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48 证券简称:嘉戎技术 公告编号:2023-011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部分战略配售股份上
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部分战略配售股份。
股份数量 8,967,0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6973%;战略配售股东 1 名,股份数
量 1,501,69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890%。本次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股
份数量合计为 10,468,77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9863%。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首
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2023 年修
订)》,首次公开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在承诺的持有期限内,可以按本规定向中国证
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借出配售获得的股票。公司战略投资者军民融合发展产业投
资基金(有限合伙)因有部分股份出借尚未归还,本次暂不办理解除限售,待出
借股份全部归还后再另行办理。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499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913 万股,并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由 87,367,080 股变更为 116,497,080 股,其
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票数量为 23,717,73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为 79.64%。
量为 1,305,73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2%。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2 年 10 月 19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
告》(公告编号:2022-034)。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
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截至 2023 年 4 月 7 日,公司总股本为 116,497,080 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为 91,392,518 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 25,104,562 股。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
属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部分战略配售股份,其中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前股东 6 名,股份数量 8,967,0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6973%;首次公开发
行战略配售股东 1 名,股份数量 1,501,69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890%。战略
配售股东军民融合发展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合计为 10,468,77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9863%。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共 7 名,其中,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 6 名,战略配
售股东 1 名。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包括厦门嘉戎盛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以下简称“嘉戎盛美合伙”)、鼎新二期股权投资基金(平潭)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鼎新二期”)、厦门泛荣高技术服务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厦门泛荣投资”)、厦门高新科创天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厦门高新科创”)、厦门嘉戎盛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嘉戎盛怡”)、厦门嘉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
称“厦门嘉信”);战略配售股东为安信资管嘉戎技术高管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
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管计划”)。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相关承诺如
下:
(一)嘉戎盛美合伙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
份。
(2)如中国证监会及/或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于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安排
有不同意见,同意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以执行。
(3)本企业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的相关损失、
损害和开支。
(二)鼎新二期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
份。
(2)如中国证监会及/或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于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安排
有不同意见,同意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以执行。
(3)本企业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的相关损失、
损害和开支。
(三)厦门泛荣投资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
份。
(2)如中国证监会及/或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于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安排
有不同意见,同意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以执行。
(3)本企业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的相关损失、
损害和开支。
(四)厦门高新科创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
份。
(2)如中国证监会及/或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于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安排
有不同意见,同意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以执行。
(3)本企业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的相关损失、
损害和开支。
(五)嘉戎盛怡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
份。
(2)如中国证监会及/或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于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安排
有不同意见,同意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以执行。
(3)本企业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的相关损失、
损害和开支。
(六)厦门嘉信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
份。
(2)如中国证监会及/或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于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安排
有不同意见,同意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以执行。
(3)本企业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的相关损失、
损害和开支。
(七)资管计划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资管计划承诺:
“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无其他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相
关的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在限售期内严格
遵守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
在公司对其提供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 6 名,股份数量 8,967,0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本的 1.2890%。
本次解除限
限售股 限售股数 限售股占总
股东名称/姓名 售数量 备注
类型 量(股) 股本比例
(股)
厦门嘉戎盛美企业管理咨询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鼎新二期股权投资基金(平
潭)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首次公 厦门泛荣高技术服务业创业
开发行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前已发 厦门高新科创天使创业投资
行股份 有限公司
厦门嘉戎盛怡企业管理咨询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厦门嘉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首次公
安信资管嘉戎技术高管参与
开发行
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 1,501,693 1.29% 1,501,693
战略配
理计划
售股份
【注】
:
、董
正军先生(总经理)分别持有 15.58%、10.38%的份额,高级管理人员之刘德灿先生(副总
经理)
、学贤先生(副总经理)、陈锦玲女士(财务总监)、叶瑛怿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分别持有 8.31%、8.31%、7.27%、3.12%的份额,监事李飞先生、陈琼女士、李娟女
士分别持有 7.27%、4.67%及 1.04%的份额,其所间接持有的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需同时
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股份减持相关规定,并遵循其自身做
出的承诺。公司董事会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
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学贤先生
、叶瑛怿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陈锦玲女士(财务总监)分别持有 2.78%、
(副总经理)
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股份减持相关规定,并遵循其自身做出的承诺。公司董事会将监督
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发的限售股份明细表填写,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结果为
准。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前 本次变动股 本次解除限售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占比 数(股) 数量(股) 占比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91,392,518 78.45% -10,468,773 80,923,745 69.46%
其中:首发前限售股 87,367,080 75.00% -8,967,080 78,400,000 67.30%
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 4,025,438 3.46% -1,501,693 2,523,745 2.17%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5,104,562 21.55% 10,468,773 35,573,335 30.54%
三、总股本 116,497,080 100.00% 0 116,497,080 100.00%
【注】
:
年 4 月 7 日。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嘉戎技术本次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部
分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
《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规定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嘉戎技术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嘉戎技术本次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部分战略
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部分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