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保荐机构”)作为瑞纳
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纳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对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具
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23 号),公司获准首次向
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8,420,0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
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55.6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25,257,200.00 元,
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108,061,210.87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合伙)审验后,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容诚验字[2021]230Z0253
号)。
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
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累计已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承诺投资项目
智能供热设备生产基地
建设项目
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6,400.00 - -
补充营运资金 9,000.00 9,133.11 101.48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39,900.00 13,810.48 34.61
超募资金投向
尚未指定用途 51,819.60 - -
合计 91,719.60 13,810.48 -
注:补充营运资金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 9,000.00 万元,截止日累计投入金额为 9,133.11 万
元,多出的 133.11 万元系该募集资金专户的利息收益。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1,719.60 万元,募集资金投资
项 目 计 划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39,900.00 万 元 , 超 募 资 金 为 人 民币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
可以滚动使用,详情参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zse.cn)披露的《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1-004)。2021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召开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
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
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详情参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zse.cn)披露的《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2-076)。2022 年 11 月 30 日,公司
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上述议案。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的前提
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
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
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
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 51,819.60 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为 15,000 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8.95%。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及业务的不断发展,为满足公司健康发展的需要,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促进生产经营的
发展和效益提升,公司计划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是
合理和必要的。
五、关于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相关说明和承诺
针对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公司承诺如下:
额的 30%;
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15,000 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15,000 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的相关规定,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
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
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后方可执行。该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徐祖飞 葛剑锋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