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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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增加2022年度审计费用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盐津铺子
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
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将审议的《关于增加2022年度审
计费用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发
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于 2022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2022年4月22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
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天健”)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75万。
公司 2022 年新增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由此导致天健 2022 年审计工作内
容增加,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 2022 年度审计费用拟增加 25 万元。增加后 2022
年度审计费用共计 100 万元。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增加 2022 年度审计费用
的议案》提交至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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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增加2022年度审计
费用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红艳: 刘灿辉:
张 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