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通控股: 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4-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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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92     证券简称:吴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3-011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了公
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
上午 09:30 时在公司行政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的形式召开。公
司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
次董事会会议。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的董事人数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吴通控股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万卫方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董事会严
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参加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全体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上的《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和《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项议案需要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会议审议了《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 年公司董事会切实履
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
使公司保持了持续稳定的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王德瑞先生、夏永祥先生、崔晓钟先生(已离任)、王青先生
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2 年
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上的《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和《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
报告》。
  本项议案需要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听取了总裁张建国先生所作的《公司 2022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认为:公司经营管理层围绕 2022 年度经营计划与目标,认真贯彻与落实了董事
会的各项决议,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上的《公司 2022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24.51 万元,比上年度同期下降 66.66%;
扣非净利润 5,614.87 万元,比上年度同期增长 153.25%。截至 2022 年末,公司
总资产为 249,647.83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26,230.55 万元。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上的《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项议案需要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 2022 年年初未分配利
润为-1,133,595,998.61 元,母公司 2022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129,745,312.22 元。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263,341,310.83 元。
                                                  《公司
章程》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现金分配具体条件之一“(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
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鉴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实际情况,为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保证
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统筹考虑公司的资金使用情况,实现公司持续、健
康、稳定发展,从公司实际出发,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拟定 2022 年度不派
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不存在违反《公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情形,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项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上的《公司关于 2022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
   本项议案需要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
产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2022
年度计提各项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准备共计 36,487,155.40 元,核销收回
元,核销资产 281,844.74 元。本次计提相关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准备及核
销资产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准备及
核销资产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
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项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上的《公司关于 2022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
公告》。
  本项议案需要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严格执行相关审计规程和事
务所质量控制制度,公司董事会拟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3 年度的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3 年度的审计工作,聘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的外部审计机构,并且同意将此项议案
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上的《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项议案需要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确认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3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通信”)与关联方苏州市吴通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通电子”);全资子
公司江苏吴通物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联科技”)与吴通电子;智能电
子与吴通电子;宽翼通信与上海锐翊通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锐翊”)
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共计 1,001.03 万元,未超过 2022 年预计总金额 3,389 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
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上的《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公告》。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吴通电子实际控制人项水珍女士与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万卫方先
生系夫妻关系,与公司董事万吉先生系母子关系,因此万卫方先生、万吉先生
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
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的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
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各项制度规范执行,对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内、外部
风险进行了合理控制,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有效,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
管理的实际需求,起到了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
行,维护了公司以及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上的《公司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 2022 年度薪酬分配及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
议案》
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 2022 年度实际经营情况,结合《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 2022 年度薪酬分配、
序号    姓名     职务     任职状态
                                 元)          (万元)
     注:①董事张建国先生领取的年薪,为其同时担任总裁职务领取的薪酬,
不另行发放董事津贴;②董事沈伟新先生领取的年薪,为其同时担任副总裁、
财务总监领取的薪酬,不另行发放董事津贴;③董事万吉先生年度薪酬由全资
孙公司江苏国都互联科技有限公司发放,不另行发放董事津贴。
     公司独立董事领取独董津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姓名     职务     任职状态
                             董事津贴            董事津贴
     董事会对该项议案分拆成如下子议案,以确保所有关联董事对相应薪酬议
案回避表决:
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万卫方先生、万吉先
生回避表决。
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张建国先生回避表决。
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沈伟新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万卫方先生、万吉先
生回避表决。
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王德瑞先生回避表决。
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夏永祥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王青先生回避表决。
  本项议案需要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分配及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 2022 年度实际经营情况,结合《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
    薪酬分配、2023 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任职状态
                                    (万元)          (万元)
      以上年度薪酬包含职工福利费、各项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报酬。最终实
    际发放金额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董事会对该项议案分拆成如下子议案,以确保所有关联董事对相应薪酬议
    案回避表决:
    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张建国先生回避表决。
    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沈伟新先生回避表决。
    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为确保日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以及扩大融资渠道,调整
    资产结构,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向银
    行申请额度总计为人民币不超过 203,5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
    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
    贴现、贸易融资、信用证、保函等),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一年,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日常营运资金的实际需求和按照资金使用审批
    权限相关规定来确定。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万卫方先生或其授权人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
额度内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
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上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项议案需要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的使用效率,减少资金占用,提高公司其流动资产
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公司及子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
子公司)分别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开展总额不超过 2 亿元、与中
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开展总额不超过 2 亿元的资产池业务,业务期限
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具体以公司与浙商银行苏州分行、中信
银行苏州分行最终签署的相关合同中约定期限为准。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循
环使用。业务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万卫方先生或其授权人行使具体
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子公司可以使用的资产
池具体额度、金额等。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上的《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本项议案需要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江苏吴通物联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市吴通智能电子有限公司、上海
宽翼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都互联科技有限公司等 4 家子公司日常生
产经营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董事会同意 2023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包括合并报
表范围内的各级子公司)为相关子公司提供涉及金融机构的担保额度总计不超
过人民币 95,500 万元,担保额度有效期均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实
际担保金额仍需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进一步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
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万卫方先生或其授权人根
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办理在上述授信和担保额度内的相关事宜,授权有
效期与上述额度有效期一致。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上的《关于 2023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项议案需要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及确保
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3,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购买单个投资产品的
投资期限不超过 6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
经营管理层行使决策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上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子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国都互联科技有限公司已作出股东决定,决定
将其 2022 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中的 5,000 万元分配给股东吴通控股,剩余可供分
配利润暂不分配。
  公司全资子公司摩森特(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已作出股东决定,决定将其
润暂不分配。
  全资子公司互众广告(上海)有限公司已作出股东决定,决定将其 2022 年
末可供分配利润中的 4,000 万元分配给股东吴通控股,剩余可供分配利润暂不分
配。
  上述现金分红合计 10,000 万元将计入“投资收益”增加 2023 年度母公司报
表利润,但不增加公司 2023 年度合并报表的利润。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所载资料真实、客观、准
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报告中所载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上的《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公司实收资本三分之一的议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为-110,800.26 万元。公司实收股本 134,176.50 万元,
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上的《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公司实收资本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项议案需要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
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上的《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证券投资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证券投资来源为自有闲置资金,在满足经营性
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适当配置,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资金运作和对外支付造成
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治理及依法合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证券投资事项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上的《公司 2022 年度证券投资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举行 2022 年度业绩说明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星期二)下午 15:00-17:00 在网上举
行 2022 年度业绩说明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上的《公司关于举行 2022 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 2023 年 5 月 16 日以现场投票和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6 日(星期二)下午 14:00。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上的《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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