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独
立董事,本着严格自律、规范运作、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
司 2022 年度的对外担保情况现做出如下说明和独立意见:
经审慎核查,公司 2022 年度发生的担保皆为公司及下
属控股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我们认为,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的需要,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的利益的情形,且担保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独立董事:沈友江、孙海侠、赵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