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 宁易 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合规性的说明
苏 宁易 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
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制定了《苏 宁易 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
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司董事会经审慎
分析及核查,现就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合规性说明如下:
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有关
文件的规定,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
合法权益的情形。
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
加持股计划的情形。
文件的规定,与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联的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相关议案的
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
独立董事陈志斌先生在表决上述议案时,认为: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本议案内
容的了解,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弃权意见。
该独立董事对该议案的表决仅代表其个人的独立意见,其表决结果不影响
《苏 宁易 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审议通过。
特此说明。
苏 宁易 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