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23-016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
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议案》,公司定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 14:30 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3-010)。
于 增 补 董 事 的 议 案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23 年 4 月 8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
告》
(公告编号:2023-013)、
《关于董事长、董事辞职暨增补董事的公告》
(公告
编号:2023-014)。此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提高决策效率,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王丽丽女士(现时持有公司
股票190,406,400股,占公司现时总股本比例为27.86%)于2023年4月7日向公司董
事会提交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通知函》,提议将上
述《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一并
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
关规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
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公司董事会核查,王丽丽女士现时持有公
司27.86%股份,
其提案资格符合有关规定,临时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
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且临时提案于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书面提交公司董
事会,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
提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作为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第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于2023年4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
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发布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
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4 月 26 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4 月 2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2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3 年 4 月 26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召开。
公司将 通过 深圳 证券 交易 所交 易系 统和 互联 网投 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
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一
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1)截至 2023 年 4 月 19 日下午 3: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
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
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 2023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的预案》
累积投票提案 采用等额选举
上述提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
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3 月 31 日、2023
年 4 月 8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提案 9.00、10.00 均需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 9.00 表决通过
是提案 10.00 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
提案 12.00 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 3 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
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
的选举票数。
上述提案 5.00、6.00、7.00、8.00、9.00、10.00、11.00、12.00 为影响中小投
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
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马洪先生、唐斌先生、卢彦勤女士、王
征女士(已离任)2022 年度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须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身
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或者
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5)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
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1)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九凤街 5 号
邮政编码:430200
电话:027-81388855
传真:027-81383847
邮箱:fingu@fingu.com
联系人:彭娜、李珍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
有的该项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
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
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 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 X2票
对候选人C投X3票 X3票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 1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投票时间: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下午 1:00-3:00。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期间的任意时间。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下表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
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
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具体情况如下:
备注
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的栏目可
以投票
非累积投
票提案
《关于公司计提 2022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
议案》
《关于 2023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的预案》
《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
程>的议案》
累积投票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提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
“反对”、
“弃权”中填“√”,投票人只
能表明“同意”、
“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不选或多选的,视为
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按弃权处理;
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
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