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3-021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九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
简称“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4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杨思嘉女士主持,经参加会议
监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第一项、 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会计政策变更
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
第二项、 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更公允的反映2022年底公司的资产
状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公
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第三项、 审议了《关于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 票同意,关联
监事陈杨思嘉、朱炜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方案及调整方案应根据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或劳动合同等确定。
为进一步激发管理层的工作积极性,公司于 2019 年 9 月制定了《管理层绩效考核
激励机制》,并于 2021 年 8 月进行修订完善。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考核的严谨性,加强外
部审计监督复核,公司计划今后的绩效考核周期由业务年度改为按照会计年度进行,董
事会会议授权管理层重新制定公司及各部门的绩效考核制度,待完成后重新提交董事会
及股东大会审议。原《管理层绩效考核激励机制》已于 2022 年 8 月废止。
东大会审议,且已经发放。
主要包括:
业认定相关工作,公司于 2022 年 1 月制定总额 300 万元的奖励方案并于 2022 年 1 月完
成发放,其中监事会主席陈杨思嘉获得 82,817 元。
造部门和销售部门,公司于 2021 年 9 月制定了总额 1,000 万元的奖励方案并于 2022 年
考核奖金分配表》,营销中心部门最终奖金总额 273.69 万元并于 2022 年 11 月完成发放,
其中监事朱炜获得 25,000 元。
此项议案涉及过半数监事薪酬,过半数监事回避表决,无法形成有效决议,将直接
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确定。
第四项、 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 2022 年度总裁
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五项、 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 2022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六项、 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 2022 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七项、 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 2022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
及《公司股东回报计划(2022年-2024年)》中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要求,审议
程序合法合规,有关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八项、 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进行慈善捐赠的议
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进行慈善捐赠是积极践行社会责任的体现,
有利于提升公司社会形象,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九项、 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 2022 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
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第十项、 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控股股东及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
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第十一项、 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 2023 年度
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十二项、 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 2022 年度
证券投资情况说明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证券投资领导小组,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批
准的投资权限进行。公司没有使用募集资金、贷款及专项财政拨款等专项资金进行有关
证券投资事宜,投入资金仅限于自有资金。
第十三项、 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 2022 年度
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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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项、 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 2022 年年
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
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十五项、 以 2 票同意,1 名监事朱炜回避表决,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了《关于审议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况。
第十六项、 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 2023 年度
信贷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计划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十七项、 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远期
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等相关金融衍生品业
务,能够很好的控制汇率变化对利润带来的风险,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第十八项、 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银行合作开
展保理业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与银行合作开展保理业务,能够缩短应收
账款回笼时间,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不存在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第十九项、 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金进
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在保证
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同时,实施证券投资,不会影响公司的日
常经营,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二十项、 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务,有利于
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第二十一项、 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
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业务。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