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55 证券简称:迅捷兴 公告编号:2023-019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
监事同意,本次监事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仁德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
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
案》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由 120 人调整为 117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数量由 346.50 万股调整为 343.90 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8.50 万
股调整为 41.10 万股。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保持不变,仍
为 385.00 万股。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本次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
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本次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
司以 2023 年 4 月 18 日为首次授予日,以 7.59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
的 117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343.90 万股。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