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创数据: 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4-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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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857   证券简称:协创数据   公告编号:2023-039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姜志刚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声明: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九十条、《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
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
定,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姜志
刚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3 年 5 月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公开征集
表决权。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表决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姜志刚先生,
其基本情况如下:
  姜志刚先生,男,1973 年 1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94 年 7 月至 1999 年 3 月,担任中国银行软
件开发中心高级程序员;1999 年 3 月至 2001 年 4 月,担任深圳发展
银行总行电脑部项目经理;2001 年 4 月至 2006 年 11 月,担任招商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中心工程师;2006 年 11 月至 2010 年 12
月,担任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副总经理;2010 年 12 月
至 2015 年 5 月,担任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运营
总监;2015 年 6 月至 2018 年 6 月,担任中证信用增进股份有限公司
技术总监;2016 年 12 月至 2018 年 6 月,担任中证信用云科技(深
圳)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 年 6 月至今,担任深圳市元智汇科技有限
公司执行董事;2018 年 6 月至今,担任深圳市瑞然投资有限公司执
行董事、总经理;2017 年 5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征集人与其
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征集人
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征集人与征集表决权涉及的提案之间
不存在利害关系,征集表决权采取无偿的方式进行。
  (三)征集人保证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
次征集表决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二、征集表决权的具体事项
   (一)征集表决权涉及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提案名称
   征集人就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
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提案
                     提案名称
编码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征集人将按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的意见代为表决。关于本次股东
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公告编号:2023-040)。
   征集人仅就股东大会部分提案征集表决权,如被征集人或其代理
人在委托征集人对上述相关提案行使表决权的同时,明确对本次股东
大会其他提案的投票意见的,可由征集人按其意见代为表决。
   (二)征集主张
   征集人投票意向: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征集人投票理由:征集人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建立公司、
员工与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表决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权征集行动。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公告附件确
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以
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委托投票股东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提
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表决权由公司董
事会秘书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①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
按本条规定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
章;
     ②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
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
     ③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
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
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
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
专递的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
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
人如下: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23 号耀华创建大厦 1 座
     收件人: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电话:0755-33098535
     邮政编码:518040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
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
书”。
  第四步: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
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
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①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
地点;
  ②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③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
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④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
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
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
票结果为准。
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下办法处理:
  ①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
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
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②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
并出席会议,且在征集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
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
效;若在征集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
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若在征集
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
但其出席股东大会并在征集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自主行使表决权
的,视为已撤销表决权授权委托,表决结果以该股东提交股东大会的
表决意见为准。
  ③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
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
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由于征集表决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
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
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
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
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姜志刚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
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表决权制作并公告的《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全文、《协创数据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
关文件,对本次征集表决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公
开征集表决权公告确定的程序撤销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
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姜志刚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于 2023
年 5 月 4 日召开的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表决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同   反   弃
                               备注
                                      意   对   权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编码
                              栏目可以投
                                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独立董事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
       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
       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注:1、授权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
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
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
权委托无效;
单位公章。
确对其他提案的投票意见的,由征集人按委托人的意见代为表决;若
委托人未委托征集人对其他提案代为表决的,由委托人对未被征集投
票权的提案另行表决,如委托人未另行表决将视为其放弃对未被征集
投票权的提案的表决权利。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开会日即 2023 年 5 月 4 日为限。
   受托人姓名(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以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权登记日即 2023 年 4 月 26 日持有的数量为准)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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