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证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4-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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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686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23-018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
现场和视频会议结合的方式召开。
事李东方先生、崔军先生、汪文生先生通过视频方式参会,董事张洪东先生因公
务原因书面委托董事项前先生代为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230,943,100.38 元,依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合并
口径提取盈余公积、风险准备 147,354,936.06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元。公司提取盈余公积、风险准备后 2022 年末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根据《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股东的合理投资
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股份总数 2,340,452,915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利 1.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234,045,291.50
元,2022 年现金股利分配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规定。派现后公司累计未
分配利润为 5,746,288,097.42 元。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报告》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关联董事李福春先生、何俊岩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专项说明尚需在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上向公司股东报告。
 本议案关联董事何俊岩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专项说明尚需在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上向公司股东报告。
 本议案关联董事何俊岩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分项表决结果如下:
 (1)《预计与亚泰集团及其关联法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本事项关联董事宋尚龙先生、刘树森先生、孙晓峰先生、于来富先生回避表
决。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事项。
 (2)《预计与吉林信托及其关联法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本事项关联董事张洪东先生、项前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事项。
 (3)《预计与银华基金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本事项关联董事李福春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事项。
 (4)《预计与其他关联法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本事项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十一
届董事会由 13 人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8 人,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选举李福春先生、何俊岩先生、
宋尚龙先生、刘树森先生、孙晓峰先生、于来富先生、张洪东先生、刘继新先生
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
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对上述候选人任职条件进行了审核,同意上述
人员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
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十一
届董事会由 13 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5 人,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选举史际春先生、李东方先生、
崔军先生、任冲先生、卢相君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对上述候选人任职条件进行了审核,同意上述
人员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将在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定于 2023 年 5 月 15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时,在吉林省长春市生态
大街 6666 号公司 1118 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与本
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24)。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同时,公司董事会听取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2 年稽核审计工
作情况的报告》,董事会对报告内容无异议。
  三、相关文件披露情况
  以下材料已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详见《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 2022
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情况报告》
            《公司 2022 年度社会责任暨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
(ESG)报告》全文。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国证券业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理事,深圳证券交易所第五届理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
委员,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五届理事会政策咨询委员会委员,吉林省证券业协会会
长、证券经营机构分会会长,吉林省资本市场发展促进会会长。曾任一汽集团公
司发展部部长;吉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长春市副市长;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吉林省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
现任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银华基
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李福春先生未在公司股东单位任职,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
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
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
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吉林省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第五届委员,吉
林省第十四届人大代表,长春市第十六届人大代表,吉林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吉林省特等劳动模范。曾任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客户资产
管理总部总经理;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东北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财务总监;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裁、常务副总裁。现任本
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裁,东证融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东方基金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何俊岩先生未在公司股东单位任职,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
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
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
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九次党代会代表,长春市二道区第九届、第十届人大代表,长春市第十届、 第
十一届、第十二届人大代表,吉林省第十届、第十一届、第十二届人大代表,第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先后被评为长春市创业先锋、长春市有突出贡献
企业家、振兴长春老工业基地功臣、感动长春劳动模范、吉林省杰出企业家、吉
林省优秀共产党员、吉林省特等劳动模范、吉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业技术人
才、吉林省杰出创新创业人才、吉林省(资深)高级专家、全国优秀企业家、全
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劳动模范。2008年
副局长;长春龙达建筑实业公司总经理;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
长、总裁。现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吉林大学首届董事会董
事,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
  宋尚龙先生为公司股东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不存在不得
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存在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
的情形;除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人员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
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第十二届、第十三届、第十四届、第十五届、第十六届人大代表。先后被评为长
春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长春市劳动模范、享受长春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吉
林省拔尖创新人才、吉林省高级专家。曾任吉林省第一建筑公司财务处处长、总
会计师;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会
计师、总会计师、党委书记、常务副总裁。现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总裁,本公司董事。
  刘树森先生为公司股东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不
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除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人
员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
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
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省委党校经济学讲师;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投资部经理、董
事会秘书、副总裁、常务副总裁;长春市政协委员。现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本公司董事。
  孙晓峰先生为公司股东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不存在不
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
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除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人员外,
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
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
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任吉林粮食高等专科学校教师;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法律部副
主任、主任、总裁办公室主任、总裁助理。现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裁,本公司董事。
  于来富先生为公司股东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不存在不得
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
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除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人员外,与
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
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
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用联社副主任;吉林市农村信用联社理事长;吉林省农村信用联社副主任;吉林
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现任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本公司董事。
  张洪东先生为公司股东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不存在
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除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人员外,与其
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
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股票上市规则》
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长春信托二部项目经理、证券信托部项目经理、总经理
助理、信息研发部总经理助理、合规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股东监事。现任吉
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
  刘继新先生为公司股东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不存在
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除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人员外,与其
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
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股票上市规则》
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学研究会副会长。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法学家》主编兼社长,
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史际春先生未在公司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
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
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
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副会长,中国经济法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市金融服务法学会副会长。现任中国政
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豪(北京)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北京等嫣雨科技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广东领益
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李东方先生未在公司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
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
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
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本公
司独立董事。
  崔军先生未在公司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
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
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气候投融资专业委员会委员。曾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环境政策与环境管理研究中
心主任、公共事务学院副研究员。现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研究员、
博士生导师,本公司独立董事。
  任冲先生未在公司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
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
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中国会计学会理事,吉林省会计学会副会长,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兼
行业人才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长春市审计学会会长。曾任长春税务学院教师、
会计系副主任、教务处副处长,吉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院长、教务处处长。现任
吉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院长,长光卫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卢相君先生未在公司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
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
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
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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