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
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屹通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2022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屹
通新材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0〕3414 号),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
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00 万股,
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3.11 元,共计募集资金 32,775.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
费用 3,180.00 万元(含税,其中包含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180.00 万元)后的
募集资金为 29,595.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汇入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
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731.61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8,043.3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
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11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28,043.39
项目投入 B1 5,822.82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377.28
项目投入 C1 11,912.62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1,079.05
项目投入 D1=B1+C1 17,735.44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456.33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11,764.28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11,990.38
差异 G=E-F -226.09
注:差异系 2022 年 11 月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支付募投项目 226.09 万元,该笔款项
已计算在 2022 年度项目投入中,该笔资金公司已于 2023 年 1 月从募集资金账户支付。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屹通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
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
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8 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建德支行、浙江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慈岩支行、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建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
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有 3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
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浙江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大慈岩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德支行 354579055486 25,246,307.90 活期存款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建德支
行
合计 119,903,793.58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具体详见 2022 年 5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06)。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杭州屹通新材料研究院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收益,该项目建成后,研发中心
将着重开展应用基础理论研究、生产工艺研究和生产设备研究,获取原始创新和
自主知识产权成果,聚集和培养金属粉体新产品及生产技术研究带头人和创新团
队。研发中心将以新型高端金属粉体工艺为研发方向,为公司充分打开高端市场
及实现进口替代助力。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对外转让的
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六、会计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审〔2023〕2399 号)认为:屹通新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2 年
鉴证报告》
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
如实反映了屹通新材公司募集资金 2022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程序与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等情形;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募集资金
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屹通新材在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8,043.39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912.6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7,735.4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已变更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 本年度投 本年度实
项目(含部 承诺投资 资总额 投入金额 (%) 定可使用状 到预计 是否发生
向 入金额 现的效益
分变更) 总额 (1) (2) (3)=(2)/(1) 态日期 效益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否 23,043.39 23,043.39 9,819.71 15,017.02 65.17 2023 年 6 月 不适用 否
铜基新材料智能制造项目 建设完成
否 5,000.00 5,000.00 2,092.91 2,718.42 54.37 2023 年 12 月 不适用 否
设项目 形成效益
合计 28,043.39 28,043.39 11,912.62 17,735.44 63.24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根据公司 2022 年 5 月 30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批准,杭州屹通新材料研究院建设项目实施地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点从原浙江省建德市大慈岩镇工业功能区湖塘区块建政工出〔2019〕14 号地块(156 亩)变更到浙江省
建德市大慈岩镇工业功能区湖塘区块建政工出〔2022〕3 号地块(164.25 亩)。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根据公司 2021 年 6 月 8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目的自筹资金 3,769.59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根据公司 2022 年 1 月 27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
超过 25,000.00 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
产品已全部到期赎回。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
李 融 何 康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