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67 证券简称:东方锆业 公告编号:2023-026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锆
业”)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
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公司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
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
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
《关于核查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
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
了相关核查意见。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摘要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
述议案。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
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2 月 8
日,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
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13)。
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
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2021 年 2 月 18 日,公司
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告编号:2021-015)。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2021 年 2 月 10 日为授予日,授予
价格为 2.93 元/股,向 418 名激励对象授予 6608.7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实际授予登记 6545.30 万股限制性股票,涉
及激励对象 406 人。
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
发表了核查意见。
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2022 年 1 月 4 日为授予日,授
予价格为 4.16 元/股,36 名激励对象授予 391.3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实际授予登记 379.30 万股限制性股票,
涉及激励对象 24 人。
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根据《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13 名原激励对象因
个人原因离职/因其他原因身故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预留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 4 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因成为监事已不具备激
励对象资格,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6539.50 万股调整为 6513.00 万股,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人数由 400 人调整为 387 人,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根据《激励计划》及其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被公司辞退、
被公司裁员、解除劳动关系等原因而离职,自离职之日起,其已满足
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可以解除限售;其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和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由公司
按授予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激励对象若因其他原
因身故的,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
注销;激励对象如因出现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以下情形而失去参与本计划的资格,激励对象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不做变更,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进行
回购注销。因此,上述 13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
价格为授予价格 2.93 元/股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3 名预留授予
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4.16 元/股加同期银
行存款利息之和;1 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因成为监事已不具备激励对
象资格,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4.16 元/股。
三、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本次回购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77513.40 万股减少至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占总股 本次变动 占总股
数量(股) 本比例 增减 数量(股) 本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00,164,787.00 12.92 -231,500.00 99,933,287.00 12.90
其中:股权激励限售股 49,569,500.00 6.40 -231,500.00 49,338,000.00 6.37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674,969,213.00 87.08 674,969,213.00 87.10
三、股份总数 775,134,000.00 100.00 -231,500.00 774,902,500.00 100.00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
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鉴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所涉及的
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相关程序合法合
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
程序,同意公司对已离职等原因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合计 23.15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且程序合法、
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已离职等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合计 23.15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
八、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东方锆业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
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
因、数量和价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股权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东方锆业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事项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
定办理减少注册资本、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九、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
见;
(四)东方锆业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