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24 证券简称:机器人 公告编号:2023-014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
款的议案》、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于同日召开的第七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的议案》、
《关于修
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改原因及依据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监事
选举程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进行
修订;根据上述相关法律法规,为进一步提高监事会运作效率,并结合公司实际
治理情况,公司拟将监事会成员人数由 5 名调整为 3 名,并对《公司章程》及《监
事会议事规则》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二、《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修订情况
《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及《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制度的修订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修订的相关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2023 年 4 月)、
《监事会议事规
则》(2023 年 4 月)、《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3 年 4 月)的相关内容,敬请
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