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
)作
为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际联合”或“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中际联合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整体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投
资风险可控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
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
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90,0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理财
收益进行委托理财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90,000.00 万元(含)。
(三)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使用资金来源于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种类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
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六)实施方式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行使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
相关文件,具体现金管理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现金管理的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本着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
谨慎决策。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
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
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出现的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一)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
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二)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
素,将进行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
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250,398.52
负债总额 34,082.87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16,315.65
货币资金 148,531.42
项目 2022 年度(经审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854.52
营业收入 79,939.96
(二)截至 2023 年 4 月 20 日,公司自有资金理财产品余额为 62,900.00 万
元。公司最近一年末(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负债总额为 34,082.87 万元,公司
资产负债率 13.61%,处于合理水平,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
产品的情形。从负债结构看,公司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合计占负债总
额的比例为 79.44%,公司负债主要系经营往来形成,结构合理。为提高公司资
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
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商业银行、
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为公
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计入
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四、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为
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公司及子
公司使用不超过 90,0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
金可以循环使用。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本
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该事项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和公司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投资风险可控且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
下,使用额度不超过 90,0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
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及子公司的收益,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该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不超过 90,000.00 万元的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将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
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
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隋玉瑶 宋双喜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