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林股份: 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4-19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100     证券简称:双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2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
律监管指南第 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双林汽车部件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第 8.4.2 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 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 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 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均在公司任职并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劳
务合同。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邬建斌先生,其同
时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除此之外,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
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
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予日的规定。公司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并同意预留授予日为 2023 年 4 月 18 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33 名激励对象
授予 200.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双林股份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