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2 证券简称:中电环保 公告编号:2023-016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
公司2022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公司以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案一致。
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股派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
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
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
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
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
(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4 月 27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4 月 28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4 月 2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年4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4月20日至登记日:2023年4月
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南京市江宁区诚信大道1800号投资与审计部
咨询联系人:周杰
电 话:025-86529992-3611
传 真:025-86524972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