智能穿戴设备市场头部效应明显,苹果领跑全球可穿戴设备市场。凭借
Apple Watch 智能手表、AirPods 穿戴耳机在全球大受欢迎,使得苹果在全球穿
戴设备市场份额超过 30%。苹果 2019 年-2022 年智能穿戴设备出货量分别为 1.12
亿台、1.51 亿台、1.62 亿台及 1.46 亿台,2020 年、2021 年、2022 年增速分别
为 35.9%、6.8%及-9.6%。
-5%
-8%
出货量 YoY
数据来源:IDC
(2)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智能穿戴类业务主要是锂电池封装集成及电源管理系统,
目前同行业可比公司对于智能穿戴类锂电池业务数据未有单独进行披露。作为参
考,报告期内,发行人智能穿戴锂电池类业务与部分智能穿戴终端产品上市公司
营业收入及增速对比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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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可比公司
金额 增速 金额 增速 金额 增速 金额
歌尔股份 - - 3,280,910.64 85.87% 1,765,194.22 107.34% 851,351.52
佳禾智能 179,095.75 273,371.64 3.03% 265,335.01 17.54% 225,732.35
朝阳科技 100,611.85 2.43% 130,961.86 44.75% 90,471.52 9.31% 82,765.71
发行人 233,989.48 -1.57% 316,976.15 1.75% 311,535.02 121.64% 140,557.20
注:1、歌尔股份数据为智能硬件类业务收入数据,歌尔股份智能硬件业务主要产品包括 VR 虚拟现实
产品、AR 增强现实产品、智能可穿戴产品、智能家用电子游戏机及配件、智能家居产品等。
由于上述上市公司的主要客户及产品结构有所差异,因此报告期内收入增速
存在差异,上述公司收入整体变动趋势与行业变动趋势基本匹配。
(3)智能穿戴类业务收入上升原因,是否与行业可比公司业务发展状况以
及行业周期一致
发行人智能穿戴类业务方面,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变动与行业变动情况基本一
致。2020 年该类业务销售收入增长较快,同比增长了 121.64%,主要原因系:
(1)
受益于当年新兴消费电子穿戴设备的流行,发行人下游客户 2020 年可穿戴设备
出货量快速提升;(2)发行人智能穿戴类业务 2019 年度之前主要收入来源于腕
式设备锂电池业务,2019 年下半年开始介入到核心客户耳戴式设备锂电池业务,
发行人平板/笔记本类业务下游主要包括平板及笔记本电脑。报告期内,发
行人平板/笔记本类业务受核心客户影响较大。
(1)行业情况
近年来,远程办公和网络教学模式的普及带动笔记本电脑和平板电脑销量大
增。根据 TechInsights(前身 Strategy Analytics)及 IDC 研究,2019-2021 年
全球笔记本电脑及平板出货量持续上升,2022 年全球笔记本电脑及平板需求从
高点回落,出货量有所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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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10%
-12%
笔记本电脑 平板电脑 笔记本/平板合计YOY
数据来源:IDC,TechInsights(前身 Strategy Analytics)
(2)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平板/笔记本类业务与行业可比公司相近业务营业收入及
增速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可比公司
金额 增速 金额 增速 金额 增速 金额
注
欣旺达 - - 541,911.18 30.57% 415,035.43 43.38% 289,458.09
发行人 226,055.46 9.30% 275,763.23 -3.10% 284,587.64 25.82% 226,192.30
注:欣旺达数据为年报笔记本电脑类收入数据。
(3)平板/笔记本类业务收入上升原因,是否与行业可比公司业务发展状况
以及行业周期一致
的带动下保持高速增长,行业可比公司平板/笔记本类业务持续增长。报告期内
发行人平板/笔记本类业务收入变动与行业可比公司存在差异的原因主要系客户
结构存在差异。报告期内发行人平板/笔记本类业务客户集中度较高,销售收入
受核心客户不同产品型号最终销售情况影响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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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电动工具、智能家居和出行类业务下游主要包括电动工具、
智能家居中的扫地机器人及吸尘器、智能出行的电动两轮车及平衡车产品。
(1)行业情况
根据 EV Tank 和伊维经济研究院统计,2019-2021 年全球电动工具出货量持
续增长,从 4.6 亿台增长到 5.8 亿台,复合增长率约为 12%。随着电动工具小型
化、便捷化发展,无绳电动工具已成主流趋势,渗透率持续增长,带动锂电池需
求提升。根据 EVTank 数据,全球无绳类电动工具出货量从 2011 年约 0.89 亿台
提高至 2021 年 3.77 亿台,占全球电动工具总出货量从约 29.8%提升至 65.0% ,
其中锂电电动工具产量从 2011 年的 0.63 亿台提高到 2021 年的 3.53 亿台,占无
绳类电动工具产量从 70%提高到 94%,呈现迅速增长的趋势。根据 EVTank、伊维
经济研究院联合中国电池产业研究院发布的《中国电动工具行业发展白皮书
(2022 年)》,从企业竞争格局来看,全球电动工具企业市场份额仍相对集中,
近 50%的市场份额。
智能家居方面,随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智能化家居产品的需求持续增
长,家居智能化和无线化的渗透率不断提升。吸尘器、扫地机器人是具有代表性
的智能家居产品,呈高端化、智能化、无线化升级趋势。根据 Euromonitor 数据,
过去五年 CAGR 超过 20%。
在电动两轮车、平衡车等智能出行方面,锂电池作为轻型动力电池也存在庞
大的市场空间。新国标实施、锂电池经济性持续提升、共享电单车投资需求带动
电动二轮车锂电池需求增长,锂电池在智能出行方面渗透率逐步上升。根据 EV
Tank 数据,锂电池电动两轮车的渗透率从 2016 年的 8%上升至 2021 年的 24%,
带动电动两轮车用锂电池出货量提升至 13.1GWh。EVTank 认为,电动两轮车锂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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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长期趋势不变,预计 2026 年锂电池电动两轮车渗透率将接近 50%,市场空间
广阔。
(2)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电动工具、智能家居和出行类业务主要系锂电池封装集成
及电源管理系统业务,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未对于电动工具、智能家居
和出行该类业务数据进行单独拆分披露。作为参考,报告期内,发行人电动工具、
智能家居和出行类锂电池业务与相关行业部分终端产品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及增
速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莱克电气 - - 592,224.36 24.60% 475,316.39 6.85% 444,841.57
科沃斯 - - 1,308,600.74 80.90% 723,375.65 36.17% 531,219.43
石头科技 - - 560,522.04 26.93% 441,591.29 5.02% 420,490.20
九号公司 - - 912,476.34 52.21% 599,499.21 30.84% 458,177.30
发行人 292,491.03 33.17% 292,850.39 14.50% 255,774.97 71.04% 149,541.49
注:1、莱克电气收入金额为年报园林工具及环境清洁电器收入分部数据;
报告期内,电动工具、智能家居和出行类行业终端产品上市公司整体景气度
较高。但由于上述上市公司产品细分领域、客户结构有所差异,相关业务收入增
速有所差异。发行人 2020 年电动工具、智能家居和出行类业务收入增速较快,
主要系 2020 年发行人对主要客户百得份额逐步提升,收入持续增长,其次 2020
年导入了新客户高壹工机且其同年进入了公司该类业务的前五大客户。
(3)电动工具、智能家居和出行类业务收入上升原因,是否与行业可比公
司业务发展状况以及行业周期一致
报告期内,发行人发挥自身在消费电子锂电池电源管理系统及封装集成领域
的领先技术和管理优势,着力拓展电动工具、智能家居和出行类产品业务。发行
人目前已切入百得、创科(TTI)、博世(BOSCH)、牧田(MAKITA)、高壹工机(HIKO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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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时得(Positec)、格力博(Greenworks)等全球一线电动工具厂商的供应链,
并不断提升在相关厂商中的产品份额;同时发行人也进入了国内主流或新锐的智
能家居及出行类厂商供应链,为纳恩博提供平衡车、电动自行车用锂电池封装集
成业务,为石头科技扫地机器人等相关产品提供整机装配业务。报告期内,发行
人电动工具、智能家居及出行类产品收入稳步增长,与行业发展情况基本一致。
(二)报告期内相关业务主要新增客户基本情况,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
特殊利益关系,销量与客户规模和需求匹配性,销售是否真实、可持续,是否实
现最终销售,定价是否公允
报告期内,发行人智能穿戴类、平板/笔记本电脑类、电动工具、智能家居
和出行类业务主要客户品牌及主要新增客户(报告期内各期各类业务新增并进入
前五大的客户)基本情况如下:
注 报告期各期各类业务前五
项目 报告期内主要客户品牌 报告期内主要新增客户
大客户占比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Luxshare Precision
智能穿戴类 苹果 Ltd、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 90 以上
限公司、广东朝阳电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平板/笔记本电
苹果、华为、荣耀等 荣耀终端有限公司 95%以上
脑类
BLACK & DECKER(百
得) 、高壹工机
电动工具、智 (HIKOKI) 、石头科技、
能家居和出行 纳恩博、科沃斯、追 高壹工机亚洲有限公司 50%以上
类 觅、Shark Ninja、宝时
得(Positec) 、福维克
(Vorwerk)等
注:以上主要新增客户为同一控制下合并统计,下同。
其中,报告期内主要新增客户情况如下:
(1)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歌尔股份(002241.SZ),成立于 2001 年,2008 年于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
主要从事声学、传感器、光电、3D 封装模组等精密零组件,以及虚拟/增强现实、
智能穿戴、智能音频、机器人等智能硬件的研发、制造和品牌营销。歌尔股份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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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产业价值链上下游,已与消费电子领域的国际一流客户达成稳定、紧密、长期
的战略合作关系。
歌尔股份系发行人报告期内新增(2019 年新增)智能穿戴类业务合作客户,
并在 2020 年成为公司该类业务前五大客户,2019 年、2020 年、2021 年及 2022
年 1-9 月,发行人对其智能穿戴类业务收入占发行人该类业务比重分别为 0.01%、
年发行人对其销售收入占歌尔股份营业成本比重约为 0.74%。
(2)Luxshare Precision Ltd.
Luxshare Precision Ltd.系 A 股上市公司立讯精密(002475.SZ)子公司,
立讯精密成立于 2004 年, 2010 年于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研发生产的连接器、
连接线、马达、无线充电、FPC、天线、声学和电子模块等产品广泛应用于消费
电子、通讯、企业级、汽车及医疗等全球多个重要领域。
Luxshare Precision Ltd.系发行人报告期内新增(2019 年新增)智能穿戴
类业务合作客户,并在 2019 年成为公司该类业务前五大客户,2019 年、2020 年、
重分别为 14.10%、24.44%、5.32%和 4.78%。2021 年,立讯精密实现营业收入
(3)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佳禾智能(300793.SZ),成立于 2013 年,2019 年于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佳
禾智能是一家专业从事电声产品的设计研发、制造、销售的国内领先电声产品制
造商。公司已为 Harman、Beats、House of Marley、V-Moda、Pioneer、JVC 等
国际知名客户和万魔声学、联想、喜日电子、安克、科大讯飞等国内知名客户开
发和制造一系列电声产品,为喜马拉雅 FM、小米、咪咕等品牌制造了小雅 AI 音
箱、Mobius 全语音人工智能耳机、小问智能耳机 Ticpods Free 等引领国内智能
电声发展潮流的产品,系国内智能电声领域领先的研发和生产合作商。
佳禾智能系发行人报告期内新增(2020 年新增)智能穿戴类业务合作客户,
并在 2020 年成为公司该类业务前五大客户,2020 年、2021 年及 2022 年 1-9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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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对其智能穿戴类业务收入占发行人该类业务比重分别为 1.68%、4.82%和
入占佳禾智能营业成本比重约为 6.18%。
(4)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朝阳科技(002981.SZ),成立于 2005 年,2020 年于深交所主板上市。朝阳
科技是一家专业从事电声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能够为下游电
声产品品牌商、智能终端厂商提供各类智能或具备特殊功能的耳机产品,如智能
运动耳机、智能翻译耳机、TWS 耳机、高防水等级蓝牙运动耳机、主动降噪耳机
等,并为下游电声产品制造商生产高质量电声配件。自 2005 年成立以来,朝阳
科技在电声行业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已与多家大型客户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
并已进了苹果、Beats、三星、小米、魅族、华硕、微软、安克等知名智能终端及
电声品牌商的供应链。
朝阳科技系发行人报告期内新增(2020 年新增)智能穿戴类业务合作客户,
并在 2021 年成为公司该类业务前五大客户,2020 年、2021 年及 2022 年 1-9 月,
发行人对其智能穿戴类业务收入占发行人该类业务比重分别为 1.29%、4.54%和
入占朝阳科技营业成本比重约为 11.95%。
(1)荣耀终端有限公司
荣耀 HONOR 品牌创立于 2013 年,是全球领先的智能终端提供商。荣耀终端
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0 年 4 月,2020 年 11 月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决定整体出
售旗下荣耀 HONOR 的全部业务资产,荣耀正式作为独立品牌进行运营。发行人自
成为公司该类业务前五大客户,2021 年及 2022 年 1-9 月,发行人对其平板/笔
记本电脑类业务收入占发行人该类业务比重分别为 5.96%和 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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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壹工机亚洲有限公司
HiKOKI 高壹工机由原日立工机改名而来,是工机控股株式会社旗下专业电
动工具品牌,旗下商品品牌除“高壹工机(HiKOKI)”外,还拥有“MetaboHPT”,
“三京(SANKYO)”,
“克拉特(CARAT)”,
“田中(TANAKA)”以及“闽日(Hit-Min)”
等知名品牌。工机控股株式会社成立于 1948 年,前身日立工机株式会社是日立
集团中专业从事电动工具、引擎工具以及生命科学仪器的设计制造商。高壹工机
亚洲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报告期内新增(2020 年新增)电动工具、智能家居和出行
类业务合作客户,并在 2020 年成为公司该类业务前五大客户, 2020 年、2021
年及 2022 年 1-9 月,发行人对其电动工具、智能家居和出行类业务收入占发行
人该类业务比重分别为 11.48%、14.76%和 9.59%。
报告期内,发行人智能穿戴类、平板/笔记本电脑类、电动工具、智能家居
和出行类业务主要新增客户均为相关领域知名终端厂商或品牌生产厂商,发行人
与相关业务主要新增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特殊利益关系。发行人与该部分
客户合作模式均为直销模式,发行人产品均实现了最终销售,发行人对相关客户
的销售收入与客户规模具有匹配性。
双方合作均有签订相关框架合同或订单,相关交易真实,具有可持续性。发
行人与上述主要新增客户签订合同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 合同模式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期限
Luxshare Precision Ltd 订单 - -
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在本合同期限到期
长期框架 前,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满日前之二个月内,
客户二 2019 年 10 月
协议 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合同。否则本合同自动延
续一年,依此类推。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直至双方交
长期框架 易时间结束之日失效。除非一方于在本协议
客户三 2020 年 4 月
协议 期限或任何后续更新的期限届满前三十天以
书面前提出,双方协商一致确定新的协议。
客户四 订单 - -
本协议自生效日期起生效,且长期有效,除
长期框架
客户五 2021 年 1 月 非(1)依据本协议的约定终止;(2)双方签订
协议
了新的相同主题的协议以取代本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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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名称 合同模式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期限
本协议自任何一方在以下空白处最后签字之
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1 年。
长期框架 除非任何一方在期限届满前至少 3 个月向另
客户六 2020 年 11 月
协议 一方发出书面终止通知,否则本协议将在相
同的条款和条件下自动延长 1 年,随后的续
展应以同样的方式进行。
由于下游客户均为知名终端厂商或品牌生产厂商,有较为完善的供应商管理
体系,下游客户一般会选择多家供应商进行供货,定价公允。
(三)产品毛利率与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从事锂电池封装集成及电源管理系统业务,发行人智
能穿戴类、平板/笔记本电脑类、电动工具、智能家居和出行类等业务中,除平
板/笔记本电脑类外,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未披露对应细分产品毛利率情况。作
为参考,发行人对智能穿戴类及电动工具、智能家居和出行类业务分别选取行业
内主要从事锂电池电芯的上市公司进行分析,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上市公司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笔记本电脑和平 欣旺达 未披露 8.52% 9.47% 11.40%
板电脑类 发行人 5.92% 4.54% 6.93% 4.37%
紫建电子 22.15% 32.42% 37.66% 30.32%
智能穿戴类
发行人 8.00% 7.57% 7.23% 7.33%
电动工具、智能 蔚蓝锂芯 未披露 28.23% 23.55% 21.42%
家居和出行类 发行人 15.06% 14.85% 13.60% 11.09%
注:1、欣旺达笔记本电脑和平板电脑类毛利率为其锂离子电池模组中笔记本电脑类业务毛利率;
消费类电子产品为主要应用领域,包括蓝牙耳机、智能穿戴设备(智能手表、手环、VR/AR 眼镜等)
、智能
音箱、便携式医疗器械、车载记录仪等;
于小型动力系统,尤其在倍率型动力工具锂电池领域,是进入全球知名电动工具公司供应链的小型动力电
池主要供应商。
报告期内,发行人平板/笔记本电脑类业务毛利率低于欣旺达,主要原因系
发行人主要从事封装集成业务,从客户处接受订单,向电芯厂采购电芯,生产加
工成电池包交付给客户,电芯采购成本为主要的生产成本之一。而欣旺达笔记本
电脑类业务具备自产电芯,其生产的锂电池部分使用自产电芯,因此其毛利率包
含电芯业务及封装集成业务,故毛利率高于发行人。
大华核字[2023]005854 号有关财务事项说明
发行人智能穿戴类业务毛利率低于紫建电子相关业务毛利率,主要原因系发
行人该类业务主要从事锂电池封装集成业务及电源管理系统业务,而紫建电子主
要从事智能穿戴领域锂电池电芯业务,故毛利率高于发行人。
发行人电动工具、智能家居和出行类业务毛利率低于蔚蓝锂芯相关业务毛利
率,主要原因系发行人该类业务主要从事锂电池封装集成业务及电源管理系统业
务,而蔚蓝锂芯相关业务主要生产电动工具、无绳吸尘器等领域用的小型圆柱动
力锂电池电芯,故毛利率高于发行人。
二、发行人毛利率变动趋势与可比公司欣旺达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可比公司欣旺达的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报告期内,发行人毛利率持续小幅上升,主要原因系:
(1)毛利率相对较高
的电动工具、智能家居和出行类产品销售规模不断提升,促进发行人毛利率逐年
小幅上涨;
(2)报告期内,国际手机厂商产品采用新型电池包需求增加,产品毛
利率相对较高,且部分国产手机厂商受国际贸易摩擦等因素影响导致其出货量下
降,毛利率相对较高的国际手机厂商业务占比提高。
报告期内,发行人毛利率变动趋势与可比公司欣旺达存在差异,其主要原因
及合理性分析如下:
(一)发行人业务模式与欣旺达存在差异
报告期内,发行人无自产电芯业务。而发行人可比公司欣旺达具备自产电芯,
其生产的锂电池封装集成产品部分使用自产电芯,其毛利率包含电芯业务及锂电
池封装集成业务。因此相较于发行人的业务模式,欣旺达业务模式综合毛利率受
到电芯上游原材料价格变动的影响相对较大,导致发行人与其毛利率变动趋势产
生差异。
由于 A 股无单纯从事锂电池封装集成可比上市公司,因此选取境外上市的与
发行人业务模式较为相似的可比公司进行对比,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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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平均值 9.79% 9.54% 8.78%
由上表可见,与境外从事锂电池封装集成业务的可比公司相比,发行人毛利
率变动趋势不存在明显异常,且其变动趋势与行业平均情况一致。
(二)发行人产品结构与欣旺达存在差异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按产品划分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智能手机类 678,459.46 43.74% 924,306.97 47.47% 1,002,277.77 51.67% 1,269,993.23 68.86%
智能穿戴类 233,989.48 15.08% 316,976.15 16.28% 311,535.02 16.06% 140,557.20 7.62%
电动工具、智能家
居和出行类
笔记本电脑和平
板电脑类
其他 120,201.29 7.75% 137,188.69 7.05% 85,607.05 4.41% 57,984.54 3.14%
合计 1,551,196.72 100.00% 1,947,085.43 100.00% 1,939,782.45 100.00% 1,844,268.76 100.00%
下:
单位:万元
注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手机数码类 2,079,475.66 55.66% 1,640,380.46 55.25% 1,565,133.27 62.01%
笔记本电脑类 541,911.18 14.51% 415,035.43 13.98% 289,458.09 11.47%
智能硬件类 500,699.80 13.40% 636,752.20 21.45% 400,324.71 15.86%
电动汽车电池类 293,288.49 7.85% 42,836.77 1.44% 84,903.73 3.36%
精密结构件类 217,990.03 5.84% 165,006.40 5.56% 120,287.09 4.77%
其他 102,507.20 2.74% 69,219.54 2.33% 63,958.89 2.53%
合计 3,735,872.35 100.00% 2,969,230.79 100.00% 2,524,065.79 100.00%
注:可比公司欣旺达未披露 2022 年 1-9 月营业收入按产品划分情况。
由上述营业收入按产品划分情况对比可知,发行人与可比公司欣旺达在产品
结构上存在一定差异。虽然智能手机类产品、笔记本电脑和平板电脑类等消费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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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产品均为发行人和可比公司欣旺达营业收入的主要构成,但双方在其他产品结
构占比及对应毛利率存在差异,进而导致综合毛利率变动趋势存在差异。
具体而言,报告期内,发行人电动工具、智能家居和出行类产品收入在其营
业收入结构中占比分别为 8.11%、13.19%、15.04%和 18.86%,而 2019 年至 2021
年可比公司欣旺达电动汽车电池类和精密结构件类产品收入在其营业收入结构
中占比分别为 8.13%、7.00%和 13.69%,且上述各类产品的毛利率水平及变动趋
势存在明显差异,因此产品结构差异导致发行人与欣旺达综合毛利率变动趋势产
生差异。
报告期内,发行人电动工具、智能家居和出行类产品毛利率分别为 11.09%、
万元、
智能家居和出行类产品销售规模不断提升,电动工具、智能家居和出行类产品毛
利率贡献率不断上升,促进发行人毛利率逐年小幅上涨。
项目 毛利率贡 毛利率贡献 毛利率贡 毛利率贡献 毛利率贡 毛利率贡献 毛利率贡
毛利率 注1 注2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献率 变动 献率 变动 献率 变动 献率
智能手机类 9.55% 4.18% 0.06 个百分点 8.68% 4.12% -0.15 个百分点 8.26% 4.27% -1.67 个百分点 8.65% 5.96%
智能穿戴类 8.00% 1.21% -0.02 个百分点 7.57% 1.23% 0.07 个百分点 7.23% 1.16% 0.59 个百分点 7.33% 0.56%
电动工具、智能
家居和出行类
笔记本电脑和
平板电脑类
其他 9.07% 0.70% -0.44 个百分点 16.13% 1.14% 0.71 个百分点 9.77% 0.43% 0.04 个百分点 13.18% 0.41%
合计 9.79% 9.79% 0.42 个百分点 9.37% 9.37% 0.70 个百分点 8.67% 8.67% 0.31 个百分点 8.36% 8.36%
注 1:毛利率贡献率=产品毛利率*该产品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100%。
注 2:毛利率贡献变动=本期毛利率贡献率-上期毛利率贡献率。
分别为 11.31%、-14.85%和-0.87%,精密结构件类产品毛利率分别为 17.66%、
此导致发行人与其综合毛利率变动趋势产生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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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发行人与可比公司欣旺达综合毛利率变动趋势差异主要系公司业务模
式及产品结构存在差异所致,具备商业合理性。
三、量化分析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逐期下滑的具体原因,与净利润
的匹配性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59,456.99 万元、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632,340.67 1,961,430.33 1,896,502.55 1,957,200.60
收到的税费返还 30,670.79 25,602.56 22,384.08 40,969.3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2,015.89 27,026.18 42,822.46 26,958.3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685,027.36 2,014,059.07 1,961,709.09 2,025,128.3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483,688.71 1,789,329.58 1,666,913.51 1,689,699.78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21,794.52 123,248.19 105,979.80 106,690.74
支付的各项税费 19,949.81 20,442.42 25,813.34 28,188.4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6,433.50 32,997.92 34,786.65 41,092.3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661,866.54 1,966,018.12 1,833,493.30 1,865,671.3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160.82 48,040.95 128,215.79 159,456.99
整体而言,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逐期下滑主要原因系:
(1)报告期内发行人产品结构变化,电动工具类等产品营业收入及其占比
不断上升,由于主要电动工具客户的信用期为 75-110 天,发行人其他产品品类
主要客户的信用期主要集中在 45-60 天,主要电动工具客户信用期相对较长,导
致发行人应收账款增加。报告期内,发行人前十大客户中电动工具类客户的应收
账款增加额占发行人整体应收账款增加额的比例分析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年 9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前十大客户中电动工具类客户
应收账款增加额
整体应收账款增加额 -36,998.33 50,518.50 73,016.27
前十大客户中电动工具类客户
应收账款增加额占整体应收账 - 21.42% 14.75%
款增加额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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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为避免不确定因素对产业链供给稳定性造成的冲击,应客户稳定供应
链的需求,报告期内发行人适当延长生产备料周期。目前,随着供应链逐渐趋于
稳定,备料周期逐步恢复常态。报告期内,发行人生产备料周转天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天
项目
/2022 年 9 月 30 日 年 1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原材料 168,538.94 138,733.41 87,137.72 66,540.87
委托加工物资 - - 5,183.24 3,468.36
在途物资 734.12 328.50 627.23 7,623.79
周转材料 1,152.72 540.16 - -
生产备料合计 170,425.78 139,602.07 92,948.19 77,633.02
采购总额 1,303,663.94 1,700,140.41 1,596,302.10 1,503,744.84
注1 注2
原材料周转天数 32.55 24.96 19.50 -
注 1:原材料周转天数=365 天÷[采购总额/(期初生产备料合计+期末生产备料合计)*2]。
注 2:2022 年 1-9 月原材料周转天数已年化处理。
具体而言,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如下:
发行人 2020 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较 2019 年度有所下降,主要系发行人
天之间,年末应收账款与四季度营业收入关联度较大。发行人 2020 年四季度营
业收入同比增长 72,861.28 万元,同比增幅 12.34%,2020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较
发行人 2021 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较 2020 年度下降幅度较大,主要系公
司受电芯及电子元器件等原材料供应紧张等因素影响延长备料及备货周期,导致
公司存货期末余额增加,采购支出增加。发行人 2021 年末存货余额为 265,197.76
万元,较 2020 年末存货余额增长 90,964.35 万元。
对供应链稳定需求,要求发行人延长备料周期以及发行人为应对四季度生产出货
旺季,公司 2022 年 9 月末原材料储备增加,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增加。发行
人 2022 年 9 月末原材料余额为 168,538.94 万元,较 2021 年末增长 29,805.53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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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当期营业收入的匹配性
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收到的现金
营业收入 1,551,196.72 1,947,085.43 1,939,782.45 1,844,268.76
占比 105.23% 100.74% 97.77% 106.12%
报告期内,发行人除 2020 年度外,其余年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
金均高于营业收入。报告期内发行人整体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当期
营业收入的匹配性良好,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
均超过 97%,整体销售回款情况良好。
报告期内,发行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与当期营业成本的匹配性
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支付的现金
营业成本 1,399,304.41 1,764,740.72 1,771,582.82 1,690,067.62
占比 106.03% 101.39% 94.09% 99.98%
报告期内发行人整体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与当期营业成本的匹配
性良好。其中,2020 年度发行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低于当期营业成
本,主要原因系:1)2020 年四季度由于客户需求持续增长,超出预期,营业收
入同比增长 72,861.28 万元,导致 2020 年末存货余额较 2019 年末下降 32,676.91
万元;2)2020 年末应付材料等款项较 2019 年末增长 28,098.42 万元,且发行
人 2020 年度应收票据背书抵减应付货款 24,231.70 万元。
主要原因系部分客户为应对供应链稳定需求,要求发行人延长备料周期以及发行
人为应对第四季度生产出货旺季,公司 2022 年 9 月末原材料储备增加,2022 年
根据原有账期进行支付,发行人 2022 年 9 月末应付材料等款项较 2021 年末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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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差异情况如下表
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160.82 48,040.95 128,215.79 159,456.99
净利润 60,312.07 79,394.48 74,027.69 66,983.77
差异 -37,151.25 -31,353.53 54,188.10 92,473.22
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有所差异,主要差
异原因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信用减值损失 -252.80 379.77 1,132.61 970.22
资产减值准备 2,735.49 3,325.32 1,826.75 1,246.74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
性生物资产折旧
使用权资产折旧 2,520.38 1,641.15 - -
无形资产摊销 742.19 847.15 733.44 552.98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3,555.49 2,985.03 2,102.95 1,281.0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
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
-134.25 -1,179.36 3,524.94 -
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12,907.05 13,418.36 20,734.65 26,336.50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1,554.52 -681.71 -1,583.29 -1,397.03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
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
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29,694.00 -91,316.60 30,226.56 52,512.53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
-5,167.93 -53,663.21 -56,687.89 21,017.19
“-”号填列)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
-46,516.83 66,305.09 26,798.41 -25,129.65
“-”号填列)
其他 -569.00 1,252.44 1,721.28 638.21
合计 -37,151.25 -31,353.53 54,188.10 92,47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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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表可见,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差异主要来自
于经营性应收、应付项目的变动以及存货的变动,其主要变动原因系基于发行人
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的变动,具备商业实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
润具有匹配性。
四、各类别存货的存放方式、地点,是否存在异地存放情形及其具体情况,
存货盘点比例、盘点方式、监盘比例、盘点差异及其处理情况,结合市场价格变
动、在手订单情况、存货库龄、产品定制化特征等情形,测算存货跌价准备计提
充分性,与可比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构成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原材料 168,538.94 57.62 138,733.41 52.31 87,137.72 50.01 66,540.87 32.16
在产品 6,564.46 2.24 2,099.29 0.79 3,834.82 2.20 8,677.36 4.19
库存商品 115,531.33 39.50 121,446.46 45.80 76,608.27 43.98 119,364.36 57.69
委托加工物
- - - - 5,183.24 2.97 3,468.36 1.68
资
发出商品 - - 2,049.94 0.77 842.14 0.48 1,235.58 0.60
在途物资 734.12 0.25 328.5 0.12 627.23 0.36 7,623.79 3.68
周转材料 1,152.72 0.39 540.16 0.20 - - - -
合计 292,521.57 100.00 265,197.76 100.00 174,233.41 100.00 206,910.32 100.00
由上表可知,公司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和库存商品,占比超过 89%,其中库存
商品主要构成为锂电池成品、电源管理系统成品等,原材料主要构成物料为生产
所需的锂电池电芯及各类电子元器件等,发行人报告期内存货结构基本稳定。
(一)各类别存货的存放方式、地点、是否存在异地存放情形及其具体情况
公司设有原材料仓、成品仓、保税仓等,存货在各仓库分库位、分区域,分
类别、分标识状态,分型号区分储存。公司大部分的存货都存放在公司自有和租
用的仓库,由公司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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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客户需求,公司部分库存商品采用 VMI(Vendor Managed Inventory)模
式的管理方式,该模式为公司在 VMI 仓内租赁了对应的仓位委托中介物流货公司
进行管理,方便公司快速响应客户的采购需求。公司 VMI 仓存货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VMI
仓地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存
点 金额 存货 金额 存货 金额 存货 金额
货余额
余额 余额 余额
郑州 33,458.02 11.44 14,228.21 5.37 4,109.14 2.36 10,778.89 5.21
昆山 14,485.17 4.95 18,502.96 6.98 15,879.13 9.11 9,003.19 4.35
深圳 10,713.65 3.66 3,741.81 1.41 755.50 0.43 4,739.41 2.29
成都 5,779.96 1.98 7,683.63 2.90 4,680.69 2.69 9,627.33 4.65
太原 1,696.44 0.58 3,163.34 1.19 3,378.62 1.94 2,358.12 1.14
泰国 474.60 0.16 - - - - - -
越南 356.80 0.12 - - - - - -
重庆 162.39 0.06 1,683.73 0.63 1,943.87 1.12 3,310.83 1.60
无锡 - - - - - - 243.78 0.12
合计 67,127.03 22.95 49,003.68 18.48 30,746.95 17.65 40,061.55 19.36
(二)存货盘点比例、盘点方式、监盘比例、盘点差异及其处理情况
公司为加强财产管理,确保盘点工作的正常开展,提高盘点工作质量,保证
各项盘点数据的真实准确,加强盘点人员的工作责任,给合公司情况,特制定了
财产盘点制度。公司存货盘点采用永续盘存制,存货盘点方式:(1)月末盘点,
存货管理部门每月末对原材料、库存商品进行自盘,并将盘点结果上报财务部。
(2)月份抽盘,由公司财务部对存货管理部门自盘情况进行检查,对存货随机
抽样盘点。
(3)年中和年终盘点,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各部门经理为组员
的盘点工作小组,负责领导与统筹本公司盘点工作的开展。各部门选派骨干人员
形成执行小组,对期末存货进行全面清点。
公司年中和年终盘点主要采取静态盘点的方法进行全面盘点,盘点过程分为
初盘、复盘和监盘。初盘由各相关资产管理人员负责,库存原材料、成品由仓库
负责,在产品由各制造车间负责,对存货进行 100%全盘;复盘一般由财务部组织
人员负责,或由非该盘点项目的人员对其进行复核性盘点。复盘比例:电芯 100%
全盘,成品、保护板、贵重材料 70%以上,其他材料 30%以上;监盘则一般由会
计师事务所或上级领导机构人员担任。
大华核字[2023]005854 号有关财务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在了解和评价公司存货管理内部控制、了解各期末存货类型、存
放地点的基础上,抽取公司单位价值高、期末存货余额大的存货进行监盘,同时
对公司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存放在 VMI 仓库的存货执行发函程序、利用境
外其他会计师工作核查公司境外期末存货情况。各期末存货监盘、函证总体情况
如下:
单位:%
项目
监盘比例 62.79 67.69 72.03 70.01
发函补充核查比例 2.90 12.78 6.96 9.30
利用境外其他会计师
工作核查比例
合计 68.01 83.41 81.36 81.15
盘点结束后,财务部门根据盘盈、盘亏等差异情况以及存货管理中存在的问
题,拟定盘点总结报告,报公司领导审批后进行盘点差异处理。公司报告期的盘
点差异很小,主要系原材料的尾数差。
(三)结合市场价格变动、在手订单情况、存货库龄、产品定制化特征等情
形,测算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性,与可比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一般按照“以销定产”的原则进行生产和销售,公司先与客户签订框架
合同,客户根据生产计划向公司发出确定型号和数量的销售订单。公司按销售订
单安排原材料的采购以及加工生产,公司的存货绝大部分都有相对应的约定价格
的订单,且订单价格能覆盖产品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
相关税费。由于公司主要客户很大程度上拥有供应链主要各环节的定价权,一般
会对公司销售合同价格和对应原材料采购价格进行同步调整,所以产品价格和原
材料采购价格的变动对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未有明显影响。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9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在手订单金额 388,368.74 383,758.59 381,230.94 250,755.96
存货余额 292,521.57 265,197.76 174,233.41 206,910.32
订单支持率 132.77 144.71 218.80 121.1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手订单金额均高于存货余额。
大华核字[2023]005854 号有关财务事项说明
单位:万元、%
库龄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合计 292,521.57 100.00 265,197.76 100.00 174,233.41 100.00 206,910.32 100.00
如上所示,公司报告期各期期末的存货库龄在 6 个月以内的存货超过 93.63%,
公司存货库龄情况良好。2022 年 9 月末,库龄超过 6 个月的存货主要是原材料
电芯、IC 和 MOS,主要系由于 2021 年以来,电芯等物料存在物料短缺、涨价风
险,公司为应对相关风险而进行的战略备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
值孰低进行存货计量。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
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
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
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报告期末,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公司综合考虑以下特殊情况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少部分关键原材料(如
电芯等)为锁定长期供应价格进行了战略备料,在没有相应订单的情况下考虑市
场价格波动而面临减值的风险;
(2)因客户订单取消,库存原材料或商品无法再
行销售的,则全额计提减值或经批准作报废处理;
(3)对于存放待返修的材料和
商品、已销退返商品、在线不良品和在线待报废品,公司结合库存类别并根据实
际情况按 10%-100%的比例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4)公司定期分析库龄情况,对超
期未流转的战略备料逐一分析原因,区分不同存货类型和呆滞原因,分别计提存
货跌价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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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跌价 跌价 跌价 跌价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准备 准备 准备 准备
原材料 168,538.94 3,344.88 138,733.41 3,625.87 87,137.72 2,741.65 66,540.87 3,304.03
在产品 6,564.46 - 2,099.29 - 3,834.82 161.90 8,677.36 706.00
库存商品 115,531.33 3,742.49 121,446.46 3,265.32 76,608.27 1,397.55 119,364.36 1,344.40
委托加工物
- - - - 5,183.24 - 3,468.36 -
资
发出商品 - - 2,049.94 - 842.14 - 1,235.58 -
在途物资 734.12 - 328.50 - 627.23 - 7,623.79 -
周转材料 1,152.72 - 540.16 - - - - -
合计 292,521.57 7,087.37 265,197.76 6,891.19 174,233.41 4,301.09 206,910.32 5,354.43
(2)库龄超过 6 个月的存货及其跌价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库龄 跌价 跌价 跌价 跌价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准备 准备 准备 准备
超过 6 个月 15,982.37 3,430.92 7,756.04 4,801.95 4,174.28 2,286.71 13,173.90 3,843.44
由于公司存货周转天数在 40-70 天左右,存货周转速度快,库龄 6 个月以内
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情况很少。公司 6 个月以上库龄的存货,主要系原
材料电芯、IC 和 MOS,此类存货系公司应对物料短缺、涨价风险做的备料。报告
期电芯、IC、MOS 平均采购单价情况如下:
单位:元/个
序号 主要材料名称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原材料价格较为稳定。公司主要产品为锂电池电源管
理系统及封装集成产品,公司锂电池产品下游覆盖智能手机、平板和笔记本电脑、
智能穿戴、电动工具、智能家居和出行、储能及新能源汽车等领域,产品类型较
多,不同产品使用的电芯品类亦有所差异。其中,智能手机、平板及笔记本电脑
电芯单价较高,智能穿戴及电动工具、智能家居及智能出行等产品使用的电芯单
价较低,随着报告期内智能穿戴、电动工具、智能家居和出行类产品业务销量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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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快速增长,2019 年-2021 年发行人电芯的采购均价出现略微下降。IC、MOS 系
也因产品类别的不一样,价格存在差异,其用于消费类的平均单价要低于电动工
具、智能家居、储能等产品,随着电动工具、智能家居、储能等产品业务量增加,
准备的计提比例分别为 29.17%、54.78%、61.91%、21.47%,基本能覆盖因价格变
动对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公司对比分析如下:
项目 证券简称
存货跌价准 欣旺达 未披露 2.98% 4.78% 4.01%
备计提比例 德赛电池 2.42% 2.60% 2.47% 2.59%
欣旺达 3.46 5.00 5.51 5.81
存货周转率
德赛电池 5.15 8.24 9.54 7.40
公司报告期内存货跌价计提比例基本保持一致。报告期内,2021 年末公司与
欣旺达的存货跌价计提比例差异较小,2019 年末和 2020 年末,公司存货跌价计
提比例低于可比公司欣旺达,原因主要是:业务类型存在差异,欣旺达的业务类
型包括电芯业务、封装集成业务及智能硬件加工等,公司的该类业务主要为封装
集成业务,2019 年和 2020 年欣旺达存货跌价准备主要为库存商品,根据公开披
露资料,欣旺达 2019 年和 2020 年汽车及动力电池业务毛利率和净利润均为负
值,存货跌价准备或受该业务的影响。由上表可知,公司的存货周转率明显高于
可比公司欣旺达,存货流动性更强。
综上,根据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在手订单情况、存货库龄、存货周转率等情
况分析,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合理,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发行人已在配股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之“三、财务风险”进行了补
充披露:
“(三)存货跌价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201,555.89万元、169,932.32万
元、258,306.57万元和285,434.20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2.98%、1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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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系受原材料紧张等不确定性因素影响,为了满足客户诉求及确保生产顺畅,
公司适当延长备料周期,导致公司原材料期末余额增加。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规
模进一步扩大,公司未来存货仍可能保持较高水平。报告期内,发行人计提存货
跌价准备金额分别为5,354.43万元、4,301.09万元、6,891.19万元和7,087.37万
元,计提比例分别为2.59%、2.47%、2.60%和2.42%。尽管公司已按存货的成本与
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但是由于近年来宏观经济存在一定波
动且市场竞争有可能加剧,公司仍可能面临存货跌价损失影响整体利润的风险。”
五、应收账款按 1-3 个月、3-6 个月、1 年以内等划分的账龄结构,超出信
用期的应收款余额情况,主要应收款客户情况、与主要客户是否一致,应收账款
与营业收入增长匹配性,应收账款占收入的比例、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可比公司是
否存在显著差异,应收款期后回款情况,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一)应收账款按 1-3 个月、3-6 个月、1 年以内等划分的账龄结构
单位:万元、%
账龄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合计 481,524.00 100.00 518,522.33 100.00 468,003.83 100.00 394,987.57 100.00
减:坏账准备 3,248.05 - 3,500.67 - 3,627.06 2,496.50 -
合计 478,275.95 - 515,021.66 - 464,376.77 - 392,491.07 -
由上表可知,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龄结构相对稳定,报告期期末应收账款账龄
良好,应收账款周转率高,应收账款风险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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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超出信用期的应收款余额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超期应收账款余额 15,492.43 12,200.03 11,313.55 18,337.80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比例 3.22 2.35 2.42 4.64
计提的坏账准备 3,248.05 3,500.67 3,627.06 2,496.50
剔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超期
应收账款余额
剔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超期
应收账款余额期后回款金额
剔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超期
应收账款余额期后回款比例
公司对于超出信用期的客户根据其信用情况或经营情况进行单独信用风险
评估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剔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客户,其他客户期后已基本
回款。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3,153.42 3,424.18 4,154.47 4,363.37
坏账准备 3,153.42 3,424.18 3,532.17 2,447.28
计提比例 100.00 100.00 85.02 56.09
公司每年对上述客户根据其信用情况或经营情况进行单独信用风险评估,截
止 2022 年 9 月 30 日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三)主要应收款客户情况、与主要客户是否一致
发行人报告期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前五名与营业收入主要客户匹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应收账 是否属于
序
客户名称 期末余额 款期末余 收入金额 占收入比例 当期前五
号
额的比例 大客户
合计 263,805.44 54.79 938,991.37 6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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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022 年 9 月 30 日应收账款前五名与营业收入前五名客户基本一致。其
中,第四名客户属于前十大客户,发行人综合评估该客户信用风险、毛利率及订
单量等因素后,给予其相对较长信用期,导致其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占比较高;欣
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系该期末 SIP 业务的销售量增加,导致其应收账款期末余
额占比较高。
单位:万元、%
占应收账款 是否属于
序 占收入
客户名称 期末余额 期末余额的 收入金额 当期前五
号 比例
比例 大客户
合计 308,439.88 59.49 1,147,928.81 58.96
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前五名中有四名客户属于营业收入前五大
客户。其中,第二名客户属于前十大客户,发行人综合评估该客户信用风险、毛
利率及订单量等因素后,给予其相对较长信用期,导致其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占比
较高。第五名客户同一控制下公司营业收入总额属于发行人营业收入当期前五大
客户。
单位:万元、%
占应收账款 是否属于
序 占收入
客户名称 期末余额 期末余额的 收入金额 当期前五
号 比例
比例 大客户
合计 290,925.11 62.16 1,323,100.17 6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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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前五名与营业收入前五大客户一致。其中,
第四名、第五名客户的同一控制下公司营业收入总额均属于发行人营业收入当期
前五大客户。
单位:万元、%
占应收账 是否属于
序号 客户名称 期末余额 款期末余 收入金额 占收入比例 当期前五
额的比例 大客户
合计 286,093.07 72.43 1,499,445.31 81.30
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前五名与营业收入前五名客户基本一致。
其中,第四名客户属于前十大客户,发行人综合评估该客户信用风险、毛利率及
订单量等因素后,给予其相对较长信用期,导致其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占比较高。
综上所述,公司应收账款主要客户与营业收入主要客户基本一致。
(四)应收账款与营业收入增长匹配性
发行人各期应收账款与营业收入增长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9 月 日/2021 年度 日/2020 年度 日/2019 年度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481,524.00 518,522.33 468,003.83 394,987.57
注1
应收账款增长比例 9.01% 10.79% 18.49% -5.23%
营业收入 1,551,196.72 1,947,085.43 1,939,782.45 1,844,268.76
注2
增长比例 22.90% 0.38% 5.18% 6.92%
注 1:2022 年 9 月 30 日应收账款增长比例系与 2021 年 9 月 30 日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比较。
注 2:2022 年 1-9 月营业收入增长比例系与 2021 年 1-9 月的营业收入比较。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和营业收入保持上升的趋势。报告期内,
(1)报告期内发行人产品结构变化,电动工具类等产品营业收入及其占比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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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升。由于发行人除电动工具类产品外其他品类主要客户的信用期主要集中在
人应收账款增加;(2)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客户结算周期为 45 天至 120 天之
间,年末应收账款与四季度营业收入关联度较大。2020 年第四季度公司主要客
户消费电子产品终端销售情况良好,四季度销售量增加。发行人 2020 年四季度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72,861.28 万元,同比增幅 12.34%,2020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
较 2019 年末增长 73,016.26 万元,增幅 18.49%。
(五)应收账款占收入的比例、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
异
单位:%、次/年
证券简称 项目
应收账款占收入的比例 34.24 22.89 25.29 20.22
欣旺达
应收账款周转率 3.47 4.65 4.71 5.13
应收账款占收入的比例 30.83 26.45 23.94 21.28
德赛电池
应收账款周转率 3.12 3.98 4.53 4.57
如上表所示,公司应收账款占收入的比例、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可比公司欣旺
达不存在显著差异。由于欣旺达的业务类型包括电芯业务且细分产品结构及具体
客户构成与公司存在差异,导致公司与欣旺达的应收账款占收入的比例和应收账
款周转率存在一定的差异。
(六)应收款期后回款情况
截止本问询函回复之日,发行人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481,524.00 518,522.33 468,003.83 394,987.57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478,275.95 515,021.66 464,376.77 392,491.07
期后回款 473,809.84 515,506.63 465,072.60 392,065.57
期后回款比例*注 1 98.40 99.42 99.37 99.26
期后回款比例*注 2 99.07 100.09 100.15 99.89
注 1:期后回款比例=期后回款/应收账款期末余额*100%。
注 2:期后回款比例=期后回款/应收账款账面价值*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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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表可知,公司主要客户资信良好,期后回款及时,截止本问询函回复之
日,公司应收账款期后回款率超过 98.40%,应收账款整体回收情况良好。
(七)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公司在综合考虑客户历史信用记录、现时经营状况和账龄分析等因素的基础
上评估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客户信用或经营情况明显恶化的客户,公司
进行单项信用风险评估,对于其他客户则按账龄组合方式计提坏账准备。公司参
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
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在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政策上,公司与行业可比公司均是按照单项计
提和账龄组合计提方式,在账龄组合计提比例上对比如下:
单位:%
公司 6 个月以内 6 个月-1 年 1-2 年 2-3 年 3 年以上
欣旺达 0.00 5.00 10.00 30.00 100.00
德赛电池 0.00 10.00 20.00 50.00 100.00
欣旺达与公司均以智能手机类电池为主,客户构成较为相近。与欣旺达相比,
公司 6 个月以上坏账计提比例高,整体更为谨慎。
发行人已在配股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之“三、财务风险”之“(二)
应收款项风险”进行了披露
“(二)应收款项风险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 发 行 人 应 收 账 款 账 面 价 值 分 别 为 392,491.07 万 元 、
相对较为集中。报告期内,发行人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分别为2,496.50万
元、3,627.06万元、3,500.67万元和3,248.05万元。若公司不能对应收账款进行
有效管理,则公司可能因宏观政策及经济环境变化、市场竞争加剧或重要客户自
身经营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等因素,导致公司应收款项回收发生不利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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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分析发行人资产负债、现金流状况、偿债能力以及在建拟建项目资金需
求,是否存在债务偿付风险
(一)发行人资产负债率稳定,流动资产可以充分覆盖有息负债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资产负债情况指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年 9 月 30 日 年 1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222,327.88 1,077,693.75 903,929.09 877,015.54
负债总额 825,419.08 734,759.64 621,695.90 590,890.36
流动资产 868,976.97 825,104.97 717,063.04 718,953.31
注
有息负债 286,077.88 157,769.24 114,727.40 112,510.10
资产负债率(合
并)(%)
注:有息负债=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长期借款+租赁负债。
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及总负债整体均呈现上升趋势,主要系公司业务经营
规模不断扩大所致。报告期内,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67.38%、68.78%、68.18%
和 67.53%,整体资产负债率较为稳定,资产负债结构不存在重大异常变动。
报告期内,发行人流动资产分别为 718,953.31 万元、717,063.04 万元、
别为 112,510.10 万元、114,727.40 万元、157,769.24 万元和 286,077.88 万元,
虽然发行人报告期内有息负债规模有所上升,但发行人整体流动资产仍能较好覆
盖有息负债,预计不会出现长期资产无法短期变现所导致的重大债务偿付风险。
(二)发行人现金流情况良好,具备自我造血功能
报告期内,发行人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年 9 月 30 日 年 1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106,111.58 -78,823.96 -40,025.40 -58,129.79
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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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年 9 月 30 日 年 1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净增加额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
价物余额
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正,显示发行人生产
经营活动情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自我造血功能;发行人投资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持续为负,主要系近年来行业发展较好,公司新增部分固定资产等长期资
产投入所致;发行人 2021 年及 2022 年 1-9 月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上升,
主要系公司为满足业务经营需求及投资需求,债务融资借款增加所致。
除 2021 年度外,报告期内发行人均保持各年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
整体现金流情况良好。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均维持在较高
水平,能够满足发行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
(三)发行人经营情况良好,偿债能力指标较为稳定
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情况及主要偿债能力指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9 月 30 日 年 1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营业收入 1,551,196.72 1,947,085.43 1,939,782.45 1,844,268.7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
注
利息保障倍数(倍) 6.89 8.45 5.67 4.17
流动比率(倍) 1.32 1.27 1.19 1.34
速动比率(倍) 0.89 0.87 0.91 0.97
注:发行人 2022 年 1-9 月利息保障倍数未经年化处理。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 1,844,268.76 万元、1,939,782.45 万元、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均稳步提升,经营情况良好。2019 年至 2021 年度,
发行人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4.17、5.67 和 8.45,2019 年至 2021 年度发行人利
息保障倍数持续提升,整体利息偿付能力良好。报告期内,发行人流动比率、速
动比率较为稳定,整体偿债能力指标不存在重大异常,不存在重大债务偿付风险。
大华核字[2023]005854 号有关财务事项说明
(四)发行人具备良好的银行信用及融资渠道,可以满足其在建拟建项目资
金需求
根据发行人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情况,发行人 2023 年度在建拟建项目资金需
求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度资金需求
德赛矽镨 SIP 封装产业研发、生产、销售与建设项目 32,410.13
惠州电池物联网电源高端智造项目(一期) 11,000.00
德赛电池储能电芯项目(一期) 112,169.41
合计 155,579.54
发行人 2023 年度在建及拟建项目整体资金需求较大,其资金来源主要为自
有及自筹资金。
报告期内,发行人银行的资信状况良好,与银行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具
备丰富的银行融资渠道,银行整体授信情况良好。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发行
人合计银行授信 105.80 亿元,其中已使用额度 28.11 亿元,可使用 77.69 亿元,
整体可使用银行授信额度较高,预计发行人可使用的融资额度可以满足其日常生
产经营及未来投资发展的需要,不会导致其出现重大偿付风险。
(五)发行人是否存在债务偿付风险
综上所述,发行人整体经营情况良好,资产负债结构稳定,偿债能力指标良
好,融资渠道较多且融资能力较强。发行人整体债务偿付能力较强,不存在重大
债务偿付风险。
此外,本次配股将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债务。本次配股实施完成后,
可以有效降低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减轻发行人偿债压力,进一步提升发行人债务
偿付能力。对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债务的相关分析,详见本回复之“问题
资产负债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说明偿还公司借款金额是否与实
际需求相符”中相关回复。
大华核字[2023]005854 号有关财务事项说明
发行人已在配股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之“三、财务风险”之“(一)
短期债务偿还风险”进行了披露
“(一)短期债务偿还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负债规模分别为590,890.36万元、621,695.90万元、
流量净额有所下滑,整体资产负债率较高。截至2022年9月末公司短期借款账面
余额为93,822.03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账面余额为26,476.96万元,面临
一定的短期偿债压力。未来,发行人在建拟建项目具有一定资金需求,可能会进
一步增加发行人短期资金压力。若公司及相关客户经营出现波动,特别是公司资
金回笼出现短期困难时,可能使得公司存在一定的短期偿债风险。”
(二)会计师的核查情况
我们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和出行类等行业资料;查阅同行业公司定期报告,了解相关业务是否
与行业可比公司业务发展状况以及行业周期一致;访谈公司管理层,
了解报告期内相关业务收入上升原因;
智能家居和出行类等业务主要新增客户销售收入情况;通过企查查、
公司官网等公开渠道核查该部分客户的基本情况及客户规模;查阅发
行人与相关业务主要新增客户签订的合同情况;访谈公司管理层,了
解该部分客户定价原则及定价机制;查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定期报
告、公告等相关资料,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发行人相关产品毛利率
与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及差异原因;
大华核字[2023]005854 号有关财务事项说明
期报告、公告等相关资料;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发行人毛利率变动
原因;获取发行人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按产品分类主营业务收入及
成本、毛利率数据;
了公司存货明细表,了解各类存货构成、变动、库龄以及存货跌价准
备计提情况;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存货年度盘点报告;会计师对发
行人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及 2022 年末存货情况执行抽
盘、监盘、函证程序;保荐人对发行人 2022 年 10 月末存货情况执行
抽盘、监盘程序并复核会计师报告期各期末监盘情况;查阅同行业可
比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在手订单情况;访
谈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了解存货金额增长的原因,存货跌价准备计
提的充分性;
细表,以及应收账款余额在期后的回款明细表;查阅了同行业可比公
司的年度报告,获取并复核了发行人坏账准备计提表,比对了发行人
与可比公司的坏账计提方法和比例;了解报告期内发行人对主要客户
的信用政策情况;
附表,复核发行人现金流量编制过程,将现金流量的主要项目与财务
报表进行比对,核对相关数据是否准确、与相关会计科目的勾稽关系
是否相符;分析发行人报告期内大额现金流量项目的具体情况;访谈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了解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产生差异
的原因;
大华核字[2023]005854 号有关财务事项说明
分析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现金流量情况以及偿债能力等。获取发行
人 2023 年在建拟建项目资金需求情况,获取发行人报告期末银行授
信额度及授信使用情况。
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能家居和出行类等其他业务收入上升主要受下游行业以及客户需求
变化影响,与行业可比公司业务发展状况以及行业周期变化情况基本
一致。发行人已披露报告期内相关业务主要新增客户基本情况,相关
业务主要新增客户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特殊利益关系,销
量与客户规模和需求具有匹配性,销售真实、可持续,发行人对该部
分客户均为直销,已实现最终销售,定价公允;产品毛利率与可比公
司存在差异具有合理性。
司欣旺达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趋势不一致,主要由于发行人在业务模
式和产品结构上与可比公司欣旺达存在一定差异。其中,在业务模式
上发行人无自产电芯业务,而可比公司欣旺达具备自产电芯;在产品
结构上发行人近年来电动工具、智能家居和出行类产品营业收入占比
较高,对发行人毛利率贡献度较高,而可比公司欣旺达产品结构中电
动汽车电池类和精密结构件类产品毛利率波动相对较大,对其毛利率
存在一定影响。因此,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与可比公司主营业务毛
利率变动趋势存在差异具有合理性。
大华核字[2023]005854 号有关财务事项说明
要系发行人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及存货变动所致。发行人经营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差异主要来自于经营性应收、应付项目
以及存货的变动,其主要变动原因包括发行人受原材料紧张等不确定
性因素影响适当延长备料周期,以及发行人与不同信用期客户合作规
模变化导致期末应收账款客户结构变化等,均系基于发行人实际生产
经营情况的变动,具备商业实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
利润具有匹配性。
况良好,报告期各期末均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盘点工作,未发现重大盘
点差异。结合市场价格变动、在手订单情况、存货库龄、产品定制化
特征等情形分析,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与可比公司不存在重
大差异。针对发行人存货跌价风险,发行人已在配股说明书进行了补
充披露。
量良好,历史应收账款回收情况良好,应收账款周转率高,应收账款
风险较低。发行人主要应收账款客户与主要客户基本一致,应收账款
与营业收入增长情况基本匹配。发行人期后回款情况良好,应收账款
占收入的比例、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发行人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针对发行人应收款项风险,发行人已在
配股说明书进行了补充披露。
备自我造血功能,整体偿债能力指标较为稳定,利息保障倍数逐年上
升。此外,发行人具备良好的银行信用及融资渠道,银行授信充足,
大华核字[2023]005854 号有关财务事项说明
预计可以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及未来投资发展的需要。综上,短期内
发行人整体债务偿付能力较强,不存在重大债务偿付风险。针对发行
人短期债务偿还风险,发行人已在配股说明书进行了补充披露。
二、问题 2
根据申报材料:
(1)截至 2022 年 9 月末,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
产 9,554.50 万元,长期股权投资 1,185.17 万元,其他非流动金融资
产 2,500.00 万元,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4,850.00 万元。
(2)针对本次
配股,发行人控股股东惠州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创投)
和第二大股东广东德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赛集团)已出具全
额认购承诺。
(3)德赛集团由惠州市德恒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
恒实业)100%持股。公开信息显示,德恒实业的股东曾为德赛集团(曾
用名为德赛工业)员工设立的以持有德赛集团股权为目的的持股平台。
德恒实业现有股东为五家合伙企业和一个自然人,发行人董事长刘其、
董事兼总经理何文彬、董事姜捷等董监高人员在合伙企业持有份额。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
(1)具体分析发行人财务性投资情况,是否
符合《注册办法》第九条第(五)项规定;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前
六个月至今,公司已实施或拟实施财务性投资的具体情况,是否需要
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2)结合惠创投及德赛集团经营规模、
资金实力等情况说明其认购资金的具体来源,是否存在无法足额认购
获配股份的风险,是否存在发行失败的风险;
(3)本次募集资金拟用
于偿还公司借款的明细,对比本次发行完成后的资产负债率与同行业
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说明偿还公司借款金额是否与实际需求相
符;
(4)请发行人在配股说明书中补充披露本次配股对未参与本次认
购的原股东的稀释情况,对配股是否损害上述股东利益进行风险提示。
大华核字[2023]005854 号有关财务事项说明
(5)结合德赛集团、德恒实业的穿透股权结构、相关股东在发行人
任职情况,补充说明本次发行是否涉及股份支付、员工持股计划及理
由,相关股份不得转让安排、审议程序、信息披露等是否符合《关于
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规定。
请保荐人和会计师、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 发行人说明
一、具体分析发行人财务性投资情况,是否符合《注册办法》第九条第(五)
项规定;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已实施或拟实施财务性投资
的具体情况,是否需要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一)具体分析发行人财务性投资情况,是否符合《注册办法》第九条第(五)
项规定
根据《注册办法》第九条第(五)项的规定,除金融类企业外,最近一期末
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
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对此条款的解读,财务性投资的认
定标准如下:
(一)财务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
务(不包括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与公司主营业
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益
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
(二)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
收购或者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拆借资金、委托贷
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三)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股类金融公司的,适用本条要求;经营类金融
业务的不适用本条,经营类金融业务是指将类金融业务收入纳入合并报表。
大华核字[2023]005854 号有关财务事项说明
(四)基于历史原因,通过发起设立、政策性重组等形成且短期难以清退的
财务性投资,不纳入财务性投资计算口径。
(五)金额较大是指,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
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不包括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类金融业务
的投资金额)。
(六)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
性投资金额应当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投入是指支付投资资金、披露投资
意向或者签订投资协议等。
经逐项对比,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可能与财务性投资相关的资产科
目及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情况具体如下:
基于谨慎性认定为 属于财务性投资金额
账面金额 是否存在财务
科目 财务性投资金额 占最近一期末归母净 判断理由
(万元) 性投资
(万元) 资产比例
交易性金融资产 9,554.50 否 0.00 0.00% 短期低风险银行理财
主要为保证金及押金、代垫
其他应收款 9,674.57 否 0.00 0.00%
款项及应收出口退税款等
主要为待认证进项税额、增
其他流动资产 11,431.74 否 0.00 0.00%
值税留抵税额等
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
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
长期股权投资 1,185.17 否 0.00 0.00%
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
务及战略发展方向
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
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
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
务及战略发展方向,鉴于发
其他非流动金融
资产
配业务尚处于发展初期,尚
未形成大批量出货,因此,
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将本
次投资作为财务性投资
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
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
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
务及战略发展方向。鉴于公
其他权益工具投 司 UWB 模组业务尚处于业务
资 开拓阶段,尚未形成大批量
出货,因此,公司基于谨慎
性原则,将对长沙驰芯半导
体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资作为
财务性投资
其他非流动资产 43,944.38 否 0.00 0.00% 主要为购买设备预付款项
合计 - 3,500.00 0.91% -
大华核字[2023]005854 号有关财务事项说明
截至 2022 年 9 月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额为 9,554.50 万元,占公司
最近一期末归母净资产 2.50%,整体金额占比较小。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均为公
司在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用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
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属于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风险较低,持有期限不足一
年,不属于《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中关于“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
较高的金融产品”的情况,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预期年化 是否为收益波动大且
序号 产品名称 金额(万元) 收益类型 起始日 到期日
收益 风险较高的理财产品
工银理财·法人“添利宝”
净值型理财产品(TLB1801)
工银理财·法人“添利宝 2
(XTL1901)
交银理财稳享现金添利(法人
版久久专享)理财产品
截至 2022 年 9 月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金额为 9,674.57 万元,占公司最
近一期末归母净资产 2.53%,整体金额占比较小。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为保证金
及押金、代垫款项及应收出口退税款等,具体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保证金及押金 4,766.30
代垫款项 1,031.55
员工备用金 190.09
应收增值税出口退税款 3,555.46
其他 131.17
合计 9,674.57
其中,代垫款项明细构成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代客户租赁仓库垫付款项 634.90
住房公积金与社保 350.24
其他 46.41
合计 1,031.55
大华核字[2023]005854 号有关财务事项说明
由上表可见,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均为发行人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涉及
委托贷款、借予他人款项等金融资产,不属于《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
界定财务性投资中“拆借资金、委托贷款”等情况,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截至 2022 年 9 月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账面金额为 11,431.74 万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末归母净资产 2.99%,整体金额占比较小。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
待认证进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等,具体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待认证进项税额 6,356.22
增值税留抵税额 4,495.40
其他 580.12
合计 11,431.74
由上表可见,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均为发行人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涉
及委托贷款、借予他人款项等金融资产,不属于《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界定财务性投资中“拆借资金、委托贷款”等情况,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截至 2022 年 9 月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为 1,185.17 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账面价值
项目 持股比例 占最近一期末归母净资产比例
(万元)
北京富奥星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17.90% 1,185.17 0.31%
北京富奥星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奥星”)是一家专注于微波雷
达感知技术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在射频芯片和雷达天线控制系统领域有丰富
的经验积累,在射频前端芯片、超宽带(UWB)技术、高频天线仿真策略上具有
核心技术,并在业内保持领先地位。
发行人在 SIP 先进封装工艺流程和大批量交付的品控能力的基础上,借助富
奥星在高频芯片领域的技术积累和行业资源,推进研究 AIP(Antennas In
Package 天线封装)技术应用,公司通过采用富奥星的射频芯片产品及技术,结
合 SIP 封装集成工艺,形成雷达模组等射频模组解决方案,可以应用在智慧照明
等智能家居领域,为公司扩展产品线,对现有核心客户交付起到较好协同效应。
大华核字[2023]005854 号有关财务事项说明
公司在报告期内已与富奥星发生产品购销方面的业务合作,其中报告期内公司累
计向富奥星采购 481.94 万元,主要为射频芯片的采购,用于智慧照明等领域雷
达模组的研发及生产。截至目前,公司 SIP 雷达模组业务已成功导入了雷士照明、
世林股份、浩博特等智慧照明领域客户。
根据证监会《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中关于财务性投资的界定,
该长期股权投资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
业投资”,双方业务合作提升了公司在雷达模组 SIP 业务技术实力,增强了公司
获得雷达模组 SIP 业务客户能力,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属于财
务性投资。
截至 2022 年 9 月末,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为 2,500.00 万元,具体构成
如下:
账面价值
项目 持股比例 占最近一期末归母净资产比例
(万元)
杭州蓝芯科技有限公司 4.05% 2,500.00 0.65%
杭州蓝芯科技有限公司主要生产智能搬运机器人、工业机器人、无人叉车等
装备,公司与其在生产线自动化、系统集成和整机装配等领域充分开展业务合作。
智能搬运机器人整机装配是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方向之一。发行人智能搬运机器人
整机装配业务发展定位为整机设备制造提供商,而杭州蓝芯科技有限公司定位为
移动机器人技术研发型行业领先企业,专注于移动机器人研发,符合发行人作为
后端制造企业寻求的战略合作伙伴定位。
展智能搬运机器人整机装配业务,杭州蓝芯科技有限公司已协助发行人完成了智
能搬运机器人整机产线的搭建;此外,杭州蓝芯科技有限公司已协助发行人展开
智能制造车间的搭建。发行人智能搬运机器人业务团队已从设计阶段开始参与该
公司智能搬运机器人研发,从制造商角度提出面向制造的设计技术建议。2022 年,
发行人向该公司采购智能搬运机器人设备金额为 481.87 万元。
大华核字[2023]005854 号有关财务事项说明
根据证监会《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中关于财务性投资的界定,
该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
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但鉴于发行人智能搬运机
器人整机装配业务尚处于发展初期,尚未形成大批量出货,因此,公司基于谨慎
性原则,将本次投资作为财务性投资。
截至 2022 年 9 月末,公司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为 4,850.00 万元,具体构成
如下:
账面价值
项目 持股比例 占最近一期末归母净资产比例
(万元)
湖南立方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4.40% 2,850.00 0.75%
长沙驰芯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4.19% 1,000.00 0.26%
长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4.00% 1,000.00 0.26%
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为公司持有的湖南立方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长
沙驰芯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和长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其中:
(1)湖南立方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立方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主营产品为聚合物动力锂离子电池、消费
锂离子电池和储能工业类锂离子电池等产品,是公司锂电池封装集成产品的主要
原料之一。发行人从未来锂电池行业发展和上游资源的把控力考虑,该投资可以
更好的拓宽发行人上游供应源,与上游供应端结成更紧密的业务关系,具有产业
协同效应。
根据证监会《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中关于财务性投资的界定,
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
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长沙驰芯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长沙驰芯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从事超宽带(UWB)芯片的研发和销售,其产
品主要应用场景为消费类电子市场、物联网以及汽车领域,包括:手机、智能家
居、定位终端、数字支付、智能座舱等,与公司同属于消费类电子产品配套产业
大华核字[2023]005854 号有关财务事项说明
链。2021 年 8 月发行人对长沙驰芯公司进行投资,长沙驰芯公司作为国内 UWB 芯
片设计的领先供应商,未来公司通过结合长沙驰芯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在 UWB 芯
片领域的技术优势,结合现有的 SIP 封装集成工艺,形成 UWB 模组解决方案,实
现 UWB 模组在消费电子及车载模组的应用和推广。
根据证监会《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中关于财务性投资的界定,
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
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但鉴于公司 UWB 模组业务尚
处于业务开拓阶段,尚未形成大批量出货。因此,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将本次
投资作为财务性投资。
(3)长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长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主要为从事便携式移动储能产品研发、生产及销
售,该公司在储能硬件及软件系统上均具有一定技术实力。目前公司亦大规模布
局储能业务板块,已在湖南投资设立储能电芯工厂,未来两者在储能行业存在较
多的业务合作机会。目前双方已经开展初步合作,正在产品测试送样阶段。
根据证监会《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中关于财务性投资的界定,
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
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截至 2022 年 9 月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为 43,944.38 万元,具体构成如
下:
类别 金额(万元)
设备款 40,276.08
工程款 1,472.67
土地款 1,432.79
软件款 762.84
合计 43,944.38
大华核字[2023]005854 号有关财务事项说明
由上表可见,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系购买机器设备的预付款项,存在
真实交易背景,不涉及拆借资金、委托贷款或其他类型金融资产,不属于财务性
投资。
公司基于谨慎性考虑,将持有的杭州蓝芯科技有限公司、长沙驰芯半导体科
技有限公司股权认定为财务性投资,合计金额 3,500.00 万元,占最近一期末归
母净资产比例 0.91%,整体金额占比较低,未构成《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中第五条中“金额较大是指,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
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的认定。综上,根据《证券期货
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中关于“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
理解与适用,发行人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符合证监会《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五)项规定。
(二)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已实施或拟实施财务性投
资的具体情况,是否需要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公司本次配股事宜相关首次董事会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召开。根据《证券
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中对财务性投资的界定,经逐项对比,公司自本次
发行相关董事会前六个月至今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 是否存在相关情况
综上所述,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前六个月至今,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
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情况。
大华核字[2023]005854 号有关财务事项说明
二、结合惠创投及德赛集团经营规模、资金实力等情况说明其认购资金的具
体来源,是否存在无法足额认购获配股份的风险,是否存在发行失败的风险
(一)惠创投及德赛集团经营规模大、资金实力强,无法足额认购获配股份
的风险较低
根据本次配股方案,假设本次配股募集资金 25 亿元,则根据发行人 2022 年
和 5.49 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全额认配所需资金
公司 持股数 持股比例
(亿元)
惠创投 68,645,596 22.86% 5.72
德赛集团 65,953,611 21.96% 5.49
根据发行人控股股东惠创投 2022 年 9 月 30 日财务报表及 2021 年 12 月 31
日审计报告,其母公司账面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 7.69 亿元、7.06 亿元,资金充
足,具备全额认购能力。此外,惠创投 2022 年 9 月 30 日、2021 年母公司资产
负债率仅为 12.61%、3.01%,整体资产负债率低,具备较大债务融资空间。惠创
投 2022 年 9 月 30 日、2021 年末母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16.78 亿元、13.76 亿
元,资产规模较大,货币资金占比较高,流动资金充裕,资金调配能力强。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惠创投持有德赛电池股份数量为 68,645,596 股,
持有德赛西威股份数量为 163,518,750 股,其持有的德赛电池和德赛西威两家上
市公司股份均为非限售流通股,且均不存在股权质押情况,惠创投持有德赛电池
及德赛西威股份市值分别为 29.78 亿元和 181.42 亿元,合计市值 211.20 亿元,
整体资产质量、信用资质及流动性情况良好。
综上,惠创投落实资金不存在实质障碍。
根据发行人第二大股东德赛集团 2022 年 9 月 30 日财务报表及 2021 年审计
报告,其母公司账面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 2.25 亿元、2.42 亿元,资金较为充足。
德赛集团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11.03%、17.90%,整体资产负债率较低,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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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债务融资能力。德赛集团在广东省内具备较强知名度,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德赛集团持有德赛电池股份数量为 65,953,611 股,持有德赛西威股份数量
为 157,106,250 股,其持有的德赛电池和德赛西威两家上市公司股份均为非限售
流通股,且均不存在股权质押情况,德赛集团持有的德赛电池和德赛西威两家上
市公司股份市值分别为 28.61 亿元和 174.31 亿元,合计市值 202.92 亿元,整体
资产质量、信用资质及流动性情况良好。
德赛集团可通过银行借款等方式筹措资金用于认购本次配股。截至本回复出
具日,部分银行已就本次配股认购资金需求向德赛集团提供融资方案。由于本次
配股尚需经交易所审核及证监会注册等流程,上述融资方案尚处于沟通洽谈阶段,
后续德赛集团将根据项目进度及自身资金安排情况决定具体融资方案,预计筹措
资金认购本次配股不存在重大障碍。
此外,德赛集团投资企业分红情况良好,也可为其提供良好的现金补充。根
据德赛西威 2022 年报,德赛西威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5.50 元(含
税),届时德赛集团将获 8,640.84 万元(含税)现金股利,持有现金大幅提升。
综上,德赛集团账面货币资金较为充足,持有股权资产质量较高、流动性较
强、相关公司具备现金分红能力,部分银行已就本次配股项目向德赛集团出具融
资方案,预计落实资金不存在实质障碍。
发行人已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收到控股股东惠创投和第二大股东德赛集团
出具的本次配股全额认购承诺,承诺函中部分内容如下:
“2、本公司用于认购配售股份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为本公司的自有资金
或自筹资金。本公司认购本次配股项下可配售股份,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投资或
股份代持的情形。”
综上,发行人控股股东及第二大股东已做出承诺,本次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
规,为公司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且双方整体财务情况良好,具备较强资金实
力,预计资金落实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无法足额认购获配股份的风险较低。
大华核字[2023]005854 号有关财务事项说明
(二)在惠创投及德赛集团全额认购的背景下,本次配股发行失败的可能性
较小
根据《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 70%的,上市公司应当按照
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认购的股东(即“发行失败”)
。截至 2022
年 9 月末,惠创投及德赛集团合并持有发行人 44.82%股份,且已承诺全额认购,
在控股股东及第二大股东全额认购配股后,剩余所需持有 25.18%股东认购即可
满足配售数量要求,本次配股发行失败的可能性较小。
此外,发行人控股股东及第二大股东承诺全额认购体现其对公司未来发展的
信心,该认购承诺对于公开市场的具有一定表率作用及号召力,且本次配股价格
以刊登发行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基数,采用市价折扣法确定
配股价格,对于投资者较有吸引力。
综上所述,在控股股东惠创投及第二大股东德赛集团全额认购的背景下,本
次配股无法足额认购获配股份或发行失败的风险较低。
三、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公司借款的明细,对比本次发行完成后的资产
负债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说明偿还公司借款金额是否与实际需
求相符
(一)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公司借款的明细
为降低公司流动负债水平,优化财务结构,降低财务成本,增强公司抗风险
能力,本次配股拟募集资金 8 亿元用于偿还公司借款,具体明细情况如下:
拟还款金额
序号 借款主体 债权人 注 币种 借款时间 拟还款时间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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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还款金额
序号 借款主体 债权人 注 币种 借款时间 拟还款时间
(万元)
合计 - 80,450.62 人民币 -
注:1、拟还款金额,美元汇率按照 2023 年 3 月 14 日国家外汇管理局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人民币
计算,即 1 美元兑人民币 6.8949 元;2、上述偿还借款明细中,除序号 5 与序号 6 系在银行同意的情况下
拟提前还款外,其余借款拟还款时间均为实际借款到期时间。截至本回复签署日,序号 5 已按计划完成银
行还款,序号 6 已取得工商银行出具的同意提前还款确认函。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按上述债务拟还款时间顺序进行偿还,不足部分由公司
自筹解决。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拟还款时间通过自筹资金先行偿
还,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的资产负债率水平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
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22 年 9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注
行业平均数 51.44% 51.80% 47.33% 50.02%
行业中位数 53.71% 55.47% 53.86% 53.27%
发行人 67.53% 68.18% 68.78% 67.38%
注:同行业上市公司范围为截至 2023 年 3 月 10 日申银万国行业(2021)中“锂电池”的共 28 家上市
公司,数据来源于 Wind。
报告期内,发行人资产负债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截至 2022 年
负债率高达 67.53%。公司财务成本较高,偿债压力较大,若继续采用债权融资方
式筹措经营资金,将进一步提高公司资产负债率,进而增加公司财务风险。
假定本次配股募集资金金额 25 亿元,不考虑发行费用,其中 8 亿元用于偿
还公司借款、17 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则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并实施后,对公司
资本结构和偿债能力情况的具体测算如下表所示:
大华核字[2023]005854 号有关财务事项说明
项目 2022 年 9 月末 本次募集资金额度 2022 年 9 月末(模拟)
资产(万元) 1,222,327.88 170,000.00 1,392,327.88
负债(万元) 825,419.08 -80,000.00 745,419.08
所有者权益(万元) 396,908.81 250,000.00 646,908.81
资产负债率 67.53% - 53.54%
假定发行人在 2022 年 9 月 30 日发行完成并偿还公司借款,则资产负债率将
由 67.53%降低至 53.54%,但仍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可见公司本次配
股拟募集资金 8 亿元用于偿还公司借款与实际需求相符,通过本次配股发行可有
效改善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避免通过债务融资造成额外的费用负担,
提高公司抵抗风险的能力和对外融资空间。
四、请发行人在配股说明书中补充披露本次配股对未参与本次认购的原股东
的稀释情况,对配股是否损害上述股东利益进行风险提示
针对本次配股对未参与本次认配的原股东的稀释情况及本次配股是否损害
上述股东利益情况,发行人已在配股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之“五、本次
配股发行风险”补充披露如下:
“(三)全部或部分放弃其配股认购权的现有股东于本公司的权益可能将被
摊薄的风险
在本次配股中,若某一股东全部或部分放弃其所获配股认购权,即未按照其
于实施配股方案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缴款申购公司在本次配股中新
增发行的普通股,该等股东于公司享有的权益可能将会相应被摊薄,即该等股东
所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百分比以及其于股东大会的表决权可能将会相应减少。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现有股东在本次配股中所获配股认购权无法进行转让,因此
全部或部分放弃其所获配股认购权的股东无法收到任何补偿以弥补其于公司享
有的权益因其放弃其配股认购权而遭受的摊薄。
此外,公司于本次配股实施前本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配股完成后
的全体股东依其持股比例享有,因此,配股过程中全部或部分放弃其所获配股认
购权的现有股东所占有的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份额可能也会相应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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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上述风险提示,发行人亦在配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进行补充披露。
五、结合德赛集团、德恒实业的穿透股权结构、相关股东在发行人任职情况,
补充说明本次发行是否涉及股份支付、员工持股计划及理由,相关股份不得转让
安排、审议程序、信息披露等是否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
指导意见》等规定
(一)补充说明本次发行是否涉及股份支付及理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规定:“股份支付,是指企业
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
的负债的交易。”
(1)定价原则
并综合考虑公司的发展前景与股东利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资金需求
量、公司的实际情况等因素;
(2)配股价格
本次配股价格以刊登发行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基数,采
用市价折扣法确定配股价格。最终的配股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关于本次发行同意注册的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
的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价格综合考虑公司的发展前景与股东利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计划的资金需求量、公司的实际情况等方面的因素,公司价值未被低估,定价具
有合理性、公允性,不存在以低价支付股份从而向员工提供报酬的情形。
况而定),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借款,补充公司的营
运资金,缓解流动性和优化资产负债结构,从而全面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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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能力。本次向原股东配售股份行为系基于公司发展战略的自愿投资行为,是
为了促进公司长期、稳健、持续的发展,保障公司经营目标和未来发展战略的实
现,并非是激励员工或获取职工以及其他方服务为目的。
发行人控股股东惠州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及发行人第二大股东广东德赛集团有
限公司已承诺将根据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持股数量,以现金方式全额认
购本次配股方案确定的可获配股份,且无需向公司提供其他服务,不以业绩达到
特定目标为前提。其余股东自愿按照其于实施配股方案股权登记日持有发行人股
份的比例缴款申购发行人在本次配股中新增发行的普通股,无需向公司提供其他
服务,不以业绩达到特定目标为前提。
综上,本次向原股东配售股份不涉及股份支付,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二)补充说明本次发行是否涉及员工持股计划及理由,相关股份不得转让
安排、审议程序、信息披露等是否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
指导意见》等规定
(1)德赛集团的唯一股东为惠州市德恒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恒实
业”)。
(2)德恒实业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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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德恒实业各非自然人股东穿透后的情况如下:
①惠州市德恒勤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德恒勤”)
序
序号 合伙人 出资比例 序号 合伙人 出资比例 合伙人 出资比例
号
惠州市德
有限公司
②惠州市德恒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德恒诚”)
序
序号 合伙人 出资比例 序号 合伙人 出资比例 合伙人 出资比例
号
惠州市德恒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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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惠州市德恒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德恒学”)
序
序号 合伙人 出资比例 序号 合伙人 出资比例 合伙人 出资比例
号
惠州市德恒
公司
④惠州市德恒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德恒勇”)
序号 合伙人 出资比例 序号 合伙人 出资比例 序号 合伙人 出资比例
惠州市德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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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惠州市德恒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德恒和”)
序号 合伙人 出资比例 序号 合伙人 出资比例 序号 合伙人 出资比例
惠州市德恒
公司
德恒勤、德恒诚、德恒学、德恒勇、德恒和的普通合伙人为惠州市德恒汇投
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恒汇”),其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比例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德恒实业经穿透后的 170 余名自然人合伙人中,共
有 23 名合伙人在发行人处任职,合计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为 2,305.70 万
股,占比发行人总股本比例为 7.7014%,具体情况如下:
间接持有发行
序 所在 间接持股发行 在发行人处任职
姓名 股权/份额比例 人股份
号 平台 人股份比例 情况
(万股)
德恒勤 3.9055%
德恒汇 6.54%
德恒勤 32.3342%
德恒汇 54.10%
德恒勤 7.8414%
德恒汇 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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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持有发行
序 所在 间接持股发行 在发行人处任职
姓名 股权/份额比例 人股份
号 平台 人股份比例 情况
(万股)
发行人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
发行人投资发展部
总监
发行人职工监事、
工程部总监
发行人子公司惠州
蓝微、惠州新源、
越南蓝微及德赛矽
镨董事长
发行人子公司惠州
电池、长沙电池、
惠州市德赛智储科
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发行人子公司惠州
蓝微行政总监
发行人子公司惠州
电池总经办总监
发行人子公司惠州
电池财务总监
发行人子公司惠州
任
发行人子公司惠州
蓝微财务总监
发行人子公司湖南
电池财务总监
发行人子公司德赛
监
发行人子公司德赛
矽镨职员
合计 2,305.72 7.7014% -
注: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和间接持股发行人股份比例数据计算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信息披露等是否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规定
(1)德恒实业持股的历史背景
发行人原控股股东德赛集团于 2021 年 2 月实施了存续分立,德赛集团分立
为德赛集团(存续公司)及惠创投(新设公司)。分立前的德赛集团为国有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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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其原公司名称为“惠州市德赛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德赛工业”)。
经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0 年 12 月 13 日出具的《关于德赛集团有限公
司内部机构整合重组问题的复函》
(惠府办函[2000]202 号,以下简称“《复函》”)
批准,德赛工业由惠州市德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德赛集团”)划转
其持有的 19 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股权出资组建,设立时为国有独资企业。同
时《复函》亦载明:
“德赛集团有限公司成立的德赛工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改制,
其股权设置及职工持股享受有关优惠政策问题,市政府将另行研究决定”。后经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
(惠府纪[2002]63 号)及惠州
市财政局《关于惠州市德赛工业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制改建有关国有股权设置问题
的通知》批准,德赛工业于 2002 年 12 月实施企业改制,出让 49%的国有股权,
由德赛工业员工持股会持有,该等出让国有股权的收入由德赛工业用于解除职工
劳动关系,重签劳动合同和消化分担惠州德赛集团的历史债务。
实业,德恒实业为德赛工业员工持股会全体持股员工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工商
登记股东共 8 名,其余持股员工均委托工商登记股东代为持有德恒实业股权。
有限合伙企业德恒勤、德恒诚、德恒学、德恒勇及德恒和,德恒实业工商登记股
东将登记在其等名下的股权分别转让给该 5 家有限合伙企业以及 1 名自然人。转
让后,德恒实业各实际持股员工通过德恒勤、德恒诚、德恒学、德恒勇、德恒和
间接持有的德恒实业股权数额与其等原持有的股权数额一致。
(2)本次发行不涉及员工持股计划的原因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指导
意见》”)的相关规定,员工持股计划是指上市公司根据员工意愿,通过合法方式
使员工获得本公司股票并长期持有,股份权益按约定分配给员工的制度安排。
德赛集团系作为发行人原股东参与配售股份的认购,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
股计划不同,具体如下:
大华核字[2023]005854 号有关财务事项说明
①德恒实业为原德赛工业的员工持股平台,其设立目的为参与德赛工业员工
持股混合所有制改制,员工持股的筹划时间为 2000 年惠州德赛集团重组划转资
产设立德赛工业时,该时间远早于 2004 年德赛工业参与深万山重大资产重组。
德恒实业前身德赛工业员工持股会设立时主要由德赛工业总部员工构成,另有少
部分德赛工业下属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级别以上人员,发行人员工占比较
低。且德赛工业 2004 年参与深万山重大重组时,系以其持有的惠州电池、惠州
蓝微各 75%的股权与深万山进行资产置换,不涉及德赛工业下属其他子公司。根
据《惠州市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东会审字(2004)第 204 号),
截至 2003 年期末,德赛工业对惠州蓝微和惠州电池的投资额仅占德赛工业股权
投资总额的 17.01%。
综上所述,德赛工业推行员工持股并非以持有发行人股权为目的。
②德赛集团为集团控股型公司,持有多家公司股权,其中包括 A 股上市公司
德赛西威(股票代码:002920),不属于单纯以持有发行人股权为目的设立的主
体。同时,德赛集团本次系作为发行人原股东参与认购配售股份,并非发行人专
门向德赛集团发行股份。
③德赛集团经穿透后的自然人股东中,仅少量股东在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任职,
且该等人员系作为原德赛工业员工参与国企改制而持股,持股时间均远早于发行
人筹备本次发行事宜的时间,不存在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之目的新增发行人员工直
接或间接持有德赛集团股权的情形。
④德赛集团参与本次认购配售股份的决定系基于其自身内部决策程序作出,
发行人未参与相关决策程序,亦无法影响相关决策的作出。同时,德赛集团本次
认购配售股份的资金来源于其自有/自筹资金,不存在向其穿透后自然人股东募
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所述,发行人少量员工间接持有德赛集团股权有其历史原因,且持股时
间均远早于发行人筹备本次发行事宜的时间,不存在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之目的新
增发行人员工直接或间接持有德赛集团股权的情形;德赛集团本次系作为发行人
原股东参与认购配售股份,参与认购的决定系依其内部决策程序作出,认购资金
大华核字[2023]005854 号有关财务事项说明
来源于其自有/自筹资金,不存在向其穿透后自然人股东募集资金的情形,因此,
本次发行不涉及发行人员工持股计划。
(3)本次发行相关股份转让安排、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不适用《关于上市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规定
如上述(2)所述,本次发行不涉及员工持股计划,因此,本次发行相关股
份转让安排、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不适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
的指导意见》等规定。
(二)会计师的核查情况
我们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证券期货法律适用
意见第 18 号》中对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相关规定,以及发行
人定期报告、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公开披露信息、主要往来科目明
细、理财合同、对外投资协议及财务资料等文件,结合发行人业务性
质分析其是否存在财务性投资的情况。查阅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
会决议,了解是否存在已实施或拟实施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计
划;
告、2022 年 1-9 月母公司财务报表、全额认购承诺函等相关资料,了
解了惠创投、德赛集团的基本信息、经营情况等。测算了惠创投、德
赛集团认购本次配售股份所需的资金,了解认购资金的具体来源;
款确认函等资料,访谈公司相关负责人员,对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偿
还金融机构借款明细情况进行了核查;
大华核字[2023]005854 号有关财务事项说明
对未参与本次认购的原股东的稀释情况,并对是否损害上述股东的利
益进行分析判断;
定价原则、配股价格及公允性,并对其是否涉及股份支付进行分析判
断;
东惠州市德恒勤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惠州市德恒诚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惠州市德恒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惠州市德恒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惠州市德恒和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惠州市德恒汇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
合伙人信息;
集团前身德赛工业职工持股会、德恒实业内部员工股资料,包括相关
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等;
德恒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惠州市德恒学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惠州市德恒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惠
州市德恒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工商登记档案资料;
任职情况的说明及发行人员工名册。
大华核字[2023]005854 号有关财务事项说明
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符合《注册办法》第九条第(五)项规定;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前
六个月至今,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情
况,不存在需要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的情形。
本次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为公司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且双方
经营规模大、资金实力强、账面资金充足,预计资金落实不存在实质
性障碍。在控股股东惠创投及第二大股东德赛集团全额认购的背景下,
本次配股无法足额认购获配股份或发行失败的风险较低。
行人本次发行完成后的资产负债率仍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
水平,发行人偿还公司借款的金额与实际需求相符。
购的原股东的稀释情况,对配股是否损害上述股东利益进行了风险提
示。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本次发行不涉及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发行
相关股份转让安排、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不适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
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规定。
专此说明,请予察核。
大华核字[2023]005854 号有关财务事项说明
(本页无正文,为大华核字[2023]005854 号《关于深圳市德赛电池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
事项的说明》之签字盖章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燕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刘蓓蓓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