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80 证券简称:安硕信息 公告编号:2023-039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上海安硕信息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定于
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决。
(1)现场投票:
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通过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8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
时间。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
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
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3 年 5 月 11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
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
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备注
该列
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
目可
以投
票
非累计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未来
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
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决权的过半数通过。第 12 项和第 13 项提案为特别提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
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
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
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
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
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
记表》,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在 2023 年 5 月 17 日 15 点前送达公司董事
会办公室。来信请寄:上海市杨浦区国泰路 11 号 23 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
编:200433(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受电话登记。未能按时登记的股东可通过网络投票参与。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一。
五、其他注意事项
联系人:刘汛、梁明俊
联系电话:021-55137223
传真:021-35885810
通讯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泰路 11 号 23 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00433
费用自理。
六、备案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一:《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见。
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8 日下午 15:00。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股东签字或法人股东盖章:
附件三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作为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_________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在上海召开的上海安
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公司签署此次会议
的相关文件,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总议案: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提
案
非累计投
票提案
《<2022 年年度报告>及<2022
年年报摘要>》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拟不进
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
《关于 2023 年董事薪酬方案
的议案》
《关于 2023 年监事薪酬方案
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
度的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
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关于<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股东未来三年分
红回报规划(2023-2025)>的
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