奕瑞科技: 奕瑞科技关于“奕瑞转债”开始转股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4-22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88301        证券简称:奕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1
转债代码:118025        转债简称:奕瑞转债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奕瑞转债”开始转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可转债代码:118025
  ? 可转债简称:奕瑞转债
  ? 转股价格:354.54元/股
  ? 转股期起止日期:2023年4月28日至2028年10月23日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67 号)同意注册,奕瑞
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4 日向不特定对
象共计发行 14,350,1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
行。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3,501.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
含增值税)人民币 1,369.65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2,131.35 万元,上
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A16039 号《验资报告》。发行方式采用向公
司在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0 月 21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人民币
券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 2022 年 10 月 24 日至 2028 年 10 月 23 日。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312 号文同意,公司 143,501.00 万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22 年 11 月 18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
简称“奕瑞转债”,债券代码“118025”。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奕瑞转债”
自 2023 年 4 月 28 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
  二、“奕瑞转债”转股的相关条款
  (一)发行规模:人民币 143,501.00 万元。
  (二)票面金额: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
  (三)票面利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 0.2%、第
二年 0.4%、第三年 0.8%、第四年 1.5%、第五年 1.8%、第六年 2.0%。
  (四)债券期限:六年,自 2022 年 10 月 24 日至 2028 年 10 月 23 日。
  (五)转股期起止日期:2023 年 4 月 28 日至 2028 年 10 月 23 日(如遇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六)转股价格:354.54 元/股,该转股价格 2023 年 4 月 24 日起生效。
   三、转股申报的有关事项
   (一)转股申报程序
系统以报盘方式进行。
位为一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转股时不足转
换 1 股的可转债部分,本公司将于转股申报日的次一个交易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资金兑付。
单。
报,按实际可转债数量(即当日余额)计算转换股份。
     (二)转股申报时间
  持有人可在转股期内(即 2023 年 4 月 28 日至 2028 年 10 月 23 日)上海证
券交易所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时间申报转股,但下述时间除外:
     (三)转债的冻结及注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转股申请确认有效后,将记减
(冻结并注销)可转债持有人的转债余额,同时记增可转债持有人相应的股份数
额,完成变更登记。
     (四)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的上市交易和所享有的权益
  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无限售条件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可于
转股申报后次一个交易日上市流通。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
益。
     (五)转股过程中的有关税费
  可转债转股过程中如发生有关税费,由纳税义务人自行负担。
     (六)转换年度利息的归属
  “奕瑞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可转债发行首
日,即 2022 年 10 月 24 日。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转换
成股份的可转债不享受当期及以后计息年度利息。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调整
   (一)初始转股价格和最新转股价格
   “奕瑞转债”的初始转股价为 499.89 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 354.54 元/股。
   因限制性股票激励归属登记使公司总股本由 72,547,826 股增加至 72,691,466
股,2023 年 3 月 13 日起转股价格从 499.89 元/股调整为 499.26 元/股。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 2023 年 3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奕
瑞科技关于“奕瑞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15)。因公司实
施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
配利润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9.00 元(含税)
                                         ,
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2023 年 4 月 24 日起转股价格从 499.26
元/股调整为 354.54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4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奕瑞科技关于实施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调
整“奕瑞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二)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
况,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具体的转股
价格调整公式如下(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
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
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
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
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
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
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
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
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
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五、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 A 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
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
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
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
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相关信息。
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
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
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六、赎回条款
     (一)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
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公司有权按
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
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计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后的交易日按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七、回售条款
  (一)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 A 股股票在任
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的 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
有权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
售给公司。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
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
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
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
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
个计息年度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
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
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
使部分回售权。
  (二)附加回售条款
  若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
中的承诺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被
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
回售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满足
回售条件后,可以在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在该次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
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六、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八、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奕瑞转债”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50720560-8311
  联系邮箱:ir@iraygroup.com
  特此公告。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奕瑞科技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