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202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
司”或“保荐机构”)作为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讯股份”或“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彩讯股份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子公司因日常经营业务需
要,预计在2023年度将与关联方杭州友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友
声”)、深圳市傲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傲天及其子公
司”)、有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有米科技及其子公司”)、
北京博奇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博奇”)、广东车联网信息科技服务
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车联网及其子公司”)发生日常经营性关
联交易,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1,400万元。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
事杨良志、曾之俊先生回避表决。同时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就上述事项发
表了同意意见和核查意见。本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
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合同签订 截至披露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金额或预 日已发生 上年发生金
关联人
类别 内容 定价原则 计金额 金额 额(万元)
(万元) (万元)
向关联方
杭州友 外包开发
购买商品/ 市场定价 1,000 94.68 801.38
声 费
接受劳务
向关联方 深圳傲
外包开发
购买商品/ 天及其 市场定价 150 - 17.20
费
接受劳务 子公司
向关联方 有米科
运营推广
购买商品/ 技及其 市场定价 100 - 97.70
费
接受劳务 子公司
软件产品
向关联方
北京博 开发与销
出售商品/ 市场定价 100 - 59.98
奇 售/技术服
提供劳务
务
广东车
向关联方
联网及
出售商品/ 租赁 市场定价 50 2.67 11.29
其子公
提供劳务
司
(三)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实际发 实际发
实际发生 预计金
关联交易 关联 关联交易 生额占 生额与 披露日期
金额(万 额(万
类别 人 内容 同类业 预计金 及索引
元) 元)
务比例 额差
向关联方
杭州 外包开发
购买商品/ 801.38 1000.00 0.67% -19.86%
友声 费
接受劳务
深圳
向关联方 傲天
外包开发
购买商品/ 及其 17.20 800.00 0.01% -97.85%
费
接受劳务 子公
巨潮资讯
司
网,《关
有米
于 2022 年
向关联方 科技
运营推广 度日常关
购买商品/ 及其 97.70 - 0.08% -
费 联交易预
接受劳务 子公
计的公
司
告》(公
向关联方
杭州 告编号:
出售商品/ 技术服务 13.85 - 0.01% -
友声 2022-
提供劳务
软件产品
向关联方
北京 开发与销
出售商品/ 59.98 100.00 0.05% -40.02%
博奇 售/技术服
提供劳务
务
向关联方 浙江
出售商品/ 新再 租赁 85.65 150.00 0.07% -42.90%
提供劳务 灵
广东
向关联方 车联
出售商品/ 网及 租赁 11.29 50.00 0.01% -77.42%
提供劳务 其子
公司
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双方可能发生业务的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 上限金额,实际发生额是按照双方业务发展情况和实
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的说明 际需求确定,因此预计数据存在不确定性,导致实际
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
公司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
存在差异,主要系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 基于业务发展情况和实际需求确定,属于正常经营行
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的说 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上述
明 关联交易定价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
二、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一)杭州友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杭州友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大强
注册资本:3,059.70万元
住所: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西路98号数娱大厦1201室
主营业务:移动增值业务端到端自动化测试软件开发及测试服务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杭州友声总资产7,733.10万元,净资产
杭州友声为公司参股公司,本公司持有杭州友声28.11%的股权,且本公司副
总经理汪志新先生为杭州友声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3年修订)》第10.1.3规定,杭州友声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杭州友声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备诚信履约
能力。
(二)深圳市傲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深圳市傲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卢树彬
注册资本:3,001.5178万元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科技中二路软件园3栋6楼601
主营业务:计算机软硬件、通信设备的技术开发、产品销售/信息咨询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深圳傲天总资产6,432.71万元,净资产
深圳傲天为公司参股公司,本公司持有深圳傲天13.34%的股权,且本公司副
总经理汪志新先生为深圳傲天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10.1.3规定,深圳傲天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深圳傲天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备诚信履约
能力。
(三)有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有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第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住所: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街青蓝街26号1701
主营业务:围绕移动互联网营销的广告服务与DaaS产品业务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有米科技总资产17,542.49万元,净资
产4,919.3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5,883.52万元,净利润-5,632.66万元。
(未经审计)
有米科技为公司参股公司,本公司持有有米科技为14.97%的股权,且本公司
副总经理杨安培先生为有米科技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第10.1.3规定,有米科技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有米科技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备诚信履约
能力。
(四)北京博奇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北京博奇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程里全
注册资本:40,000万元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101号创新大厦3层3033号
主营业务: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货物进出
口、技术进出口;专业承包;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仪器仪表、化工产品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北京博奇总资产468,361.00万元,净资
产242,126.0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90,333.00万元,净利润22,179.00万元。(未经审
计)
本公司董事曾之俊先生为北京博奇执行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规定,北京博奇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北京博奇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并支付合同价款,
具备诚信履约能力。
(五)浙江新再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浙江新再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灏
注册资本:10,928.3402万元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临)东流路1805号2幢五层
主营业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通信设备的技术开发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浙江新再灵总资产87,575.56万元,净
资产59,387.4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1,602.29万元,净利润-2,113.95万元。(未经审
计)
公司离任未满12个月的原董事车荣全先生为浙江新再灵董事,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规定,浙江新再灵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浙江新再灵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备诚信履
约能力。
(六)广东车联网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广东车联网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麦巨飚
注册资本:1,250万元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冼村路11号之二3504单元自编04D
主营业务:互联网车主服务平台的运营服务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广东车联网总资产4,429.91万元,净资
产4,383.0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51.70万元,净利润80.41万元。
广东车联网为公司参股公司,本公司持有广东车联网为25%的股权,且本公司
董事杨良志先生为广东车联网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10.1.3规定,广东车联网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广东车联网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备诚信履
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400万
元。
(1)公司向杭州友声采购外包开发服务,预计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2)公司向深圳傲天及其子公司采购外包开发服务,预计交易金额为人民币
(3)公司向有米科技及其子公司采购运营推广费,预计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00
万元;
(4)公司向北京博奇提供软件产品开发与销售/技术服务,预计交易金额为人
民币100万元;
(5)公司向广东车联网及其子公司提供物业租赁服务,预计交易金额为人民
币50万元;
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达成交易协议,定价依据
公平、合理,交易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
则,不存在损害公众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在实际发生时均以书面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与
义务,包括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交易以市场化运作,符合公司股
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前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
交易均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交易定价公允,收付款条件合理,
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上述日常关联交易
会持续,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对关
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
营需要,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经审阅,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
营需要,交易定价公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
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
立性。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六、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
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彩讯股份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已经董
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可本次事项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
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本次公司与关联方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是基于公司管理需要
而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全文结束)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徐石晏 任冠蕾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