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科微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
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
查意见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目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仍有部分自
有资金尚处于闲置状态,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
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的情况下,为提高闲置的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
公司收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2023 年度拟使用最高不超过 5 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
托理财。
(三)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保本型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五)投资期限
使用期限自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或至关于 2024 年度
预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相关决议通过之日止(以孰早者为准),单笔理财产品
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
(六)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财务部
负责组织实施具体事宜。
二、审议程序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3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入资金,但不排除该项投资
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由财务负责人进行审核后提交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
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业机构进行审计。
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一)基本说明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的原则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以保证日常
经营为前提而实施,未对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二)具体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
获取理财收益,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不会
对公司现金流带来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
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 5 亿元的委托理财,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造成不利影响,
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以增加公司收益。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预计 2023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为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在保证公
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2023 年度拟使用最高不
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造成不利影响。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预计 2023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科微至本次预计 2023 年度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
托理财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上述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梁 勇 康昊昱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